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蘇聯援助多少武器給中共
最近網上紛紛討論蘇聯給中共的東野或民主聯軍多少武器裝備的問題,這是很有意思的問題,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種立場都有。給人的感覺是,給多少武器裝備,不是個歷史事實問題,而是立場問題,你是什麼立場,便會相信什麼數字,數字好像不重要,歷史事實也不重要,而是立場第一。這種感覺與朝鮮戰爭中共軍隊傷亡多少是一樣的,不是歷史事實,而是立場第一,真好玩呀。
那麼,是否有真實的歷史事實呢?好像很難,因為蘇聯自己公布的數字也是前後變化的,與蘇聯與中共的關係有關,兩黨關係好的時候,蘇聯就說的少些,因為要突出中共自己的努力;關係差就說多一些,主要是突出蘇聯的援助,而抨擊中共的忘恩負義。所以,數字本身其實是關係的晴雨表,也不是很客觀真實的。另外還有台灣國民黨的數字,國民黨肯定是大肆宣傳中共得到了多少天文數字的蘇聯援助,以此說明,我國軍不是敗給了共軍,而是敗給了蘇聯。而中共方面的數字,也是多變的,也有各種統計。那麼,我們到底要信誰的數字呢?
不過,在統計數字的前面,我們要先看一個很重要的歷史前提條件,就是在1945年到1949年這四年中的幾大關係,因為這些關係具體決定了蘇聯對中共的援助的力度。其中有中共與蘇聯的關係,還有蘇聯與國民黨的關係,還有蘇美關係,以及在此期間,簽訂的幾個重要的條約,比如,前面的雅爾塔協定,雅爾塔協定是大綱,還有蘇聯與國民黨簽訂的《中蘇友好互助條約》。
雅爾塔協定,確定了蘇聯在東北對日作戰,其實也不僅是東北,還有朝鮮。如此,日本在東北和朝鮮的武器裝備,便落在了蘇聯軍隊的手中。但問題是,蘇聯看不上日本的劣質武器,基本上就是打算當廢鋼鐵運回國處理。可是,中共在關內的八路軍和新四軍,最早到的東北,這些部隊,要日本的武器。可是,問題是蘇聯與國民黨簽訂過條約,也就是所謂以外蒙古換東北的條約,即《中蘇友好互助條約》,條約裡面有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蘇聯不能幫助中共,而蘇聯也簽了字。因此,蘇聯在對待中共上,就沒有所謂的一心一意,所謂的中共是蘇聯的一個支部,要全力支援的可能在,因為,蘇聯的斯大林是實用主義者,看中的是蘇聯在遠東的利益,尤其是在東北的利益,而這個利益,是先已經與國民黨交換過了,必須要保持住。何況,蘇聯那時候,還根本沒有看上中共,抗戰後曾電令中共與國民黨談判,毛當時根本不想去重慶,後來被逼無奈,才去重慶與老蔣談判的。再後來,渡江戰役前,蘇聯也電令中共不可過江,要與國民黨劃江而治等等,毛沒有聽蘇聯的,百萬大軍過了長江。
因此,在對待東北的日軍武器裝備上,蘇聯的態度前後是多變的,今天說不給,明天說可以偷偷給,後天看國民黨一邊倒向了美國,美國又不准蘇聯軍隊在日本本土北海道登陸,於是,蘇聯就又大開綠燈,給中共武器,再後天,美國國民黨抗議,於是蘇聯又凍結了武器。蘇聯這多變的態度,其實很正常,因為他們都是以蘇聯自己的利益為核心的,而不是為了中共的利益。
很多人非常愛引用的一個數字,是中蘇關係嚴重惡化後,1967年蘇聯公布的在蘇聯進占東北後援助中共武器的數字:“蘇聯遠東軍繳獲了日本關東軍的武器有步槍70萬支,機槍為1.2萬挺,各種炮約4000門,坦克600輛,飛機約800餘架。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要求,這些武器大部分向其移交,成為中國人民革命戰爭取得勝利的重要保證”。
還有一個數字是當時的遠東蘇軍總司令華西列夫斯基元帥說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得到了巨額繳獲來的武器裝備。僅我們兩個方面軍轉交給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就有:3700門大炮、迫擊炮和擲彈筒,600輛坦克,861架飛機,約12000挺機槍,將近680個各種軍用倉庫,以及松花江分艦隊的一些艦艇。蘇軍司令部還使全部武器保持完好以適於作戰使用。”(薛銜天《民國時期中蘇關係史(1917一1949)下》P72)
