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社会道德和治安是否比现在差?
一般人都有一个观点,就是认为,文革时期是中国最混乱的时期,也是中国社会道德沦丧,社会治安最差的时期。而且,还将文革时期的社会道德的沦丧引申到当今的中国社会,认为,中国现在社会的道德和治安差,就是从文革来的,因此,文革要为中国现在的社会道德和治安负责。但是,这种叙述是否真的正确呢?如今,在网上,关于文革时期,中国社会的道德与治安到底如何的争论非常激烈,几乎是对立的观点。
笔者的观点,认为,文革时期尽管社会有些混乱,但就社会的总体道德和社会治安来说,比现在的中国要好得多。举一些例子,很简单,那个时候,社会没有有毒食品的问题,没有拐卖儿童妇女的问题,没有倒卖人体器官的问题,没有吸毒贩毒问题,没有妓女大军的问题,抢劫杀人强奸的人也很少,人们平时走在街上,也不必担心自身安全问题,包括小姑娘在内。人们是互助的,帮助人的,老人跌倒时有人扶的,也不必担心被人讹诈,丢了东西,基本能找回来,或有人送回来。社会治安总体是好的,人心也是向上的。就死刑案来说,现在每年中国的死刑犯有1万人,这是2004年的公开数据。而文革十年,死刑犯总共是4000人,平均每年400人。文革时代,其他死的人,是因为政治原因,而不是刑事原因。即便是红卫兵抄家,也是将抄来的东西给堆到公安派出所的广场上,而不是自己藏在自己的家里,窃为己有。而且,那个时候,公安定罪的标准很低,现在公安定罪的标准很高,很多以前认为是犯罪的,现在都不算了。即便如此,2011年一年,中国刑事案有500万件,经济案其他还都不算。而文革十年,总共刑事案件有120万件,平均一年12万件。当然,文革时期也不是净土,恶性事件总是有的。
就笔者个人的感受,笔者那个时候是呆在现在所谓的三线城市的边缘,上面是城市,下面是农村,应该说是代表了中国的大多数的地方。因为中国那个时候,总体的城市人口就很少,城市人口才占总人口的10--15%,大部分还是农村。笔者那个时候还是小孩子,1970年代是上小学,虽然小孩子之间常有打架的事情发生,而且是打群架,但社会上,真正的刑事案很少,社会治安总体良好,当然,每年都有刑事犯游街的盛事发生,很有意思。
转帖两篇比较公允的文章,谈文革治安的问题的。基本观点认为,文革时期,是公平正义大过讲效率,现在是效率第一,因此公平公义秩序就要差一些。
原文地址:现在的社会治安状况远不如文革期间
原文作者:文贝
现在的社会治安状况远不如文革期间
在许多的人逻辑思维里,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述事或说理成为一种习惯。
讲西方富裕,他会说西方也有穷人。说美国民主自由,他能举出许多美国不民主不自由的地方。谈中国社会治安恶化,他会拿出美国恐怖袭击及校园枪击案说事。说西方法治较健全,他又会说西方的法治是维护资本利益。
2013年9月2日,《教课书之外》第24期登载一篇文章,题目叫《文革时代没有恶性强奸案?》。文章针对一些人对李天一案发生后提出文革期间社会治安好进行批评,举例说明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几起轰动恶性强奸事件。
文革中某将军强奸聂帅家服务员 引主席震怒痛斥“烂泥扶不上墙”。据媒体透露,这位将军指向的是时任总政治部主任的萧华上将。说的是他受到冲击,被保护到老帅们居住的北京西山。到聂荣臻元帅家聊天,把女服务员强奸了。不仅气得聂荣臻心脏病发作住院,还让毛泽东痛斥“你是扶不起的天子,扶不起的阿斗,稀泥抹不上篱笆墙啊!”。据说他从此被打倒。那位将军被打倒了。 (摘自《微行:杨成武在1967》 作者:权延赤。这件事很可能是真的,因为在聂荣臻女儿的回忆文章中也有记述。
文革北京“双桥老流氓”强奸案。
此案发生在1972年夏天。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妇女。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为了抓捕罪犯,北京出动三百多民兵,采取重点设伏,几次都被逃脱。公安十三处介入也无功而返。十年后的1981年10月21日,他在一次抢劫现场被一名退伍军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局。后来被一名退伍军人抓获扭送到公安局,经审讯才知道此人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案犯最后交待作案380起 横行10年。1982年7月27日在当时的通县公审后被当场执行枪决。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被强奸。
