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联邦税务局有个聋哑税务稽查
最近去了趟芝加哥。 在芝加哥遇到的最感叹的事是在芝加哥的美国联邦税务局(IRS)看到了一个聋哑税务稽查(REVENUE AGENT) 残废人包括聋哑人在美国受到法律保护在就业方面不受歧视这是众所周知的。在洛杉矶我曾经见过做在轮椅上腿有残疾的RVENUE AGENT. 但聋哑残疾的 REVENUE AGENT我这次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个聋哑税务稽查为中年男性,当时是在芝加哥联邦税务局里的一个在职培训课堂上上税务稽查技术课。为了给他上课,税务局给他配置了两个手语翻译。因为手语翻译很累,所以是两个翻译。课堂上有二十来个人上课,但他这个聋哑人提的问题却比其他所有人都多。从他所提的问题看,他有相当的专业素养。 可以想见,他在做税务稽查工作时,从和被稽查的纳税人联络,到会面提问题,再到讨论稽查的问题和结案,必定都是离不开这两个手语翻译的。 由此想到三点: 一是这些手语翻译一定受过特殊的训练。美国税法税务管理方面的专有词汇很多很复杂。难以想像这些词汇居然可以用手语表达出来。而且要能够正确的进行翻译,对税法税务的基本知识也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我们都知道,翻译不是简单的语言的转换,它还要求有对被翻译东西的有关知识的了解。而一般没有受过特殊训练的手语翻译肯定是翻译不了。所以这类手语翻译的雇佣会花费是不低的。 二是雇佣他的费用会比一般人高很多,因为雇佣他的同时还必须雇佣两个受过特殊训练的手语翻译。从效能的观点看是不合理的。但看来对美国联邦政府来说,对反歧视的原则的坚持更重于对效能的考虑。 三是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TOASTMASTER CLUB碰到过一个从国内江西省来的腿有残疾女孩。她说她在国内高考过了录取线,但是因为她的残疾,没有一个学校要接收她。她到美国后,顺利读完了大学,并且在洛杉矶警察局找到了会计的工作。由此看来,国内在这点上和美国相比,是有差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