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幫馬嫂討薪
馬嫂到美國最初幾年,在一家公司打工當會計。這是一家夫妻經營的公司。以後老闆有外遇,夫妻矛盾越演越烈,最終不可調和,耗費金錢和時間的離婚官司由此開打,公司也就關門了。
馬嫂是公司留下的最後一個雇員,其他雇員在老闆娘和老闆關係惡化後,先後離開或被解僱。因為公司關門非常突然,銀行賬戶被凍結,馬嫂最後半個月工資支票存入銀行兩次跳票,打電話給老闆老闆娘,都無法解決。後來聽人建議,找到了州政府勞工處,這個勞工處的名字很怪,叫什麼工業關係委員會(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其職能就是管理勞工事物,受理勞工訴求。我陪馬嫂去的。記得是在聖它安娜的一幢建築里,一個菲律賓人模樣的州政府雇員接待我們。問了情況,填寫幾張表格,馬嫂提供在該公司工作記錄,如每月薪資支票存根和遭退票支票的複印件,最後舉手宣誓保證所提證言證物真實。他介紹處理程序分三步,第一步是會談(conference),規定日期要求當事雙方按時出席,各自陳述情況和理由; 第二步是聽證(hearing),第三步是法庭宣判。每一階段都有一定時間間隔,好像是20-30天。了解情況和立案後我們就回家了。後來馬嫂按規定時間先後出席了會談和聽證,由於對方兩次缺席,政府出面立案,向離婚官司雙方律師發出財產分割中扣押拖欠工資的要求。每隔一段時間,我們會收到政府來信通報案子的進展,一共收到過兩三次。大約一年,我們收到直接從政府寄來的一張從離婚財產分割中扣押的拖欠薪資支票。金額是所欠金額的三倍還加上利息,發了一小筆意外之財。我們很吃驚,不懂為什麼會那麼多錢,以後研究了加州勞工法,知道這是有本所依的。根據加州勞工法,雇主拖欠員工工資有很重的罰金,拖欠越久罰金越重,還要付拖欠工資產生的利息。這可能也是美國很少聽說拖欠工資之事的原因了。
下面是最近國內太原警察打死為農民工兒子討薪的媽媽的視頻。
看過以後很憤怒。太原市的公安局長在反腐風暴中,一個接一個,被連着雙規了3個。這樣的公安局長治下的派出所警察,搞貪腐的可能性也會很高。這些工地建商,按國內潛規則,估計給轄區派出所送了不少紅包,當農民工上門討薪時,警察就成了保護建商利益的打手了。討薪媽媽已經躺在地上快死了,還用腳踩她頭髮,太無人性。
把這件事與我們的經歷相比,真是感概萬分。我們是新移民,在美國沒有任何社會關係,如同當今國內進城的農民工一樣,算是弱勢群體一員,碰到問題這裡有主管部門可以去投訴,有相關程序可以幫助解決問題。這種事,關鍵問題是政府的作為。國內政府好像不怎麼管這種事,完全無作為,記得前幾年有溫總理為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報道,這樣的事要總理來管,各級政府官員幹什麼去了?不是說是人民政府嗎?這麼多年了,人民政府怎麼連勞動人民勞有所得的基本權利都保障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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