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幾天,移民問題和種族關係的“老生常談”,似乎隨着幾件突發事件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先是舊金山接連兩起華裔被非裔攻擊致死的惡性事件,再是耶魯醫學院前住院醫王立山涉嫌槍殺印度同事和前主管的事件。這幾起事件雖然性質不同,但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在目前惡化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下,多元化的美國社會中各個族裔之間的衝突增強這個事實。前者涉及的可能導因,除了hate crime之外,和華裔在社區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符也有一定關係。關於這點,萬維的兩位作者一嫻和維梁都從不同角度撰文討論(鏈接見下),這裡就不再多花筆墨;而後者因為是昨天才發生的事件,具體細節還不清楚,從表面上看可能跟去年發生的硅谷工程師槍殺三位公司上級有類似之處(而那次事件中也有一位主管是印度裔), 這裡也不便多評論(下面有兩篇相關文章的鏈接). 如果說對上述幾件事關注的,還只是限於華裔社區的話,那上周五亞歷桑那州為加強非法移民管制而出台的一項新法律, 則引起了美國媒體和民眾的廣泛注意和討論。該法律“makes being in the country illegally a crime punishable by six months in jail and a $2,500 fine”。 具體說來,該法將允許州警察在本州境內清查非法移民,將以前只有聯邦執法人員才能行使的權力,“下放”到州警察的手中。如果州警察在該州境內(比如高速公路上)發現非法移民,將有權將他們投入監獄,並罰款至兩千五百刀(以前這些行動都必須FBI 介入才能進行)。這個法律在亞歷桑那出台,讓許多批評該州參議員,上屆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肯在移民問題上過於妥協的政治評論者們大跌眼鏡(儘管新法的出台,主要是州政府的作為,但作為共和黨內舉足輕重的人物,麥肯的支持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從目前的反應來看,支持者多於反對者,當然也有不少、少數族裔(尤其是西裔)在各地舉行抗議活動,反對這項法案,認為它“不人道”,是“種族歧視”,並用“拆散移民家庭”等理由來抗議它的執行。 民主黨在醫療改革立法上強行闖關勝利之後,下一個目標會是什麼?除了拿華爾街開刀,是否還會在移民方面有大動作?移民問題一向是民主黨大“佬”, 在醫療改革立法上為奧總立下汗馬功勞的加州議員佩羅西的“pet project", 所以無論從政治交易的角度來看,還是從民主黨票倉的利益考量,奧總將目光轉向移民問題,也是順理成章。這次亞歷桑那的立法,顯然讓奧總非常不爽,因此才會在前兩天親自批評說這是“misguided" (此舉在我看來似乎有違總統不干涉州法的“傳統”) 。與此同時,許多非法移民已經“威脅”要對該法案提出訴訟,更有許多政客們以該法將危害該州本來已經脆弱的經濟為由進行抗議, 甚至遠在加州的舊金山市府也決定對亞州的商家進行”杯葛”以示抗議。 亞歷桑那州的移民法真的有這麼“惡劣”嗎?先讓我們來看看奧總和他的支持者們反對亞州新法的主要理由吧: 奧總的原話說:”Our failure to act responsible at the federal level will only open the door to irresponsibility by others. That includes, for example, the recent efforts in Arizona, which threaten to undermine basic notions of fairness that we cherish as Americans, as well as the trust between police and their communities that is so crucial to keeping us safe" 。首先他已經承認聯邦政府在管理非法移民問題上的不足和“不負責任”("our failure to act responsible at the federal level"); 既然如此,為什麼州政府通過立法,在這方面有所作為,卻成了“misguided ” and "irresponsibility"? 很顯然,奧總和該法的反對者們反對這個立法的主要原因,是認為在州政府權力範圍內整治非法移民,是一個“不公平”的事情。