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放党禁,民主制度就是外壳而已
很多人现在也开始谈论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好,其实,这个话题,中国人已经谈了1百多年了,从清末的君主立宪制度,到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制度,那个时候,都有大量的中国人在谈论这个话题,从康有为到梁启超,从孙中山到袁世凯,还有杨度他们,有无数的人谈过。而且,在中国,这几种制度都曾经建立过,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而已,因此,当我们再一次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们不要从头开始,仿佛我们的国家从来都没有谈过和产生过这样的话题和实践一样,那样的话,我们也太不尊重中国的历史和前人的努力了。
有一些网友开始谈议会民主制与总统民主制的区别,并觉得议会民主制比总统民主制要好。这个是不尽然的。议会民主制分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共和制,前者有君主,后者有总统,只是无论君主还是总统都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与内阁是权力中心,议会是民选,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因为政府是从议会中产生的,因此议会民主制的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还有产生政府的权力,而一旦议会对内阁产生不信任,内阁就要解散。总统民主制一般指总统共和制,总统是民众直选,不向议会负责,而向选民负责,议会只有当总统违宪时,才能弹劾总统,总统也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利。其议会也是民选,但仅仅有立法权,议会并不产生政府。三权分立是总统民主制的特点。
这两者,很难说谁好谁坏,因为其产生都有自己的历史渊源和历史契机。在历史上,也有几个恶劣的议会民主制的例子,一个是纳粹德国,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中国的北洋政府时代。希特勒上台前的德国政体就是议会民主制,魏玛共和国,德国那个时候已经废除了德国皇帝,其议会共和制有总统,有总理,总统是虚位,总理有行政权力。希特勒的纳粹党,即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在议会的选举中击败对手,成为多数党,结果就是希特勒上台,在1933年成为德国的总理。由于希特勒的纳粹党在议会中一党独大,就通过了法律,使得希特勒不仅是政府的总理,后来干脆成了国家元首,将元首与内阁合为一体,大权独揽,然后,又以元首的名义解散国会,希特勒及纳粹党成为了专制独裁政府,这就是议会民主制的一个特点,即议会可以产生政府,元首可以解散议会。而总统民主制,议会不能产生政府,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日本在二战前后,军人开始主导政治,日本的议会民主制是君主立宪制,军人开始高抬天皇,以天皇压内阁,结果日本在那十几年的时间,换了无数届的内阁,因为议会民主制的一个特点是,内阁没有期限,只要议会不信任,内阁就必须解散,随时可以倒阁。而总统民主制,总统的内阁有任期,因此不能随意倒阁。日本现在的政府寿命也很短,最近的鸠山内阁,寿命只有1年。政府的寿命过短,会引起政局动荡,还没有认识,就下台了。中国的北洋政府也是议会民主制,因此在北洋政府时代的13年中,有十几个大总统,28个内阁总理,内阁的平均寿命只有半年。
而议会民主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一旦一党在议会中长期独大,就会形成专制和独裁。德国,日本和中国,曾经都有专制独裁的历史,就是一个明证。
中国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了选择,其基本方向没有向总统民主制的方向,而是一开始是准备采用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这也是受日本的影响,也就是清末的预备立宪;后来清朝倒台了,皇帝没有了,就又开始向议会共和制过度,其中有短暂的袁世凯复辟君主立宪制,其实袁世凯的皇帝不是专制皇帝,而是民主制下的皇帝,是君主立宪制的皇帝,中华民国和北洋政府基本就是议会共和制。到共产党执政,其全国人大制度,也是以议会共和制为蓝本。也就是说,中国百年历史,所选择的是以议会为中心的民主制度,即议会民主制。
