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與中國的執政合法性從哪裡來?
很多人懷疑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認為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因此沒有合法性,這個有點牽強,因為不僅中國歷代都是槍桿子或武力裡面出政權,而且西方也是如此。美國立國兩次,每次都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一次是開國,就是美國對英國的獨立戰爭,也是靠打贏了仗而獲得獨立的;另外一次是南北戰爭,那一次也是另外意義上的立國,也是靠戰爭,靠槍桿子,北方戰勝南方,其實南方本身也是獨立戰爭,只不過沒有打贏而已。因此美國的開國和維持國家統一,都是使用槍桿子。
英國,法國,德國,俄國也都是如此。因此,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沒有合法性,那就是那個了。因為槍桿子後面有人,有利益,有掌握槍的人,有掌握武力的人。有人,有糧食,有組織,當然也有人心的向背在。
但我們的問題是,第一代槍桿子出政權是可以的,但後代,後來的繼承者是否有執政合法性呢?這個就比較複雜了,也很有意思了。
我們先看看西方,再看看中國古代和近代。西方的羅馬帝國被北方的蠻族以武力,也就是用槍桿子給滅亡了以後,建立了很多的小國,這就是西方的中世紀時代。那麼,第一代的國家和執政者有合法性,可是第二代的執政者是否就必然有合法性呢?那就不一定了。但是,在西方,發生了一件事,就是基督教開始征服了中世紀歐洲的各個國家,也就是征服了蠻族,因此這些蠻族國家後代的權力繼承者,在繼承王位的時候,那些國家那個時候也是專制國家,也是王位家族繼承制的,與古代的中國一樣的,但他們需要補辦一個手續,就是其執政權力,必須要得到教皇的認可,如果沒有教皇授權,那就是非法。因此,我們看,西方中世紀國家權力過渡給下一代的時候,靠兩個東西來維持其權力的合法性,一個是靠血緣,也就是你不是皇族或貴族,沒有資格,另外一個是靠神,也就是君權神授,靠教會的教皇的認可。
因此,西方的世俗國家那個時候都非常的老實,世俗國家都對教皇畢恭畢敬。還有一個故事,可能有點演繹,但也是事實上可能發生的,就是一個國家的國王,不服教皇管束,後來教皇大怒,不認可其王位,於是那個國家的國王沒有辦法,就上去羅馬,站在教皇居住的門外,在大雪裡面,站立了七天,終於感動了教皇,於是教皇批准其王位合法。
教皇當時的權力很大,不僅有授權各個國家王權合法與否的權力,還有發動戰爭或停止戰爭的權力。如十字軍東征,是教皇親自發動的。但在很多時候,西方各國互相打仗,教皇不高興,說,你們要停下來,停一個月,於是各個國家都得聽教皇的,就停戰一個月。不僅如此,教皇還有權干預各國國王的婚事,國王的婚事也要教皇批准。英國的亨利八世與教皇的分裂,就是因為婚事。
因此,中世紀的時候,西方各國王權合法性的前提,是必須要君權神授。教皇的批准與否,也代表神的權力,是其政權合法性與否的最重要的因素。包括到拿破崙時代,已經是法國大革命以後了,但拿破崙皇帝的地位,還要教皇來認可,當然拿破崙很牛,據說是將皇冠從教皇手中搶過來的。拿破崙敢搶皇冠,其勇氣來自哪裡呢?當然一個是來自槍桿子,另外一個是因為西方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這個變化就是西方在文藝復興啟蒙運動以後,開始了政教分離。那麼政教分離後的世俗國家,其執政者的權力來源於哪裡呢?肯定不是來自教皇和神了,那麼來自哪裡呢?一個當然還是槍桿子,也就是很多國家開始了重組和新建,包括法國德國俄國在內的很多國家。法國大革命時代和後來的拿破崙上台,是靠槍桿子,以及後來的諸個共和國,都是靠武力建立;德國的鐵血宰相俾斯麥重組德國,將幾百個小國統一,也是靠槍桿子;德國的三十年戰爭,普法戰爭,都是如此;俄國的十月革命,更是靠槍桿子;美國的出現與獨立,也是靠槍桿子。甚至最和平的英國,因為是個島國,因此可以避免很多歐洲的戰爭,但在那個最有名的大憲章的時候,也是靠槍桿子(武力)的支撐,不過是貴族的聯合擊敗了王而已,然後才有那個契約的形成;而且英國在克倫威爾時代,也是靠武力執政的。
還是那個老問題,第一代開國的時候,政權的合法性可以靠槍桿子,可是後代的繼承者呢?這個時候,已經沒有教皇的認定了,政教已經分離了,於是,西方開始轉向了民意。盧梭有社會契約論,洛克有自然法,孟德斯鳩也有自然法,於是,是否有民意,就開始代替了教皇的認定了,自然法也代替了神。有民意認可,就是建立了一個社會契約,政權就有合法性了。
