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专制制度看官员的腐败问题
中国大陆现在的官员腐败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了,而且是制度性的腐败,中央几乎是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是一批一批的换,换一茬又上来一茬。不是有句话吗,据说是当年蒋介石与其子蒋经国的对话,意思是,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这话似乎也很对应中国当下的腐败情形。
那么为什么共产党的这个制度不能对付官员腐败的问题呢?虽然共产党也号称是什么共和国,其实大家都明白那是假共和。因为那不是民主体制,而是专制体制。这个专制体制与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体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中央集权的以郡县制为主体的管理体制与专制制度,唯一区别的是共产党的领袖有任期,不能如古代皇帝一样的世袭。但共产党本身一党独大,已经形成了党的世袭。而中国历史上几乎也没有什么朝代有什么好的招数来对付这个各级官员的腐败问题。
所以我们说,官员的腐败不是共产党所独有的,而是这个制度。而这个制度的核心,也不是因为它是什么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而是这个制度的本质与中国历史上历代的制度是一样的,即是中国专制制度,不论它以什么样的叫法登场,秦帝国也罢,汉帝国也罢,大明朝也罢,大清国也罢,共产主义也罢,社会主义也罢,共和国也罢,中华民国也罢,实质都只有一个。
那么在历史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中国独特的中国专制制度呢?笔者认为,从治理全中国的万里大国的意义讲,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因此,这里的中国专制制度指的就是从秦始皇开始运用于万里之大国的中央集权的,以郡县制为主体的专制制度。因为郡县制本身在战国时代便已成为各小国普遍运用的制度,秦国也一直在用郡县制来管理自己。但运用此制度于中国万里之大国的,是从秦帝国开始的。
我们看,分封制下的贵族只有奢侈的问题,不法的问题,但没有腐败的问题。因为贵族皆有其名下的田产,庄园,封邑。这些都是他个人所有的,他占,他贪,他挥霍,都仅仅是他个人或家族内部的事,是他对个人财产的处置问题,而不是腐败问题。
但是郡县制则不同。郡县制的实质是君王花钱雇佣一批效忠自己的人去管理国家。从中央到省,府,县一级级下去。这批官员是皇帝任命的,也只对皇帝负责,不对下面负责。从隋唐时代开始,官员便用科举的办法来选拔。清朝的时候,皇帝甚至要亲自接见县一级即将赴任的官员,以示恩宠。这批官员,有任期,不世袭,对于管区仅有管理权,而无占有权;有权收税,但无权处置税收,税收要上交。他们有自己的俸禄,即中央从收上来的税收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官员的俸禄发下去。
汉朝各级官员的俸禄标准非常的实在,如2000石,1000石,3000石,5000石。多少石是指粟米的数量,石是容量单位。一年2000石以上的,是高级官员的俸禄。
皇帝的意思很清楚,土地及土地上的百姓,是属于国家的,即属于皇帝本人的,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各级官员不能侵占土地,而只能食禄。且这个禄只能给你本人,你若失去了官位,禄就没了,且官位也不世袭,禄也不世袭,你一死,官位不能传给子孙,禄也不能传下去。
被皇帝派到各地任职的官员在地方上的权力很大。一个县令都号称百里侯,即是说,他的权力相当于一个百里方圆的侯。只是这方圆百里不属于他,他只有管理权,而无所有权。这些官员虽忠于皇帝,但一般也各有打算。钱粮,刑狱,诉讼一把抓,一个人说了算,百姓没有监督权。俸禄是绝对不够用的,而权力又那样的大,过手的钱粮又那样的多,且权力是过期作废的,因此,为子孙计,官吏少有不贪的。那么在现在的中国还是如此,共产党官员的权力也非常的大,也是钱粮,刑狱,诉讼一把抓,管着行政,也管税务局,也管着公安局,还管检察院。没有三权分立,也不受下面百姓的监督,又没有舆论的监督,与西方国家的制度完全不同,而与二千年下来的中国专制的社会制度几乎完全相同。
贪污受贿是各级官员最常见的事而无法完全杜绝。中央虽有御史等监察机构,犹如今天的反贪局,对各级官吏予以监督,但作用有限。
汉代的皇帝多任用酷吏与百官作对,如张汤等著名的酷吏。唐代也任用酷吏及检举制度。武则天时,设检举箱,任何人都可以检举和揭发违法的官员。武则天也杀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但杀不胜杀,官员们并不畏死。每当一批新进士入朝觐见武则天时,太监们都指着进大门的进士,偷偷地说,又来了一批死鬼。指的是这些新进士很快就会因贪污受贿而被武则天杀掉。但是贪官们前赴后继,杀不绝,斩不尽。
明太祖朱元璋生平最恨贪官,明令将贪官剥皮萱草。这是极重的刑罚。但是贪官们还是不绝于道。
我们看汉唐明三朝代,对贪官的惩处已经非常的严厉了,感觉上,比现在的共产党还严厉,共产党用的是双规,可还是不行。
清雍正时,皇帝实在是无法,且也认为历朝历代也没有杜绝贪官的好法子,因此想出一个养廉银子的没有办法的办法来约束官员。这实际是变相承认贪官贪污受贿合法。清代官员,中央大员一年才160-180两银子的俸禄,地方县令一级一年才30多两的俸禄。吃喝是够用,但官场往来送迎及上下级赠送银两的花费巨大,根本不够用,不贪也不可能。养廉银子一下涨到上千两一年,中央一级由180两涨到几千两,天壤之别了吧,但即便如此,贪官还是贪,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如今,共产党的官员,公务员,每年都涨工资,比一般的白领要高多了,可根本没有什么用处。
那么官员腐败的原因在哪里呢?笔者想,一是官员的权力太大。西方政府的官员根本没有什么大的权力,政府大多也是小政府。还三权分立,还有议会,还有百姓的监督,还有媒体舆论的监督。而中国的地方官是钱粮,税收,刑狱,诉讼,治安全管,在地方上无人能与其权力抗衡。因此官员当然可以轻易地欺上瞒下,无恶不做。利益也太大。
二是监督不力。只有从上往下的监督,而没有从下往上的监督。原因是官员都是由上级任命的,因此各级官员只对上面负责,而不对下面负责,下面也无法对官员构成约束,因为任免权在上,不在下。而上面的官员一般均不了解下面的情况,如何监督?下面的人虽了解情况,但谁敢告官?因为官正管着他,且权力大到下面的人无可逃遁。因为官员既管财政,又管司法及治安,底下的人无从告起。告也只能越级上告,但上面并不了解下面的情况,也无从查起。下面的官员很容易做手脚,蒙骗上级。在当今的中国有的地方官居然会明目张胆地派公安人员去北京将那些越级上告的人抓获,押回市县。而上告的材料往往还会很神奇般地回到被告的手中,让被告自己处理自己,很滑稽,也很恐怖。
我们的结论似乎是很悲观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中国专制制度,从二千年来看,无法杜绝官员的贪污腐败。而官员一旦烂掉,势必对百姓横征暴敛,社会也势必动荡,国家也只好逐渐走向灭亡。
笔者不知道,中国何时能做到权力制衡,削减官员太大的权力,也不知道何时能做到官员的任命是由下往上,监督也是由下往上。做不到这些,腐败无从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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