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菲律宾坚持的“一中”原则想到的
最近几天,热度最高的新闻就是菲律宾枪杀中国台湾渔民的事件,如今72小时最后期限已过,我们静观台湾方面的后续制裁手段以及军事行动,因为惩办罪犯和赔偿都没有进行。
中国大陆方面,在事件发生以后,已经派出军舰到相关海域巡航,但对菲律宾也没有其他的惩罚措施。只是,笔者好奇的是,菲律宾屡次提到“一中”的原则,而且如果真的按“一中”原则来处理菲律宾与台湾的关系的话,还真的很有意思。比如,在若干年前,菲律宾曾经扣留过台湾的渔民,后来菲律宾也按照“一中”的原则,将台湾渔民归还给中国大陆,而不是台湾。菲律宾当时的解释是,菲律宾与台湾没有对等关系,因此,渔民只能先还给中国大陆,因为菲律宾与中国大陆有对等的关系。如果从国际法的方面看,菲律宾的做法并没有错。
反过来,如果按照对等原则,这次菲律宾如果就台湾渔民被杀事件道歉的话,也应该向中国大陆政府道歉,然后才是台湾地方政府。我们当然知道,菲律宾如果这样做,是为了恶心台湾当局,但其做法,从法理上说,也没有错。如果中国大陆严格按“一中”的方向处理事件和解读事件的话,当台湾渔民被菲律宾枪杀以后,中国中央政府就应该按照中国人被杀的原则与菲律宾交涉,并且,也要对菲律宾有所惩罚,否则,谈何“一中”,谈何联合国方面中国的国际法地位?因为按照中国大陆的说法,台湾不过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的马英九,也不过是台湾省的省长而已。当然, 这样的说法,台湾不认可,因为台湾有台湾的“一中”的解读,但联合国的中国地位放在那里,在那里,是没有台湾的地位的。
其实,关于在“一中”框架下如何处理台湾与菲律宾的关系,还有如何处理包括台湾与日本的关系,都是非常微妙的。比如,前一段时间,台湾和日本签署了一个钓鱼岛海域的渔业协定,中国大陆方面很不高兴。大陆不高兴的原因是,如果没有近来中国在钓鱼岛方面打压日本的行为,公务船执法钓鱼岛,如何有日本向台湾示好,让台湾渔民去钓鱼岛附近海域打鱼呢?但日本又划定钓鱼岛12海里不容台湾渔民进入,进入就抓。台湾得到的是有限的渔权,而丧失的是主权(当然,马英九嘴硬,说主权还在坚持)。其实,所谓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台湾就是趁此机会,捞一把,其实是揩油行为,贪小利而忘大义是非常明显的。
但在这次菲律宾与台湾的冲突方面,中国大陆方面不应该看台湾的笑话,而应该积极行动。如果中国大陆方面强硬的话,不仅在外交方面对菲律宾要有所警告,还应该有具体的惩罚菲律宾的行为,而不应该等台湾自己的做法和相关动作,否则,如何体现“一中”。台湾做台湾自己能做的,大陆也应该做自己该做的。视台湾人为自己人,并加以保护,才是真正的“一中”。台湾方面可以不买账,但中国大陆必须如此做。如果台湾渔民到南海打鱼,都挂中国的五星红旗才有安全感,那才是中国方面最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