1972年黑龙江建设兵团第二师十六团团长黄砚田、参谋长李耀东两人合伙奸污和猥亵几十名女知青,引周恩来叶剑英大怒,并由此产生了中共中央1972年文件的下发和对类似问题的揭露。在后来的“伤痕文学”和“知青文学”中,时有这方面问题的披露,以致造成许多女知青被奸的印象,受到许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反感和反击。这其中《炎黄春秋》包括著名知青作家邓贤(爷爷是裕大华资本集团老板,父亲是国民党老兵,解放后为数学工程师。外祖父的叔叔石凤翔的女儿石静宜嫁给了蒋介石的二公子蒋纬国。文革中与旧时代的成都名流邓锡侯、刘文辉等8个家庭,成为四川第一批被抄的人家。邓贤被上山下乡到兵团七年,文革后担任教师。发表了许多与下乡知青有关的作品。)散布的最多(邓贤,当权力不受约束,文革期间那些遭侮辱的女青年)。
熊北平、熊紫平两兄弟伙奸污女性。
熊北平、熊紫平两兄弟的父亲是开国少将之一,曾任浙江省军区司令员的熊应棠。熊应棠因与林彪有牵联,被调往四川搞国防建设。熊因为军队的生活待遇并未取消,他坐落在杭州清波门外的官邸两层小楼虽然夫人随行去了四川,两个从部队退伍回来参加工作的的孪生儿子熊紫平、熊北平继续住在那里。后来确认的事实表明,从1974年5月至1978年8月的这四年间里,熊紫平、熊北平纠结马少华,钱永明等14人,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看电视”“举办音乐会”等借口,勾引,劫持妇女到熊家,先后将140余名女青年骗至熊家,其中66人被奸污,20人遭猥亵。1978年“二熊”被捕,1979年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的,其中哥哥以认罪态度较好判死缓(后在监狱自杀)。此案套在文革头上有点牵强,虽然“二熊”犯事可能始于1974年8月,然而他们的疯狂却是在文革结束之后的两年中。众人皆知,文革后在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追求转变的社会环境下,部分青年经济困难,思想苦闷,无所事事地游荡在社会上。一些随着文革结束获得新生的干部子弟,依仗父辈的权势开始胡作非为。终于招致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全国许多高官子弟受到惩处。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的孙子朱国华、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之养子胡晓阳、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其五的儿子陈晓蒙等。
这几起案件几乎成了文革的标志性事件,意指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治安情况并不好。得出的结论是现在的社会治安并不差,因为文革社会治安不好,现在治安不好是正常现象。
文化大革命有没有恶性案件是个伪命题,而中国改革开放前社会治安比后来好则是个真命题。
正如有的网友在跟贴中所讲“任何时代都不可能没有恶性案件,这没有什么,关键要看当时的社会、公众、政府和官员对待恶性案件的态度!”同时,社会治安的好坏存在一个程度和普遍与个别的问题。
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时代的人都有切身体会。
文革时期的社会确实很乱。当权派被打倒了,公检法失去了作用。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被破坏,人人都可以成立组织并起来造反。然而这种看似无秩序的社会活动却是在当时被认为高尚的思想境界下的自觉行为,并非是为了个人权力或从中发财谋利。运动的表现不是烧汽车,砸公共财物,与警察对垒。
表面上社会非常乱,但抢劫强奸等违法犯罪较少。一个人带着财物走路不用担心被抢;即使家里没人不关门,也别怕有人会进来偷盗;少女晚上独行也极少受流氓干扰;小孩走失了会有人送回来,遇到困难会有很多人伸出援助之手;没有妓女,没有赌博的,更没有贩毒的。文革十年被枪决的死刑犯全国不到4000人,还不到现在一年的十分之一。即使在1984年进行“三种人”清查,查了一年仅抓了七千多所谓的罪犯,而且多是政治因素。
恶性案件、经济犯罪少,家庭解体、宗教冲突、民族矛盾、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几乎没有市场。原因是毛泽东的思想正统教育得民心,使奸诈邪恶之徒不敢轻举妄动。人民群众有了是非观念,懂得了做人的尊严。百姓自觉向主流政治看齐,群众齐动员所形成的社会氛围和浩然正气。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徐州市东有一个横在铁路上的天桥,拉平板车送煤球或其它货物的工人经过此地都很费力。经过此地的人经常可以看到一种现象,每当有平板车上坡的时候,旁边的民众会伸手帮助推拉。这里面不仅有部队战士,还有不相识的群众。其实在人们的心中并不都是抱着“做好事”受表扬的思想,而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表现,或者说社会氛围下的一种觉悟。