還有一個數字是1971年8月26日莫斯科話語廣播談話《蘇軍粉碎日本侵略軍是中國革命取得最終勝利的保障》中提供的數據:“步槍約為70萬枝,機槍約為12000-14000挺,各種炮約4000門,坦克約600輛,汽車約2000多輛,另有彈藥庫679座,800餘架飛機和炮艇若干。”(楊奎松《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7月版,P250)
可問題是,這個數字是真的嗎?有人調查過,當時,日本關東軍在東北的所有坦克,只有160輛,飛機100架。蘇聯是將滑翔機,教練機都算在內了,而坦克還包括裝甲車等等。所以,蘇聯的數字也是不可信的。其他步槍,機槍火炮的數字也不準確。
中共軍隊最早到東北的是新組建的部隊,而不是老八路。剛開始,蘇聯偷偷給八路武器,大多給的是新兵。據陳雲高崗的報告,那個時候,也就是1945年9,10月份,蘇聯給了中共:槍支10萬,炮300門。一萬人的新編部隊,一下子變成了10萬,可是這十萬人的部隊,因為新兵多,後來國軍一來,有四萬人叛變了。還有許多土匪也冒領武器裝備。後來渡海來的老八路6萬人和新四軍三師的3萬人,並沒有得到裝備,他們的裝備,都留在關內和山東了,原因是蘇聯的態度又變了,又不給了。所以有新兵有槍而老兵沒有槍的說法。毛因為得到陳雲高崗的報告,也就是1945年11月份的報告,意思是說,蘇聯要將日本的武器都給中共,於是毛命令去東北的部隊,從11萬人增加到30萬人,包括陳賡的部隊,可是後來因為蘇聯態度大變,於是30萬人去東北的計劃沒有實現,陳賡大軍也留在關內了。
到1946年3。4月,蘇聯紅軍回國,東北民主聯軍那個時候增加到34萬人,從蘇聯得到的日軍武器數量是:槍支20萬,炮700門。1947年12月,林彪曾親自給斯大林寫信,向斯大林請求說:“設法給我們解決20萬支步槍、1.5萬挺輕機槍、7000挺重機槍、700門團營迫擊炮、1000門連迫擊炮、100門高射炮、200門山野炮以及較多數量的彈藥和20個師用的通信器材(主要是無線電和電話)。這批武器望從英勇的紅軍所繳獲的日本武器中撥出,如日本武器所存無多,則望從德國戰利品中撥出。”可是斯大林沒有同意,而是從朝鮮調動了部分裝備,大概有3萬多槍和其他裝備。還有從滿洲里倉庫搞來的幾萬槍彈。
因此,綜合的前面的各個數字,蘇聯給中共軍隊的總的日本武器,大概是槍支30萬到40萬,炮1500-2000門,其他幾萬輕重武器和彈藥,100多輛坦克和100架飛機(飛機用處不大,因為沒有多少飛行員,俘虜了日本飛行員17人,到開國閱兵時候,才有幾十架飛機可以飛)。
看來,中共的勝利確是要感謝幾種人,一是日本人,二是蘇聯人,三是朝鮮人。後來到1948年,戰場形勢對中共有利,繳獲國軍的武器也多了,就不太需要日本人的武器了。當然, 大連生產的炮彈和其他軍事裝備還是需要的。
下面是美國援助國民黨的軍事裝備的資料,來自網上:
“據廖耀湘介紹,由史迪威經魏德邁前後裝備的國民黨軍隊共三十九個師,至馬歇爾來華調處時(1945年12月)為五十七個師。據徐遠舉介紹,美國每天從印度以五十架飛機運法武器到雲南裝備國民黨軍隊。在1948年美帝又裝備了國民黨十二個師。據說那時有武器無彈藥,美帝又把關島所存的一批剩餘物資廉價賣給國民黨。據覃道善所知,由於國民黨軍當時每師的人數不同,不能攜帶規定的裝備數量,有半美械師、全美械師,有以兩個師的裝備分配軍屬的三個師,自行調撥,因此數字參差。”
“美械裝備的師,全師有衝鋒鎗約一千零八十枝,卡賓槍約五百四十枝,步槍約四千五百枝(新一軍、新六軍每師有步槍七千餘枝)。重機槍七十二挺,輕機槍約二百七十餘挺,六O迫擊炮約一百七十門,八一迫擊炮約三十六門,山炮十二門。此外尚有軍屬榴彈炮(105毫米)十二門和軍師工兵和通信器材等等。”
