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争国权与内争民主的平衡
现在,外争国权与内争民主是很流行的词语,只是,如何理解和解读这两个词语,以及如何表述两个词语之间的矛盾和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外争国权与内争民主的表述是有一个历史的渊源的,它们并不是一个非常新的词语,只是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其表述的方式不同而已。这个词语最早应该来源于五四运动,因为五四运动有一个口号是: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后来,五四的这个口号变成了反帝反封,也就是对外要反对帝国主义,对内要反对封建主义,而且反帝反封也成为共产党的口号,所谓的新民主主义。
后来,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知识界很流行的一个词语是,救亡和启蒙,并认为中国近代的历史是救亡压倒了启蒙。
我们从这三组词语的构成和演进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近代的历史及其演变的过程。
从五四的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到反帝反封,有什么不同吗?当然不同,外争国权的含义比较的大,不仅仅是反对帝国主义,有争外交权,经济权,军事权等等,不仅仅是反对帝国主义那样的简单;而内惩国贼与反对封建主义的内涵和范围又不同了,内惩国贼的含义非常的明确,也很狭小,就是惩罚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中国人,也就是卖国贼;而反封的含义就非常的大了,意义也比较的深远,但也很含糊和抽象,不明确。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争”字,“争”很明确的意思是跟谁争,什么人在争。五四的时候,这些争的人很明显的是那些的学生,市民和工人,他们是争的主体;那么他们在与谁争?当然是有两方面的对象,一个对象是国家政权和政府本身,另外一个对象是与那些压迫他们的国家在争。因此,外争本身是大于仅仅反对帝国主义的,因为反帝仅仅是对外,而外争是有两方面的,既对外也对内,而且争本身是有一个含义,就是这些争的人不一定是国家的政权,很可能是民众本身,是民众在参与国家的外交经济军事等等的领域,也就是不一定是官方。严格来讲,是民众向官方和外国帝国主义在争自己民众应有的权益。
那么,后来的那个反帝和反封,如何又演变成了救亡和启蒙了呢?救亡和反帝有一定的一致性,因为救亡主要面对的是帝国主义和西方国家侵略,但启蒙与反封的意思是一致的吗?很不一致。其实救亡也不是要反对一切西方国家的东西,仅仅是反对那些入侵中国的国家和那些帝国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方面,但对西方国家其他的方面,如文化和文明方面的东西,就没有反对。而启蒙干脆就是全盘继承西方国家在启蒙时代的理论和力量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启蒙思想有一定的反对封建主义的东西,但又不全是,是范围更为广泛的思想,包括民主思想。
进入21世纪以后,如何又从救亡和启蒙演变成了外争国权和内争民主了呢?我们看,外争国权明显比救亡的概念要大,内涵也要丰富的多。而内争民主明显要比反封的概念要明确和具体,当然其外延要比反封小。而且,很重要的一个,是这个“争”字的恢复,恢复了五四时代的那个“争”的含义,也就是其争的对象,既有外国的西方的,也有向国内的官僚和政府争的意思。内争民主就更强烈了。而争的主体,不一定是官方,很可能就是如五四时期一样,是民间和民众在争。
从这三组概念的产生和演进我们可以了解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发展和演变的历程。
现在中国的知识分子分成了两大派,一派是外争国权派,基本是以新左派为代表的,而内争民主派是以自由知识分子和右派知识分子为代表的。只是,问题是,这两派都有很大的问题。新左派的外争国权基本上变成了外争国权与内争稳定;而右派自由派的内争民主是变成了外放国权与内争民主。前者基本是赞同中国现行的政策,也就是专制资本主义的道路,在经济领域进行改革,但在政治领域基本不动,口号是要保持国家的稳定,稳定压倒一切,而且,他们也要反对现在政府的过度容让外国资本的入侵和榨取中国人民的资源和经济利益,破坏中国的环境。而后者,虽然致力于在国内争得民主,尤其是希望在政治领域有大的民主变化和改革,希望能建成西方模式的中国的宪法民主政治,但问题是,他们在对外上,是非常的软的,有些外放国权的意思,因此这些人有时也会被很多人称为卖国贼。
而对一个现代国家而言,外争国权与内争民主都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但如何平衡这两者的关系,并不容易。本来,对于内争民主的人来说,是不应该不外争国权的,因为民主的本意是人民和百姓的利益至高无上,而百姓的利益如何会丧失给外国呢?“外放国权”与民主的本意是有所违背的。而对于外争国权的人来说,你争国权的意义在哪里呢?不就是为了要保障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吗?而广大人民的利益与人们的民主权益并不矛盾。
而“争”的主体是民众,而不仅仅是那些知识分子在争。所以无论是外争国权和内争民主都不应该仅仅是知识分子在参与,而要有广大的民众来参与,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五四运动的真精神。而争的对象,也不仅仅是跟外国争,还要跟官僚和政府和官方争,这才是争的两个对象和争的意义所在。而且,争还有一个含义是,你不要指望有什么人可以赐予你国权和民主,而是要靠自己来争取,是争来的,不是赐予来的,这才是争的本意。
因此,外争国权与内争民主的提出,是在恢复了五四运动的真精神。那个08宪章为什么意义不大,原因是那仅仅是一些知识分子搞的,没有民意的支持,也没有民众的参与。没有民众的参与,无论本意是如何的好,也是没有意义的。中国的内争民主,必须要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先开始在非常具体的范围内争,争得民众的权力,包括新闻自由等,包括宪法赋予的权力。我们没有必要另搞一个宪法,其实中国现在的宪法就很好,其中就已经有了公民的权力,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还有许多的权力,受教育权,劳动权,个人信息保障权,财产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住宅权,还有人权,在宪法上写的非常的清楚,还有人大代表要由民主选举产生,一切权力在人大会,因此现在不是要另搞一个新的宪法,而是要实现和落实中国现有的宪法,用其他的法律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当然,这个宪法有些地方也需要修改。
中国的问题不完全是宪法的问题,而是宪法没有权威,宪法的精神没有落实。如果现有的宪法都没有权威也没有落实,不要说另搞一个新宪法了。在中国历史上,有两个大人物都曾经拿出宪法为自己的权益辩护,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刘少奇。毛为了对付刘邓的压制,曾经拿出中国的宪法来表述自己有说话的权力;而刘少奇在文革的时候,也曾拿出宪法说,我这个国家主席什么时候就不是了?太有意思了。中国的宪法真的有权威吗?还是仅仅是权力斗争的实用工具?落实宪法的权威,是当务之急,也需要一些相关的法律出台来保障宪法的实现,比如民主选举法。一切政府出台的政策条例如果与宪法相抵触,要以宪法为主,为权威。
如果中国的宪法的落实都是天方夜谭,那还有什么不是天方夜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