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紫阳女儿签字的中国画捐赠税务争议
从360 law.com读到一个消息,美国国税局(IRS)要求税务法庭对一个税务案子做出Summary Judgement 的裁决的请求,于7月27号被法庭拒绝,法庭要求此案回到法庭审理。
所谓Summary Judgement 就是在诉讼双方中的一方认为证据确凿法律清楚时,企图绕过通常庭审程序,而直接诉诸法院要求裁决。法院拒绝了国税局这一要求,法庭拒绝的理由是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争议,因此此案将会经受法庭审理。
读过Summary Judgement , 觉得案情有意思,简略介绍如下:
纽约一家名字叫做 WT Art Partnership LP 的合伙公司,在1997年成立时,购买了12幅中国画。该公司2010,2011,2012,连续3年把其中的5幅画,英文名字为:"Palace Banquet",“Snow-Covered Mountains”,“Tiantai Mountains" ,"Lofty Virtue" and "The Simple Retreathe ",估值为7390万美元,慈善捐赠给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根据纽约大都会艺术馆网站介绍,这五幅画的画家分别为五代十国的董源,元朝的王蒙和吴镇。
Summary Judgement 文件中提到的中国画都是英文名字,搞不清楚对应的中文名字是什么,不过在网上找到了上述五幅画中的最后一幅:The Simple Retreat。这幅画是元朝王蒙的作品,中文名字叫素庵圖:
WT Art 公司为此在这3年的税表上分别以不同的数额,申报了3年总数为7390万美元的慈善捐赠扣除。合伙公司本身不是报税实体,合伙公司经营产生的税务,最后会流到合伙人身上去申报。该公司的合伙人一定都是非常有钱的富人,分摊到合伙人税表上7390万美元的慈善捐赠扣除好处,将会冲销掉不少的所得,帮助富有的合伙人们节省不少的税。
WT 公司与国税局的税务纷争主要集中在估价师的资格问题上。
国税局依据以下理由否定了7390万美元捐赠的合法性:
美国税法规定,捐赠物品价值超过50万美元时,必须把有合格的估价师签字的估价报告附上税表申报。
所有5幅画的5份估值报告没有估价师的签字,连估价师的名字都没有,只是报告封面有北京嘉德拍卖行(China Guardian Auctions Co., Ltd., of Beijing, China (China Guardian)总裁Wang Yannan的签字,这个汉语拼音名字Wang Yannan 是谁?网络上查过,应该就是赵紫阳女儿王雁南。赵紫阳的女儿王雁南正是北京嘉德拍卖行的总裁,拼音也正好对应中文名字。
这听起来有点好笑吧。美国的专业人士比如估价师,会计师,土木工程师等等,在完成估价、审计、工程计算工作后,都会在估计报告、审计报告、图纸和计算书上留下个人签字表示个人为此负责。这个签字没有人可以取代,它代表的是专业人士的专业名声和个人责任,就是他们所属公司的老板的签字也不可以取代。
而在中国,领导的签字当然包括老板的签字很重要。而30多年前我记忆里的中国社会是单位的公章最管用,没有个人签字一说。嘉德拍卖行总裁王雁南的签名在中国方面看来,很给力很有份量,可是在美国税务当局方面看来一钱不值。美国方面关心的是做具体工作的估价师是谁,估价师是不是合格的估价师,估价师的资历名声如何,这才是关键。