对文化大革命社会治安比现在好的评价和判断是基于事实,并非是为文革翻案或者是歌颂文化大革命。
无论是对历史的评价还是对社会的总结,都有一个社会定位问题。文化大革命倡导的是公平,改革开放特色社会主义三十年的主题是效率,而今天的构建和谐社会则是秩序优先, 就社会主义社会而言,在公平、效率、民主、秩序的关系中,公平是原则,民主是手段,秩序是条件,效率是目的。然而文化大革命偏重于公平,轻视了效率、民主和秩序,使社会发展失衡。同样,在改革开放的特色社会主义期间,一味地追求效率,为了效率不顾公平,甚至用牺牲“公平”来换取“效率”。
公平不是均等,也不是绝对的平等。公平只是维持社会体系的一种公认的标准、度或评价。公平不是消除差别,某种程度上是承认并维持这种差别,是使这种差别维持在社会能够接受的程度上。效率不能在牺牲公平的基础上取得,而是在追求效率的时候兼顾公平。
在公平和效率存在矛盾的情况下,秩序则是两者的有机统一。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既无法实现公平也无法达成效率。
和谐社会秩序是一种价值取向,而这种秩序的建立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持。无论是政治与经济,民主与自由,公平与效率、权利与权力,稳定与发展,民族与世界,包括阶级与人民等,都需要有规则的社会秩序来支持。
许多人嘴里喊的“宪政”其实是一种秩序而非民主,而社会治安状况是秩序的最直接反映。
搞清了社会某一阶段的主轴,对于其间出现的某些方面或领域存在的问题就有了比较合情合理的解释。比如文化大革命是以公平为中心,其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和社会秩序出现混乱则是次要的。改革开放后以效率优先,公平的牺牲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必然。
同时,社会并非只有公平、效率和秩序的三元结构,还有许多社会形态值得借鉴,民主法治社会,民主政治社会都是其中的选项。
不能因为文化大革命出现一些恶性治安案件就概论治安不好,就像不能因为英国航空公司一名飞行员性侵百名非洲幼女而否定整个英国飞行员队伍一样,任何社会、国家都有善者和恶者。问题在于是普遍性还是特殊性,是整体行为还是个体行为。或者说执政者是重视还是轻视。
当前中国社会治安不好是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官场贪腐是整体性而非个体性。房价高,看病难,教育成本高,贫富差距拉大等,是普遍现象而非个案。就改革开放前而言,上将萧华的强奸案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中将王近山的婚外恋受到毛泽东和刘少奇主席的重视并严厉处分。知识青年被强奸的案件受到周恩来叶剑英及中央的重视。“天桥老流氓”发生后的群众性追捕,反映了社会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深恶痛绝。
相对于今天,由于许多犯罪太多或者越来越严重,中央重视程度不够或者说打击不力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任何社会形态都有其长处,也有其短板。就像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缺少竞争活力,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公平缺失一样。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国家控制弱化,人口流动性大,必然派生出一些治安问题。作为国家治理,应当在发扬优势方面的前提下,重视仰制这些短板,使其不能更严重的危害社会,或者阻碍社会的正常发展。
历史及社会的检讨如果停留在这种“反唇相讥”式的批驳无益于总结和提高,这种借古颂今既无力又久公允。
文化大革命中有腐败,有走后门。有强奸,也有其它恶性案件。有错误,有许多值得检讨或批评的东西。仅就社会治安状况而言,今天远不如文革时期。
文化大革命的其它问题和错误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2013.9.6
老公安:文革时,刑事案件一年没几起
来源:法律与生活
