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愛你的仇敵” 我們很多人都聽說過,基督教裡面耶穌有教導,就是要“愛你的仇敵”。不過,這話如何解呢?很多人解釋成以德報怨,這是否對呢?關於如何應對善和惡,我們先來看幾組相關的論斷,就是以德報德,以怨抱怨,以德報怨,以直報怨,或以惡報惡,以善報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等等。 對於以怨抱怨,以德報怨,中國的孔夫子早有論述,也就是在《論語》中,有弟子問孔子,說,以怨抱怨,肯定不對,那麼是否要以德報怨呢?孔子的回答是,要以德報德,以直報怨。孔子並不贊同以德報怨,當然更不贊同以怨抱怨,而是要以直報怨。那麼以直報怨是什麼意思呢?直就是要公正的意思,該如何判就如何判,不要以惡報惡,不要以怨抱怨,但也不要以德報怨,而要公正。 我們再來看耶穌的論斷,這是在馬太福音中的,“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左臉,連右臉也轉過去由他打;有人想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我們看耶穌的話中,是否有以怨抱怨,以惡報惡的意思呢?自然是沒有,但是否有以德報怨的意思呢?好像也沒有。因為耶穌沒有說,有人打你的右臉,你要說,打得好,打得對,還要擁抱對方,甚至有人要殺你,你還要說殺得對,恨不得給對方遞刀子。沒有這些意思,而是說,愛你的仇敵,也就是要為他禱告,僅此而已。而且,愛你的仇敵,是上升到你與天父同一級別的水平,也就是說,天父是完全的,你也要如天父一樣完全。天父愛好人,也愛歹人,愛義人,也愛不義的人,你也要如此。這是對基督徒的要求,不是對一般人的要求。 保羅在《羅馬書》中也有關於這方面的論述,就更清晰了,也更易於理解:“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詛咒。。。不要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將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保羅這話的核心是,不要自己去報復,伸冤與報復的權力是在主的手中。保羅的意思很清楚,其實與孔子的以直報怨是一樣的,只是,這個直的標準是在神的手中,由神來判斷,而不是由人來判斷,而且,報應的權力,或懲罰的權力也是在神的手中。而且你給仇敵吃喝,或如耶穌說的打左臉給右臉,其結果是將炭火加到了仇敵的頭上。
《聖經。舊約》中,對善惡的判斷和報復採取的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本意是不要過度報復,而是要公正。就是說,人家打掉你一顆牙,你只能還一顆牙,而不能將人家的牙全部打掉,或人家打掉你一顆牙,你就殺了人家,這是不可以的,這是過度報復。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所謂基督教的“愛你的仇敵”,就是不要自己報復敵人或逼迫你的人,而要將判斷的標準和報應的權力交到神的手中,而我們只是要給仇敵做禱告,並且給其祝福,而不要詛咒,如此而已。 而當今世俗的權力和政府,一般的原則都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要公正,不要過度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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