1、抗戰剩餘物資的繼續供應。由於運輸能力的限制,1945年之前美國援華物資能運的中國的很少,從1941年至1944年,在中國抗戰最困難、最需要外援的階段,中國所得的援助僅為2.8億美元,但到了1945年,由於中國軍隊取得滇西緬北戰役的勝利,加上2月份史迪威公路通車,使當年美國對華援助急劇增加到了11.07億,相當於此前四年總合的5倍左右。這些援助對抗戰而言,已是“事過境遷,無足輕重了”,而對於隨後的內戰卻是至關重要。同時,抗戰勝利後,為了能在繼續援助蔣介石,杜魯門還特別在1945年8月宣布停止向一切國家運送租借物資的情況下,批准繼續向中國提供租借軍火,直到1946年10月。那麼,這段時間內本應用於抗戰卻被拿來打內戰的美援物資有多少呢?截至1948年6月30日止,根據美國政府各有關機構向美國財政部的報告,美國自對日戰爭勝利以來,移讓給國民政府的租借物資總價值達7.81億美元(整個抗戰期間美國共援華8.457億美元),主要種類如下:
抗戰後美國轉讓給國民政府的租借物資,資料來源:《中美關係》,第1050-1051頁
此外還有,1942年美國向中國提供了5億美元貨款,1943年秋開始用這筆貸款在美購買黃金和外匯,共計購金2.2億美元。但抗戰勝利前只運來價值6691萬美元的黃金,勝利後運來1.50825億美元的黃金,後者是前者的2.25倍。1946-1947年間,宋子文就曾奉蔣介石之命大量拋售這筆庫存外匯和黃金,以籌內戰的軍費。
2、剩餘物資售賣。抗日戰爭結束後,美國還有大量作戰物資存放於中國境內及西太平洋各島,這些物資對美無用,運回國內費用昂貴且無法處理,留在海外則需大量軍政人員管理,因此便作價讓售給了國民政府,合計有以下幾項:
資料來源:潘國琪《論戰後國民政府的“美債”與“美援”》
3、1945年以後美國援華的其他物資,其中被用作軍事用途的有:(1)、由美海軍撥交“中美合作”軍事援助物資1770萬美元,主要是軍火。(2)油管貸款5030萬美元,根據1946年6月14日簽訂的中美協定,將戰前訂購的油管陸續交貨。(3)1948年美國會通過《援華法案》,決定援助中國4. 36億美元,國民政府用其中的1.25億美元特別贈款購買了大量的軍事物資。(4)空軍援助,即1946年美國計劃幫國民政府組建八又三分之一空軍大隊所需飛機裝備成本及訓練費用共3.08億美元。(5)1947年4~9月間,駐華北的美國海軍陸戰隊撤退時,無償地轉讓給了中國軍隊6500噸彈藥,包括多種型號的炮彈、子彈、炸彈、手雷、地雷等。這些物資均被用作內戰武器。
總之,戰後美國向國民政府提供了至少30多億美元的“救濟”、售讓、贈予等物資援助。 …[詳細]
當然,從1946年8月到1947年5月,其中有近10個月,美國對國民政府實行了武器禁運:
為了向蔣介石施加壓力,馬歇爾決定對國民黨政府暫時實行武器彈藥禁運以示懲戒。1946年8月18日,杜魯門發布了軍火禁運的行政命令,宣布停止向中國政府提供可能與內戰有關的部分貨品,不再給中國政府發放出口作戰物資的出口許可證。據時任國民政府駐美大使的顧維鈞回憶說:“8月27日,王守競前來匯報他為中國軍隊爭取某些物資出口許可證的情況。他說,戰時特為中國製造的一億三千萬發7.92毫米子彈,國務院拒絕發給出口許可證。拒絕發證主要以中國當前的局勢為依據。這無疑是對華禁運作戰物資的一種行動,因為禁運的手段,一般來說就是拒發出口許可證。禁運給我們造成的問題特別嚴重,因為我國的軍事裝備絕大部分來源於美國,這就必須使用美制彈藥。”這批物資遂成為禁運令實施後第一批被禁物資。此後直到1947年5月的10個月中,國軍都未能從美英等國獲得軍火物資。
此外,為了防止美軍駐華引發中國民眾的反美情緒,更為了不使美軍捲入中國內戰,馬歇爾促使美國從中國撤軍。到1946年12月,在華的美國士兵、水兵及陸戰隊總數從11萬餘人減少到不足1.2萬人。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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