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与神人立约的区别
西方社会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其前进的方向,都是向着用社会契约来取代神人立约,用人本主义来取代神本主义的。表面上看,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是打着冲破神权的中世纪的藩篱,但实际上,就是吸收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世俗方式,建立一个人和人立约的社会契约来打击和取代神人立约。
社会契约的本质是人与人立约,其立约的表现可以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其立约的基础是民意,是民意万能和绝对化。因此,社会契约的核心和基础是民意,而不是神意,是民主,而不是神主。其打破的是君主,建立的是民主,同时也打破了神主的决定地位。因此,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社会是朝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这种世俗化和人本主义,对解放人类身上的一些束缚有好处,但也将人性中恶的一面,罪的一面充分发掘出来了。
从英法百年战争以来,到法国大革命后的欧洲的动荡,包括历代的战争,普法战争,拿破仑战争,一次,二次世界大战,给我们看到的是,世俗化和以民意为核心的社会契约的巨大的问题,也就是抛弃神的绝对地位后的巨大的副作用,人的罪性的问题,人性恶的问题。西方的所谓民主制度,就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神人立约的基础上的。尽管西方的学者有的时候,将西方的世俗化的社会契约和法制往神人立约的方向靠,但那都是蒙骗人的东西,因为,他们的社会契约的核心是民意基础,而不是神意基础。包括美国的宪法,因为美国开国的国父们,大多不是基督徒,而是无神论者和自然神论者,而且受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影响非常大,如富兰克林,杰弗逊他们。
所以,我们从《圣经》中引申不出这种以民意为基础的民主制度来,就很正常了。(参见笔者的《为什么从圣经中引申不出民主的概念》).
那么,以民意为基础的民主制度,有什么不好吗?当然有很不好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我们从法国大革命和两次世界大战就可以看出来。民意的膨胀,人类的骄傲,民意在抛弃神的约束之后的罪性的一面,人类血气的一面,都可以从革命运动和世界大战中看出来。
法国大革命的问题,我们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们现在单看二战前后的德国。因为是社会契约,无论宪法也好,法律也好,因为是人与人之间立约,因此这个约,也就是可以因为人,民意来改变。希特勒是靠竞选和选举上去的,因此希特勒有民意基础,所以希特勒上台以后,把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各方面搞的都很好,在获得巨大的民意支持后,希特勒就可以利用民意,来修改德国的宪法,甚至废除,包括解散国会,解散工会,德国的民意在那个时候也赞同。因此,这个社会契约就可以以民意,和人民的民意来重新组建,甚至可以建立一个独裁和专制的政府,然后给全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
因此,以德国为例,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契约的脆弱性的一面,也就是以民意为基础的民主体制的问题所在。
那么,有人会说,美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德国那样的事情,美国难道不是社会契约的国家吗?美国当然也是。美国的宪法和法律,也是社会契约,而不是神人立约。但美国有一个长处,就是美国有很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美国在开国以前,有200多年的实际的地方自治历史,城镇和州都是自治的,然后在地方和州自治的基础上,在美国革命以后,脱离了英国,建立了联邦制,然后形成了社会契约的联邦宪法。
由于美国的地方权力和自治的权力很大,所以美国一直都有分离主义的倾向,也就是瓦解联邦的倾向,最突出的表现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那个时候,美国就差一点瓦解了。后来,在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美国都有人会嚷嚷或威胁要退出联邦。因此,当社会契约是建立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地方权力很大的基础上的时候,那么地方对于联邦的权力就有很大的制约,美国对权力的制约的基础,并不是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表面上的,而是美国地方的自治力量。所以美国总统在外面很风光,但在国内的权力并不是很大,对各州,几乎就没有什么权力。因此,中国的前辈宪政专家,积极提出宪法政治的,也是政治家的梁启超先生,在当年实地考察了美国的政治以后,说,中国不适合搞美国的民主政治,原因是,中国没有深厚的地方独立和自治的传统,因为中国从宋代以来的一千年,是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国的地方自治,仅仅是表现在县级以下的家族里面,而没有省自治,市县乡自治的传统。
那么,社会契约是否易于移植呢?表面上看好像是可以,因为是人与人之间立约嘛,哪个社会和国家没有人呢?这也就是很多的民主人士要积极移植美国的民主制度到自己国家的原因。但问题是,一个以自己国家的国情和民族和文化传统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契约,要跨洋跨海移植到另外一个国家,在国情,民族和文化传统都不一样的国家里,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美国的民主政治移植不到中国的原因如上面梁启超先生所说。但有人会说,中国不行,那为什么临近中国的日本就可以,而中国不可以呢?我们看,近代西方的民主政治,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法国,都是源于中世纪的传统,因为中世纪的欧洲是封建制度,封建,其实就是地方自治和分权。而日本,原因是,日本在近代的1000年时间里面,是有很强大的地方自治和独立的传统的,日本在近代的700年,一直都没有天皇的统治了,而是藩镇割据,地方的藩镇和幕府的权力非常的大,幕府就是盟主,像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盟主一样,但各个藩镇还是独立的,日本一直不是中央集权的国家。所以日本在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的时候,阻力不大,打了几场小仗,迎回来一个没有实权的天皇,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度,各个藩镇的代表,成了议会。而中国,在经历了诸多的政治体制变革和民主变革以后,甚至瓦解了满清,建立了共和,到最后,还是回到中央集权的老路上来了。可见,历史传统的影响力有多末的大。
而西方近代以社会契约代替神人立约以后,问题很大。欧洲的战争和争夺就不用说了,欧洲整个的近500年,都是处在战国时代,仗是越打越大,越来越残酷,杀人也越来越多。两次世界大战,死了上亿的人。因为民意是一个靠不住的东西,民意有的时候很邪恶。原因是民本身是有罪性的,是有血气的。西方近代甚至还将种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来代替神的教导。德国人的罪性和血气,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暴露无遗;日本在君主立宪以后,进入了民主社会的行列,但日本开始了对外的侵略战争,也都是有日本强大的民意支持和基础的,绝对不是一小撮的军国主义分子的问题。因此民意优先,民意万能,社会契约,解决不了战争和争夺还有罪性的问题。美国在二次大战以后的历次战争,都有强大的美国民意的支持,但有几场战争是公义的,是正义的?
而中国近代的革命,也是在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的。从孙中山到毛泽东,都是讲民意的,而且他们也有民意,但都很血腥。共产党的宪法,也是社会契约,是一党的社会契约。
民主政治,其本质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人的政治,数人头,就是数多数和少数。西方是数完人头后,多数还让少数活着,而中国是多数不让少数活着,区别仅此而已。不恢复到神人立约,这种世俗的社会契约,在将来,其问题会越来越大。因为都是人意优先,而不是神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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