“我是在‘文革’期间,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的,那年我24岁。到公安局上班是许多年轻人所追求的理想,在社会的地位比较高,挺吃香的,除了部队穿制服,再就是警察了。我第一次穿警服是浑身上下都是蓝色,后来,上衣是白色裤子是蓝色,年轻人穿上它可神气了。‘文革’时,当民警也比较实惠,家属农业人口可以转非农业人口,工人身份还可以转干,自己也觉得我是个警察应尽一份责任,应该好好干…… ”说到当年参加公安的感受,老刘仍掩饰不住自豪和激动。
刘铁成回忆说,“文革”中,公安机关从上到下均实行军管,不是现在实行条块管理,以块为主,上级负责业务,地方政府管理人事。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程序简单,一锤定音,不用移交检察院批捕和法院定罪。
当时,他所在的公安局,全局才40多名民警,全局只设治安股、政保股、秘书股等几个股室,没有刑警队,警种很少,很少发生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比较好,即使有案子,大多数是一些治安案件,若按现在的眼光看,那都是些鸡毛蒜皮、不足挂齿的事情。“文革”期间,刑事案件一年没有几起,若发生了杀人案就成了当地的头号新闻。
“哪像现在,特大刑事案件几乎每月都发生。即使全局有四五百名民警,警种齐全,二三十个科室所队仍是杯水车薪,把民警累得焦头烂额,超负荷地工作着。”
谈到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刘铁成感触颇深:“时代变化很快,‘文革’期间,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比较好办,把案件当事人传到公安局,上级领导不敢打电话、递条子疏通,也没有人来公安局说情走后门,一般案件用不着费多大工夫,就会把案件搞得一清二楚,搞案子需要群众作证,群众积极性高涨,不要任何费用,积极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说到这里,他深深地陷于对往日执法环境的留恋之中,他叹了一口气,如今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却大相径庭,似乎有难言之隐……
实战证明,警力有限,民力无限。公安机关只有坚持专项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才是制胜的法宝,这是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的。当然密切警民关系是作好专项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前提。
刘铁成说,“文革”时期,警民关系密切,亲如鱼水关系,电影《马天民》可以说是警察生活的写照。“那时我们下乡办案,群众看到我们十分亲热,在村里都是排队邀请我们去吃饭,群众都盼着民警到自己家里吃饭。
融洽的警民关系对我们开展工作好处可多呢,与群众拉拉家常,聊聊天,既沟通了感情,又了解了社情民意,有时群众还给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抓获了不少违法犯罪分子。”
刘铁成说,那时候,如果民警在大街小巷抓获犯罪分子需要群众帮忙,群众都会踊跃站出来,协助公安机关制伏违法犯罪分子,看到民警追赶犯罪嫌疑人,需要交通工具,会主动让出来给民警无偿使用。
“不像现在警民关系这样疏远,民警办案,需要群众作证时,即使是看到了,也不愿意作证,让公安机关十分尴尬;在民警遇到危难时,有的群众熟视无睹,袖手旁观。在群体事件中,有时公安机关处置不好与群众直接发生了冲突,竟成为对立面,这是以前所没发生过的…… ”
30年了,当年风华正茂的刘铁成警官,如今两鬓霜白,那时他和他的战友们为成为人民警察而自豪,也为自己选择的职业和这一时刻凝固起来的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热爱人民的崇高信念而终生不渝。
侦破盗窃两麻袋花生米的大案
人的一生经历的事情成千上万,有的事情如过眼云烟,有的事情则刻骨铭心。其中“文革”期间,刘铁成经历的一起爆炸案让他知道,警察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人。
1976年5月2日,蓬莱市山乡公社望里大队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被盗两麻袋花生米,大约200多斤,价值人民币15元。
按当时的规定,像这样的案件在当地属于大案了,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破。于是蓬莱市公安局立即调集侦破人员予以侦破。
当时刘铁成和战友王同钦在崮寺店公社侦破另一起案件,5月4日上午,他俩接到命令后,火速赶到望里大队,参加破案。
