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民意的绝对性是反西方文化的
很多中国人一谈起西方的民主,就是那个选票和数人头,也就是在追求一个政府的民意基础,并将这个民意基础无限夸大,好像有了民意就有了一切,就有了政治的正确,就有了合法性,就持有了真理。
我们姑且还不论这个选票式的民主是否真的能表达民意,是否还有其他表达民意的方式,因为选票也可以买到,也可以操纵,我们要论的是,民意本身,是否是民主的核心?大多数人的民意,就是检验一切的唯一标准吗?只要有了民意就有了一切了吗?这种对民主的理解,是否是代表了西方文化?很多人会认为,当然,民意当然是最重要的,看看现在西方的民主制度,难道不都是建立在民意基础上的吗?选票体现的就是民意。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简单的甚至是单纯的理解西方文化和西方的民主制度,多少有些的天真和小儿科。西方的民主制度和文化,真的是民意决定一切吗?民意真的那么重要吗?
关于西方文化的核心,笔者曾在《西方社会和文化的核心是什么》一文中提过,西方文化的核心,是律法—契约文化,注意,是律法---契约,而不仅仅是契约文化。而只持世俗化的社会契约为唯一前提的,只提契约而不提律法,才会将民意看作是民主的基础。而将契约文化当成是西方文化的核心,是肇始于欧洲的启蒙主义思想家的,尤其是卢梭的思想。卢梭有一个名著《社会契约论》,专门谈社会契约,认为社会的核心是人们之间建立契约,或者个人与国家订立契约,然后共同遵守这个契约,包括自然人的权利的让渡,并上升到社会的法律层面,以使得全民共同遵守。因此,在卢梭看来,民意本身,以及民意的集合,就是人们和人们之间,人们和政府,或人们与被选举人之间立约,然后被选举人一旦有了民意基础,就可以组成政府,就合法,行使其行政权力。因此,民意在政府的政治运作中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社会契约的达成方式和结果。在这里,卢梭不再提律法的重要性,也不提律法与契约之间的关系,而将社会契约给彻底世俗化了,抛弃了社会契约的律法基础和神性基础。这是启蒙思想家一贯的作风和目的,因为他们反对的就是中世纪的神权文化。
只是,西方文化的核心真的只有社会契约吗?而且还是世俗化的社会契约吗?当然不是。
西方文化,不仅仅只有启蒙思想的一个源头,还有很多的源头,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源头,就是中世纪文化和基督教传统。在中世纪的时候,其西方文化核心是神本论,是政教合一的,是以律法为核心的社会,律法本身是从上帝来的,注意,律法与法律是不同的,是神权决定论。但到了启蒙时代,就变了,启蒙思想家将神权决定论给打破了,也就是破了律法的神圣性和唯一性,并将世俗社会的原则引入西方社会,包括罗马帝国的法典,罗马法也成为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一个仿效核心,与英美法系共同构成西方法律的两大派系,也就是将社会契约捧为中心的地位,而降低了神性律法的地位。
这种将律法—契约文化,转变为单一的社会契约—法律关系的文化,有什么大的影响吗?当然很大,这基本就抽出了神的决定地位,和神启示的决定地位,也抽去了世俗的社会契约和法律的神性的律法基础。
当社会契约---法律文化成为社会和国家核心的时候,而抛弃了律法--契约--法律文化的时候,会发生什么问题呢?就会发生将民意作为政治和政府组成唯一来源的问题。这种转化的核心是抛弃了神,神在社会中的核心地位没有了,给解构了。这是启蒙思想家和启蒙时代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只是,后来西方文化的发展,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很大,抛弃神,或降低神性在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正是以法国文化为代表的世俗社会文化的一个特点。
而在历史上,法国也正是这种单一社会契约文化的受害者。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 当以民众为代表的第三等级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民意说,要杀掉路易十六和那些皇族的人的时候,于是路易十六和贵族就被砍了头;民意后来又说,要杀掉罗伯斯庇尔的时候,罗伯斯庇尔他们就又被送上与路易十六一样的断头台;后来民意又说,要拿破仑当皇帝,于是拿破仑就当了皇帝;民意又说,我们要恢复波旁王朝的保守统治,天下和法国太乱了,于是波旁王朝复辟,拿破仑被押去海外小岛。一句话,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以人民的名义,以民众的民意为法律和最高准则和合法性,以及唯一真理的,而爆发的骇人听闻的血腥的革命运动。
