中华诈骗盗窃婊子文化有多长历史?(ZT)美国共和党籍参议员布莱克本(Marsha Blackburn)在美东时间12月3日大酸,中国具有5000年的诈骗、盗窃历史,此话引起中国官媒《中国日报》欧洲分社社长陈卫华不满,飙骂布莱克本是一个“婊子”。
这个陈卫国为了捍卫中华文化,却又笨的不得了,“婊子”根本套不到参议员头上,白白送上“婊子”给人家骂。难道中国没有婊子?而且人数应该是全球第一。中国的婊子也与诈骗、盗窃长存,并且共存共荣在5000年的中华历史文化长河里! 婊子是最古老的行业,这个世界公认。诈骗犯与盗窃犯也不遑多让。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学说得来的结论,因为他们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因此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共产共妻之后,进入私有制社会,必然出现诈骗犯与盗窃犯,把别人的东西转为自己私有。而婊子也是私有制后必然出现的交换与买卖商业行为后出现的。 既然如此,任何国家都有诈骗犯、盗窃犯与婊子。哪一个国家的历史最长,哪一个国家的诈骗、盗窃、卖淫历史也最长。中国一向自诩有5000年文化,因此诈骗、盗窃、卖淫的中华文化也有5000年。即使其中有若干年是共产共妻,也有近5000年是诈骗、盗窃与卖淫的历史。这些,只能是自吹5000年历史的中国人自己去考证了。
我不是考古学家,只是从文字记载来看,中华文化至少就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比美国的两百多年历史更加辉煌,包括诈骗、盗窃、卖淫的历史。陈卫华应该感到自豪,怎么会骂人?也许他的普通常识与历史知识都太浅薄。 两千多年前春秋战国时代的《孙子兵法》就有“兵不厌诈”,可见当时就有诈骗行为。《礼记·月令》中就有了:“﹝季夏之月﹞黑黄仓赤,莫不质良,毋敢诈伪”,说的是给周天子上缴的各类布匹,不可以次充好,要谨慎为之。这更上溯到周朝了。 同个时代,《庄子:杂篇:盗跖》中,“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的盗跖就是强盗;至于很多人熟悉东周列国里的孟尝君,手下的“鸡鸣狗盗”之徒,不就是偷鸡摸狗的吗? 也是这个时代,齐国宰相管仲设“女闾”,《东周策》载:“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坚瓠集》续集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在中国的文史作品中,孟尝君的“鸡鸣狗盗”之徒,《水浒》里的鼓上蚤时迁都是英雄好汉。名妓更多了,有能歌善舞的苏小小,精通琴棋书画的柳如是,改变历史的陈圆圆,配侍君王的李师师,与床战八国联军的赛金花等等。中共贪官污吏养的小三、小四,在中国的青楼文化中属于末流,因为这些贪官本身就是没有文化,只会喊“婊子”的痞子。 建议陈卫华这个穿西装的痞子多读些书,不要出洋相。不必太深奥的啦。我手边就有一本《三教九流探源》,第14章“恶棍”就包含流氓、强盗、窃贼、绑匪、骗子、地痞。
其中“骗子”以假冒身份行骗、以方术骗人、念秧(花言巧语拐骗);以女色骗人有仙人跳、养瘦马、戳包儿、放白鸽等,其他行骗伎俩还有调包、掷包、制作伪品、假结拜等等。“窃贼”里列有起码20种,不写出来了。
要研究中国的婊子历史,台湾在2014年出版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我不知道王书奴是真名还是假名,习近平时代,这种书很难在中国出版。但是我手里有本《中国近代妓女史》,14年前出版的,至于那本三教九流是上个世纪的出版物。
讲历史,不等于现在没有,而是更加发扬光大,这是拜共产党之赐。集中了民间智慧的顺口熘就是反映社会现实,例如,“10亿人民9亿骗,还有1亿在训练。”又例如“弱女子,咋自强,开发身体养爹娘;无资金,无贷款,自带设备搞生产”等等。
未来可能当选美国总统的民主党人拜登指习近平是“恶棍”。 看看恶棍这5大类里哪个没有习近平的份?而现在的行骗、盗窃等等手法都现代化、数位化了,所以陈先生在熟悉中国恶棍史的时候,也得学习“新时代的习近平恶棍思想”,才不会落伍,才能发扬光大。飙出“婊子”的粗话,只是土包子的语言。习思想里有“婊子”这两字吗?没有。可见陈卫华对习近平思想学习得还不够,忠不忠,看行动。 欧洲诸国是讲究人权的国家,要骂人婊子,不能挑文明一些的“性工作者”吗?荷兰有红灯区,是从2000多年前管仲的官妓制度学来的,这才是弘扬中华性文化的正确态度。 如果宣传孔子,也不要按照阉人司马迁那样说他是野合生出来的,应该说是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的产物。到了欧洲,还搬出在东莞髮廊里的“婊子”语言,简直丢尽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脸,等着习大大这个大恶棍怎样收拾小恶棍吧。 (以上转自台湾新头壳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