我在现场看了看,发现现场周围漏有几粒花生米,再往前走几步,又发现地上有花生米,我按“米”寻踪,沿着小道,走出村外,一直找到邻村天王大队的张天雄家门口。
我和其他民警分析,这起盗窃案有可能是张天雄干的。因为张天雄有盗窃劣迹,又在他家门口发现了花生米。于是我立即向负责此案的赵兴展副局长汇报,初步认定此案是张天雄所为。
5月4日下午,专案组做出决定,搜查张天雄的家,以求人赃俱获。去执行任务的有十多名公安人员和十多名大队干部、民兵。
当公安人员来到张天雄家里时,发现张天雄、他的父亲和他的五弟都在西屋炕上。为了慎重起见,专案组决定让张天雄和他五弟到大队去,以瓦解力量,让张天雄的父亲在家里,配合公安的搜查。
当时张天雄坐在西屋炕上的里边,窗台上放着酒瓶,看样子是刚喝过酒。进屋后,我指着张天雄和他的五弟说,你俩到大队去,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他俩说到大队去干什么?不管怎么说就是不去。于是,我用手往下拉张天雄,他把手一甩,根本不理这一套,我这一抓,他不但不下来,反而挪到炕里边,他家的炕台挺高,我更够不着他了。
怎么办?我和其他公安人员只好耐着性子做工作,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张天雄还是不肯跟公安人员到大队去。
正在这时,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不好,有炸药味!”原来张天雄趁着公安人员不注意,已经点燃了提前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包。挤满20多人的小屋,一下子骚乱起来,拼命向外跑去……
抓捕时,罪犯引爆炸弹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刘铁成巧妙地退到正间地,停下脚步,转身一看,张天雄狠狠地抱住大队书记王任现,将其摔倒,欲和大队书记同归于尽。
当时有的民兵抓着张天雄的头发,有的拽着衣服,还有的摁着张天雄的腿。
情况万分危急,一旦炸药爆炸,在场20多人就会失去生命。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赶紧让大家赶快撤离现场,一边急忙掏出手枪对准张天雄的脑袋,开了两枪,第一枪没有响,我又跟上一枪。这一枪,张天雄的脑袋趴下了。天王大队书记王任现才逃出来了。
正当我们准备往外撤离时,“轰隆”一声,炸药爆炸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将正间屋的房顶炸开一个直径两米大的洞口,炸得正间地的两个锅台夷为平地,张天雄血肉横飞。
我记得,爆炸掀起的气浪霎时将我猛推到院子里,我倒在地上昏迷了一会儿,醒来后爬了起来。我看了看周围,发现有的同志躲藏在东屋里,没有出来。在那种情况下,我急忙抢救其他同志,跑到东屋窗前,三下五除二猛地把窗踹开,让其他同志从东屋跑了出来。
担心第二次发生爆炸,在场指挥的赵局长,调来驻扎在天王大队一个排的部队,将张天雄家四周包围。随后又找来张天雄的大哥喊话,进行政策攻心,喊了半个小时,屋里仍然没有动静。
这时,赵局长问:“张天雄的父亲和他的五弟哪里去了?”
我说:“可能还在家里?”
“你进去看看。”赵局长命令道。
当时,我的手枪不好使用,便从另一位同志手里换了一把“五四”手枪,就拿起手枪冲了进去。在正屋门口,我朝屋里望去,只见屋里乌烟瘴气,看不清任何情况。不过,从屋里传出一股刺鼻的敌敌畏农药味道,我分析张天雄的父亲和他的五弟可能是喝药自杀了。等烟雾散尽,果然发现张天雄的父亲和他的五弟喝药自杀了,躺在西屋的炕上。
公安人员在清理现场时,发现张天雄家的西屋炕席下面有一把长砍刀。东屋一进门北面地下挖了一个大洞,里面藏有望里大队被盗的两麻袋花生米。
当案情慢慢平静下来时,这时的刘铁成才感到脑部有疼痛的感觉,公安局立即把他送进县医院,经过医生诊断,他被炸成严重的脑震荡,需要在医院治疗。经过40多天诊治,刘铁成终于恢复了健康。
刘铁成的英勇壮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授予他鲜花和荣誉本该当之无愧,但随后,中国历史上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发生了,“四人帮”被打倒了,全国各个行业都加入到声讨“四人帮”的政治潮流中,公安机关也不例外。就这样耽误下来,为刘铁成记功和表彰的事情便与他失之交臂。
如今谈起这件事情,老刘一脸的淡泊与从容,心态是如此的谦逊和平和。他说:“如今功名和荣誉对我来说,都是过眼烟云,那些东西有和没有都无所谓了,只要我尽到一个人民警察的责任,问心无愧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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