法国大革命有民意基础吗?当然有,有社会契约吗?当然有,所有的政权和政府的建立都是以民意的合法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但问题是,这个民意有真理在吗?是否是今天一变明天一变呢?那就很难说了。法国大革命的民意,是来自欲望与愤怒和仇恨,因此这些所谓的民意,当然没有真理在,本身就有邪恶性。
以法国大革命为蓝本的革命运动,无一不是以单一的社会契约为合法性的,以民意作为合法性基础的革命。民意就是上帝,民意就是合法和真理,民意就可以组成政府,就可以对外宣战,就可以为非作歹了。看看后来的希特勒和纳粹,也是在民意的口号下,以人民的民意,上台并开始处决犹太人,来屠杀犹太人,还有歧视所有非日耳曼系民族的,并引发惨烈的,使得人类死亡上亿人为代价的二次大战。当然,还有苏联的革命,也是以民意为基础的,以民众的民意为唯一合法性和政权合法性来源的;还有中国革命,无论是国民党的革命还是共产党的革命都是如此,都是效法法国大革命的。民意和人民和民众和暴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几乎就是同一个词,在这种时候,绝对没有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问题存在,因为少数人就不是民意,也代表不了民意。真理当然是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中的。于是,多数人的暴政就会必然发生。
现在的西方社会解决了多数人的暴政这个问题了吗?没有。法国最近以人民的名义---民意,又通过了几项不人道的法令,一个是对吉普赛人的歧视,一个是对伊斯兰教徒的歧视,都是在民意的基础上堂而皇之的通过的。还有近来德国对土耳其人移民的歧视。因为法国的政客明白,要掌握民意,要顺应民意,才是他们的生存之道。这就是西方社会民意至上所带来的问题。所以有人怀疑说,法国还是民主国家吗?而这样的民意有真理吗?没有。这不过是多数人暴政的一个现代翻版而已。
在西方社会里面,以法国德国的大陆国家代表了一种文化,而以英国美国代表了另外一种文化。连法律的核心起源都不同,罗马法,也就是世俗法典,构成了欧洲大陆国家法律体系的标准;而英美法,是另一种法律体系。中国大陆现在的法律体系也是以罗马法为蓝本的,而不是英美法系。
英美与法德的不同在哪里呢?就在英美基本上还保持着律法---契约文化,没有完全抛弃神性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重大作用;而法德,是契约---法律文化,世俗化非常严重,也是以民意为其绝对力量和合法性的唯一来源的国家。而法国和德国在历史上,成为欧洲甚至世界动荡的一个发源地,也就不难解释了。英美与其相比,要好的多,因为英美除了有世俗法律契约之外,还有神性在,民意是其政权构成的一个来源,但不是唯一的来源。
当中国人,尤其是民主教的人,在叫嚣学习西方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分清西方文化的不同表现,而将很多东西给绝对化了,而这根本不是西方社会和文化本身和全部,是被误解的文化。认为民意唯一和绝对的人,就是这样一种人。
当然,有些人也会说,难道美国现在不是以民意为唯一基础和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吗?这种说法太绝对了。因为在美国的核心生活中,联邦政府不太重要,统治美国的真正力量是在各个地方上,主要是在公司中和行会中,以及掌握资本的那些人的手中,(见笔者的《是谁在真正统治美国》一文)这些人,都不是有什么民意基础的人,公司的运作基本也是独裁和专制的,很多公司也是世袭的。只是,这些公司的高层,资本的掌握者本身,虽然没有什么太明确的民意基础,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信神的,有神在掌管着他们,像比尔盖茨这样的人,有神在管理,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和道德,都很有神的美意在。
这些,都不是什么选票可以决定的。美国还有大法官制度,是独立的,还是终身制,不是选举出来的;美联储,也不是谁选举出来的人在掌控的;美国军队,也不是选举出来的人在掌握的;华尔街上的精英们,也不是选举出来的。这四个机构和组织与集团,都是在美国最有权势的机构和集团,但都不是选举出来的。
因此,美国的国家和力量构成,恰好不是以民意为唯一合法性和真理性的国家,当然,民意也起一定的作用,但不是唯一的力量。美国总统的候选人,也不是选举出来的,是推举出来的。当然,现在的美国也有非常世俗化的倾向,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开端,美国近来在经济上的危机,也来自于此,也就是华尔街那些人,彻底世俗化了,没有神在掌握他们,他们的道德的沦丧,是这次世界经济危机的根源。
民意相对于神,是次一级的东西,因为民意代表不了神的启示和作为。民意并不是上帝和唯一真理,真正的真理,掌握在神的手中。反过来,只有有神在的民意,或至少是有良心在的民意,才是真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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