就目前而言,因为中国现在已经没有了君主,因此就没有产生君主立宪制度的可能了,因此只能是共和制了。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只有清末有诞生君主立宪制度的可能,而且在晚清的时候,即1908年的时候,大清朝也曾经向这个方向努力过,就是在1908年的时候开始了预备立宪,而且还规定了立宪的期限,即9年的时间,到1917年的时候,完成立宪的准备。只是可惜,到1911年,有了辛亥革命,打乱了这个立宪的过程。从表面上看,在1912年就有了一个《临时约法》的产生,好像比1917年要来的快,可惜,后来中国的民主共和制度每况愈下,从袁世凯开始,到奉系军阀张作霖组成军政府的时候,张的大元帅府总揽天下,与皇帝没有什么不同了,而南方的孙中山与蒋介石的政权也形成了独裁统治。南北政府从制度上来讲,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从中华民国到北洋政府,基本都是议会共和制。到蒋介石的时候,其本来应该是虚位的总统的权力要大一些了。只是,这些都是虚的,外表的,因为蒋介石也是一党专制,只要是一党,必然是专制,甭管是用议会共和制还是总统共和制的外衣,都一样。
后来的毛政权,表面上也是议会共和制,但已经不是民主制了,仍然是建立了专制的独裁统治。因为毛政权也是一党专制。可叹的是,百年中国民主制度建立的道路又回到了起点,唯一没有的仅仅是皇帝而已。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呢?是共和制不假,因为没有了皇帝,只是,共和制有两种,一种是议会制共和制,一种是总统制共和制,那么中国属于哪一种呢?从中国的宪法中,可以看出,中国应该是议会制共和制,因为中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因此,中国的全国人大,就不仅仅有立法权,还有产生政府的权力,监督政府的权力。因此,中国的全国人大制度,非常靠近西方的议会制共和制。因为,西方的议会制共和制,也是议会为大,议会不仅可以立法,还可以选举产生政府,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不直接对选民负责,政府内阁首脑是由被选的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党魁担当。议会对政府有很大的监督权力,可以产生不信任,一旦议会通过了不信任案,政府内阁就要解散。而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元首,总统,可以由选民直选产生,也可以由议会选举产生,但没有什么实权,只是礼仪性质的。
只是,西方的这种议会共和制的构架,在中国也有,中国也是表面上的议会制共和制,或全国人大共和制,但是,为什么中国是专制而不是民主呢?议会共和制应该是民主制,这是其核心所在,可是,中国的议会共和制就不是民主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出在议会的组成上。是一党的议会,而不是多党的议会。从表面上看,中国的全国人大也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中国的国家主席,也是由人大选举决定的,而政府内阁的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提名,再由全国人大选举通过,政府的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通过。这都没有什么问题,但这种制度并不能保证中国是民主国家,中国还是专制国家,称为一党专制,为什么呢?中国的各级政府,也有各级人大,一直到县一级,省市县三级。
关键的问题是各级人大的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一个政党的独大或独裁是问题的核心。因为中国没有开党禁,民间人士不能自由组党,然后靠选举来进入各级人大。这样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的代表,都是共产党一党为主,因此,无论选举地方首脑还是中央首脑,必然都是由各级的共产党的党魁担任国家的元首或地方元首,即省长市长县长,而政府的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提名,人大通过,由于人大里的代表大多数是共产党一党的成员,结果也可想而知。
各级人大的代表,不管是不是由各个地方选区的人民直接选出的,差额或等额选出的,因为其候选人都是共产党,原因是没有其他的党来竞争,因此人民就无可选择。无论怎么选,选出的都是共产党一党的成员。
因此,中国就必然是专制国家,即一党专制国家,所以,无论是民选还是这个议会制共和制,在中国并不能必然带来民主。
那么,我们换成总统制共和制,就是美国现在的那个制度,我们来看一下是否可以保证民主。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的特点是,总统是直选,不是由议会选出的,也不对议会负责,而是对选民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政府的首脑,二者合一,总统可以直接组成内阁,当然,内阁重要成员也要经过议会的同意。议会没有权力直接对总统提不信任案,即罢免总统和政府内阁,除非总统违宪,议会才可以弹劾总统。议会的议员也是由各地区选举产生,有上院和下院。