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表達這個民意呢?西方採用的方法是議會制,也就是代議制。百姓選出議員,授權給議員,議員代替百姓議政,立法。而且,由議會認定的首相或總理,也就有了民意的基礎,而後來,有的首相和總理或總統還要民眾直接選舉,有的不用,議會的多少黨黨魁,自動成為首相或總理。當然,西方的這個民意是漸漸擴大的,一開始只是有錢的男人才有投票權,後來沒有錢的男人也有了投票權,再後來,女人也有投票權了,美國的黑人也開始有投票權了。
只是,這個用投票來表達民意的方式,有一個問題,就是投票的意思是贊同或授權,也就是授權這個人可以執政,可以代表選民,但是,這種授權或同意,都是在一個人上台之前的一種認可,只是,這個認可本身,其實是一個未經檢驗的認可,因為這個人是否真的行,是否能實現其誇誇其談的想法,還沒有經過檢驗,因為他還沒有上台,所以,這個民意本身其實就是一個預期,有點像期貨買賣,選民是有可能被騙的,因為那個人僅僅是在說,僅僅是在表演,僅僅是在許諾,他是否有能力做到,誰也不知道。當然,選民可以監督,一旦這個人在執政的時候,沒有實現其許諾,選民可以不讓其連任,但在這一任,選民其實也沒有辦法,就那樣了。
所以,在西方,經常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出現,就是一個人剛上台的時候,民意支持在60%或70%,可是,上台僅僅一年,民意支持就可以跌倒20%,甚至10%,按說這個人就是一個騙子,可是,也沒有辦法,還得讓這個騙子幹完四年,除非他犯了可以被彈劾的事情,否則,也只有等待。當然,那些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如日本,不用等那麼長的時間,可以在一年之內,內閣就倒台。所以,日本近十年來,幾乎是一年倒台一個政府。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就是這個人是否有執政能力,在選舉的時候,沒有經過檢驗,那時候的民意僅僅是一個預期而已。當然,其後面也有各種利益集團的角逐,和受資本方的操控。
西方近來,尤其是歐洲,很多國家的領導人領導不力,目光短淺,就是因為這個,其能力沒有經過檢驗。
西方先放下,我們來談中國。中國古代皇權的後代繼承者的合法性,來源於兩個因素,一個是血緣,一個是天定。沒有皇族血緣的人,根本別想,這與西方中世紀國家的時候是一樣的,而另外一個認可,是上天,而西方國家那個時候是靠教皇的認定。上天的認定有兩種,一種是封禪,一種是祭天,其目的都是要獲得上天的認定。秦始皇,漢武帝們都要到泰山封禪,也是祭天的一種,目的是獲得上天的認可。後來有了天壇,新皇帝要去天壇定期祭天,對上天表明心跡,以獲得上天的認可。而且,在漢代的時候,董仲舒還發展了一種天人感應和災異的學說,意思是,皇帝是天之子,受上天的控制,而上天如果對皇帝的作為不滿,那麼就要降下一些災禍來警告皇帝,這個時候,皇帝就要下罪己詔,來向上天認錯。
而在事實上,尤其是在漢唐宋以後,明清時代,除了這兩種認定以外,還有另外一種認定,那就是儒家系統的認定,也就是儒家思想和精神是對皇權是否存在的另外一種認定,意思是,一個皇權還要靠是否合乎傳統儒家的治國思想來得到認定。這個其實也很厲害,也就是尊孔祭孔以及認定中國的科舉考試。這種認定在明清時代是非常重要的,對皇帝的執政本身既是認定也是約束。皇帝的行為如果有違禮教,那麼那些靠科舉考試上來的官僚們是可以群起而攻之的,如明代儒生和大臣們對皇帝的爭鬥,如清代統治者不得不認同中國的科舉考試和儒家思想以及孔子的特殊地位。
那麼,在中國近代,中國最後一個朝代清代被推翻以後,這種皇權的雙重認定,即血緣與上天的認定,還包括儒家思想和禮教的認定就沒有了,如同西方中世紀國家後來消失了一樣,那麼中國後來的政權,其合法性的認定靠什麼呢?
中華民國的辦法,本來是學的西方,是按西方來的,是靠民意。也就是政權的合法性,尤其是後代政權的合法性,是靠民意基礎,而不是靠上天和血緣以及儒家思想的認定。五四那一代知識分子干的一件事,就是推翻儒家思想和孔子的地位,也是打破了那種認定的權威。那個時候,也有議會,有議員,總理總統都是議會選舉出來的,但不是選民直選,而是間接選舉,由議會選出。而議員,也不是由選民直選出來的,而是各地推薦的。所以,在民意基礎上來說,其政權的民意基礎,要比西方差一些。
那麼,到了共產黨執政的時候呢?共產黨的政權也是靠槍桿子裡面來的,因此第一代政權的合法性與西方國家一樣,沒有什麼問題,問題的關鍵是後代繼承者的政權合法性來自於哪裡?
