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川普不去還好,去了會輸的更慘,因為這種明顯違憲的東西,四個右派里的羅伯茨和相對中立的肯尼迪一般不會贊同,甚至連杜立德都可能不贊同,就是一個除了右,什麼都不干的托馬斯有可能投川普的票。 最壞的情況也是4比4的結果,那麼底層法院的判決維持,川普還是輸。因此不論去不去高法,川普都是100%地輸,而且臉面丟的更大。 川普的這個禁令的軟肋是針對國籍禁止”所有“人入境,而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是可以禁止”任何人(anyone)“入境,顯然”任何人“不等於”所有人(everyone)“,不過是所有人的一個子集罷了。任何人的說法在語法上隱含個案處理的概念,但所有人的說法是覆蓋在某一種理由下的概念,不需要個體區別。 因此川普只有修改這個禁令,針對某些人,而不是所有人,才可能不違憲。 但這樣就無法達到班農的目的。班農是想從最弱勢的移民群體開始,以反恐的名義受到的社會阻力會很小,來全部禁止某一部分人,關鍵詞是”全部“,即基於某種標準而形成的全部,不是局部。 如果成功就形成先例,只需要用其他理由就可以禁止或者驅逐其他群體的全部。從他過去的講演來看,順序是穆斯林,非法移民,綠卡擁有者,最後是非白人美國公民,逐漸排除出美國,使得美國成為北歐白人(南歐是拉丁文化)的國家,而這也是KKK與nationalist組織一貫的理念。 但如果不是”全部“的概念,這整個理念就出現實行上的漏洞而不可行。 因此這個被否定的禁令,形成一個先例,其實起到的作用是極大的,使得白人至上的理念客觀上無法實現,對事實總統班農的打擊是極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