那麼,這種行為到底是對誰不公平呢? 是對非法移民嗎?這我就有點不明白了 -- 既然你已經承認這些人是“非法”進入美國的,那麼他們應該為自己的“非法”行為負責,這點無庸置疑吧? 他們並不因為進入了美國,就享有和其他合法成為美國公民的移民同樣的權利吧? “公平”不應該只是結果的公平(這正是非法移民和他們的支持者們要求的,而且也是許多人最終得到的),而應該也包括投入的公平(也就是說,你來到美國的途徑,你為獲得合法身份所做的努力和貢獻)。如果任何人只要跨過邊界就應該享受這個國家為合法公民提供的福利和其他權利,是否對其他那些通過合法手段來到美國,雖然有高學歷高資歷,卻不得不做“廉價勞動力”八年十年才能獲得合法身份的移民不公平呢? 姑息縱容非法移民,只會鼓勵這種行為的繼續,那麼被廉價的非法移民搶走飯碗的美國人,是否也可以說這對他們不公平呢? 反對整治非法移民的人總是用“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來作為“不能歧視後來者”的理由。但這實際上也是一個偷換概念的說法。不錯,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但這裡的“移民”似乎並不包括‘非法移民’。不錯,美國是一個提倡人道主義的國家; 作為一個世界強國,它也有責任和義務幫助其他國家的人民追求他們的美好生活。但這並不意味着它應該敞開國門,鼓勵其他國家的人們以非法的方式進入美國吧。即便同是移民,也有個先來後到,也有個合法非法的次序吧,畢竟資源不是無限的 - 給這個多了,給那個的必然就會少了。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為了保護合法公民和移民的權益,對非法移民進行一些必要的限制和打擊,應該是政府可以理直氣壯做的事情吧? 這就好比一個家庭,如果自己人飯都吃不飽,卻非要對擅自闖入的鄰居盡情享用自己的飯菜,還不能讓自己的飯被搶的孩子有怨言,這即便在“保護弱者”的理念之下,是不是也有點過份呢?在眾多的發達國家中,美國大概是非法移民問題最突出的國家,即便是同樣的移民國家加拿大,因為地理位置上的不同,也不用對付這樣嚴重的非法移民問題;至於日本和歐洲國家,在移民問題上向來是非常嚴格的,又有誰說這些國家的移民政策說什麼呢? 去年我所在的學校請來芝加哥一位有名的社會活動家,講她正在進行的一些social projects--其中一項就是為非法移民的子女上大學爭取只付州內學費的待遇。這位本職工作是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的社會活動家,本人就是外國留學生(加拿大人)。講演結束後我專門留下來問她,“同樣作為‘外來者’,讓非法移民的孩子享受州內學費的待遇,而合法來美的留學生比如你我卻要負擔兩三倍於州內學費的費用,您認為這合理嗎?您自己也是留學生出身,您認為這對外國留學生公平嗎?”對此,她似乎有備而來(估計這樣的問題問的人也不少),笑了一下說:“這的確是不公平的,但是,我們的立場是,既然他們已經來了,已經在這裡了,而且他們的經濟能力肯定不如大多數外國留學生,那麼給予他們特別的待遇應該是人道的做法。” 聽了這話,我沒有再追問,因為不想讓她感到我 too aggressive,但我心裡是十分不認同的 -- 因為非法行為就是非法行為,不能因為他已經是“既成事實”了,就成為合法了,否則法律還有什麼意義呢?說到底,這種“泛人道主義”的做法,最後的結果只能是鼓勵非法行為,讓合法移民和美國公民為他們買單。這種 entitlement mentality ,真的是奧總所提倡的公平嗎? 當然,移民問題涉及到的枝節太多,僅僅靠一個這樣的法案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亞立桑那的新法面臨的一個最大的難題,是如何在合理執法的同時,避免陷入“racial profiling” 的泥淖, 因為後者很容易讓本來是依法執行任務的執法人員,成為“反種族歧視”訴訟的對象。這,在今天種族關係錯綜複雜的美國,的確是一個難走的鋼絲索啊。 一家之言,歡迎討論。但請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則,就事論事,勿用侮辱性的語言。謝謝。 相關文章: 一嫻:非裔攻擊華裔:經濟歧視還是種族歧視? 睡虱何時醒來?- 從陳元,瑜恬聲被活活打死談海外華人的自衛 新聞:華醫耶魯槍殺印度醫生,目標可能還有兩人 河邊醫生對王立山案件的看法 合理要求,還是種族歧視?從新墨西哥州旅館風波談起 也談哈佛教授被捕事件 亂侃政治正確與學術自由 公平:真的是普世價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