总统直选,好像能保证民主,真的吗?因为中国只有一个党,其他那8个党是陪衬,没有用。那么,总统候选人,就只有从共产党一个党里出,因此,无论你怎么选,直选,那当选的,还是共产党的一员。而各级的议会,也一样,无论你如何选,都是共产党的人。因此,无论是民选总统也好,民选议员也好,或民选人大代表也好,都是共产党当家,因此各级人大可能通过不利于共产党的法律吗?会通过不利于共产党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吗?当然不会。选民唯一可以选的是,你看哪个共产党的候选人舒服,你就可以选谁。你看薄熙来舒服,你就选薄熙来,你看习近平舒服,你就可以选习近平,但是,无论薄熙来还是习近平都是共产党。
因此,在中国,在一党独大的情况下,如果可以直选,选举的话,无论是采用议会制共和制还是总统制共和制,其结果是一样的,还是一党专制。唯一区别的是,现在的共产党因为是全国人大制度,也是议会共和制的制度,因此就可以内定习近平当未来的国家主席,因为全国人大里的代表都是共产党,因此其选举出来的人,当然是共产党的党魁,所以就可以内定。而如果采用总统共和制,就不好内定,选民可以通过直选选出薄熙来当国家主席,有点小区别,仅此而已。只是,无论习近平还是薄熙来都是共产党。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民主的前提一定是开放党禁,也就是将一个国家的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通过政党来体现出来,并且在议会或总统的选举中,将这种利益的划分表现出来,这才是民主的核心,而不仅仅是什么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而已。三权分立也是如此,如果立法,司法,行政的人都是共产党员担任的话,即一个党的人担任的话,那还有什么三权分立呢?仅仅是形式而已,结果还是一党专制。大法官都是共产党员担任,那还分什么?
中国现在的政权和政策的调节,靠的是共产党内部的不同派系轮流上台来进行的调整,而不是靠多党,或两党的轮流执政。这也有效用,如江朱和胡温的政策调整,非常明显。
因此,中国能不能开始直选,民选,不是民主制度建立的核心,而是开放党禁。想想共产党的历史,如果没有北洋政府开放党禁,共产党当初如何会存在和建立?而,如果各党各派,都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宪法,那么直接选举不仅没有用,开放党禁也没有用。从历史上来看,孙中山他们本来是要在议会中靠选举来保持国民党的地位的,可是,当他们看到,自己在议会的选举中,不占优的时候,就跑到南方,另外组成一个政府,打的旗号是反对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维护《临时约法》。结果就是,大家都不遵守法,你一个法,我一个法,最后结果就只能靠武力解决。
因此,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是第一位的,第二位是开放党禁,第三位才是民选。这才是通向民主的道路。而不是反向而为。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国家的建立,都是这样的,而不是相反。而中国现在这三样都没有,中国就不可能是民主国家。而且,仅有民选,仅有议会民主制或总统民主制,都不必然能产生民主。
现在的西方国家,总统民主制的国家有美国,墨西哥,巴西,智力,菲律宾,韩国,台湾地区,还有非洲许多国家,法国是半总统制,俄罗斯虽然说是总统制,可是也有点像半总统制,因为有总理,总统和总理都有权,总统制比较恶劣的样板是菲律宾;其他大多数民主国家基本都是议会民主制,包括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共和制,如英国,日本,比利时,荷兰,挪威,瑞典,丹麦,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比较恶劣的代表是缅甸。
中国现在的政体虽然很像议会共和制,但中国的国家元首,即国家主席,并不是虚位,因为共产党的党魁,即总书记任的是国家主席,而不是任内阁总理,而一般议会民主制中的多数党党魁是任内阁总理。也就是说,本来应该胡锦涛任总理,可是胡锦涛却任国家主席了。因此在中国,国家主席的地位比总理要高。所以,中国的政体,又不太像议会民主制,有点像总统制。
中国以后一定是议会民主制吗?也不一定,因为议会民主制的特点是总统或国家元首的权利太小,不太适合中国的历史传统。也许中国会演进成法国式的半总统制或俄罗斯的半总统制。台湾是过度到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了。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一党独大,肯定不是民主制,而是专制。日本和印度都有一党长期独大的历史,但是日本和印度毕竟是有反对党的,一党长期掌权是竞争来的,而不是靠垄断来的,而中国的一党独大是唯我独尊,是绝对的垄断,没有反对党,这还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