共產黨也有議會,就是人大和政協。執政者也是靠人大選舉出來的,但人大代表和政協代表,都是各地推薦出來的,而不是直接選舉出來的,與中華民國的時候一樣,甚至這些代表本身大部分就是共產黨,人大代表大部分就是共產黨的各級官員,政協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有的地方人大的代表表面上是選舉出來的,但因為是等額選舉,意思不大。因此,共產黨本身的政權繼承的民意基礎,還是比西方要差一些的。
那麼,現在的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來自於哪裡呢?有些模糊不清。一般會認為有一個前後繼承的關係,也就是其後代的政權,是從前代繼承來的,如鄧的政權是從毛那裡繼承來的,江從鄧,胡從江或鄧,但這種繼承關係,有些奇怪,因為中國古代皇權的繼承是靠血緣,天道,儒家思想的認定,而共產黨靠什麼呢?血緣,沒有,天道,沒有,儒家思想和禮教,沒有。那麼共產黨有什麼呢?好像也有。沒有血緣,但有黨,黨本身是一種非血緣的血緣;另外,沒有天道,但有人道,如前代的指定,或現在的隔代指定,但這種指定也有問題,如毛指定的是華國鋒而不是鄧小平,可是鄧他們後來是靠民意和政變上台,因此這種指定就不完全成立;而到江和胡,靠的是鄧的指定或隔代指定。共產黨沒有儒家思想和禮教的認定,但有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一個人參加了共產黨,就意味着不僅是加入一種組織,而且還是一種信仰和主義,和意識形態方面的統一。這樣也說得通,意思是用這個意識形態或主義代替了儒家思想的認定。
但現在的問題是,共產黨現在在意識形態方面幾乎就垮了,沒有誰還相信什麼共產主義了,那麼,共產黨在意識形態方面的承繼關係也斷了。
除了這種黨的血緣以外,或前代領導人的指定以外,或意識形態方面的遺傳以外,共產黨以前還有一個民意基礎,即群眾基礎。這在毛的時代是非常強調的,這原來也是共產黨的一個法寶,其本質也是民意。但問題是,現在的共產黨,在前代指定的合法性受到懷疑以後,還有意識形態方面的繼承垮了以後,在民意基礎上,好像也有危機。因為這種民意在官員上台的時候,表現很不明顯,因為官員的權力本身是直接從上面來的,而不是從下面來的,那麼其民意基礎在哪裡呢?
我們看,共產黨後代政權的繼承如何獲得民意的支持呢?靠什麼呢?筆者認為,靠的是執政的政績。也就是說,共產黨官員上台是靠上面認定的,是沒有民意基礎的,但他們執政一方以後,靠政績來維持其民意合法性。共產黨後代執政的民意基礎的唯一來源,就是靠政績。如果他們的執政的時候,其政績被老百姓認可,或大部分認可,那他們的執政就有民意基礎。反之,如果他們執政以後,政績很差,沒有民意的認同,那麼他們就沒有合法性,就應該下去。
這樣,我們有一個有趣的對比,就是西方政府執政的合法性來自於民意,而民意的表達是靠選票,而選票的核心意思就是一種預期,因為這個時候,執政者還沒有上台,所以民意僅僅是預期,而不是最後的政績認定。而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的民意基礎,靠的完全是政績。
如果一個官員的政績不好,老百姓不滿意,那就完全沒有合法性了。所以,西方執政的合法性是事前預期,而共產黨是事後認定。要說有問題,都有問題。事前預期的這一種,如果執政的政績不行,許諾的東西都沒有在任期內實現,那選民也只有等待,執政者到任期滿了下台;而事後認定那種,如果執政者政績不好,可是不能重來了,晚了,他們是下台了,可是事情已經幹完了,沒有機會在彌補了。只能等下一任了。
因此,西方官員的合法性,來自於民意的預期,所以他們都特別能做各種許諾來討好選民,但到底在任期內能幹的如何,誰也不知道;而共產黨官員的合法性來自於政績,因此他們就特別注重在任期內干出點什麼,現在官員升遷的GDP主義就是這麼來的。
看來是各有所取呀,也各有弊端。共產黨官員的政績如何被認定,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不能靠上面來認定,因為這個官員上台已經是靠上面了,是沒有民意基礎的,如果其政績認定再靠上面,那就完全沒有民意基礎了,是非法的。所以,共產黨官員的升遷和認定,應該完全靠其治下的百姓來認可,沒有百姓的認可,那他們就完全沒有合法性了,也不應該升遷。
綜上所述,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是很微妙的,也很敏感,尤其是後代的執政合法性的問題。以前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第一代領導人的政績沒有什麼,都很強,而華國鋒就有問題,沒有什麼政績,因此也不服眾;而趙紫陽胡耀邦他們上台,是有其政績基礎的;江澤民上台的政績基礎不是很明朗,忠心第一;胡錦濤上台的政績也比較一般,也是忠心第一;習近平的上台也是如此,政績也很一般。其他高級官員有的好一點,有的差一點。
這樣的話,就有意思了,如果共產黨唯一的民意基礎是在政績的話, 如果政績還有問題,那民意基礎在哪裡呢?就完全說不好了。所謂官員定責制,也就是靠政績說話,如有問題,立即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