美国国税局还认定,这5幅画的估价报告只是以嘉德拍卖行的名义提交,原始稿则是由WT Art Partnership LP 自己起草。也就是说该公司自己写好估价报告初稿交给嘉德拍卖行,嘉德拍卖行依据该公司的初稿,写就的估价报告。这是很严重的违规。这就相当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先由被审计者写好,会计师只是在被审计者写好的审计报告上签个字,就完成了审计工作。国税局如何发现的这件事?法庭文件中没有讲。按理说,这样的事应该不容易被发现。
美国税法规定,合格的估价师必须经常做估价工作,并为此获得过报酬。
以后在有关法庭程序中,WT 公司才提供了嘉德拍卖行4个雇员的名字,并说5幅画的估价工作就是这四个雇员在王雁南领导下完成的。4个雇员中的一个名字为 Yin Guanghua 的人完成了五幅画的主要估价工作。这个叫Yin Guanghua 的人自称曾经师从中国著名文物鉴定专家徐邦达,研究中国画达50年,每年都要为上千幅中国画做鉴定。
Yin Guanghua每年要为上千幅画做鉴定?我估计这在美国方面来看可能觉得是吹大牛。每年上千幅画,就算每年365天都不休息,那平均每天差不多就是鉴定三幅画,每天要写出三份估价报告?这怎么可能?除非他做的鉴定就像国内电视淘宝节目中的专家一样,拿过来看看,手中掂量掂量,一拍脑袋,鉴定结果包括估价数额就出来了。
国税局认定,这些在嘉德拍卖行工作的估价师不具备对这些艺术品的估价资格,因为他们从来没有为估价工作领取过报酬。国税局税务稽查人员为了验证这些估价师的估价的真实性可靠性,一定会要求WT Art 公司提供这些估价师曾经估价过的艺术作品和为此收受的费用,可该公司却不能提供这样的信息。为什么?因为这几个估价师都不过是嘉德拍卖行的雇员,他们领取的是嘉德拍卖行发给他们的薪资,从来没有独立地为其他人做过任何估价工作,并为此得到过报酬,从美国国税局的立场看,他们都不是独立估价师。
美国不少专业领域都有相类似的资格规定。比如美国的CPA 公共会计师,必须是独立地与被审计者没有任何利益关联的去进行审计工作。一个CPA,如果受雇于某公司领着该公司的薪资,就没有资格对该公司进行审计。
美国税法还规定,委托估价工作的WT Art 不能经常性的使用估价师所在的嘉德拍卖行为自己服务。 如果经常使用,相互之间利益关联性很大,就会影响估价报告的客观性。
美国国税局发现,嘉德拍卖行经常被WT Art 使用为其提供服务,并且嘉德的主要工作业务不是为其他客人提供估价服务,因此嘉德拍卖行的估价师不具备为WT Art 拥有的这些画进行估价的资格。
我在想一个问题,像此类文物,最大的问题不是估价问题而是鉴定真假的问题。而估价与鉴定不是一回事。估价主要是通过比较同类文物最近时期在市场上的出售或者拍卖价格,当然还有文物本身的破损状况来确定它的价格,而鉴定,则是要判断文物是否为真品,鉴定应该更难。
想起了国内发生的两起著名文物造假诈骗案。
金缕玉衣诈骗案。一个农民出身的企业家,花了2万人民币,找人制作了一个金缕玉衣,然后花了几十万元请国内的著名文物鉴定专家看了看,写了一个鉴定报告,声称估价24亿人民币,该企业家以此文物和专家鉴定报告为抵押物,从银行贷款7亿搞房地产,最后房地产开发生意失败,金缕玉衣被发现是假文物,银行为此损失5亿人民币。
北魏陶俑诈骗案。北京古玩市场突然出现北魏陶俑,而当时正好有一个北魏古墓被盗。国家文物专家们看后说是真的,机器扫描鉴定无论是C14还是X光检测,都说够年代。国家历史博物馆和故宫花了上百万人民币保护性收购陶俑。可奇怪的是,北魏陶俑供应源源不绝。经过调查才知,所有北魏陶俑都是一个河南洛阳农民的杰作。
据说中国的文物高仿技术非常高超,因为人人都有看走眼的时候,中国的文物鉴定家估价师对文物鉴定估价错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样一来中国的文物鉴定估价的可信性就大有问题。
WT Art 公司给纽约大都会艺术馆这价值7390万美元的中国画捐赠, 给该公司合伙人们带来的税务减税好处是巨大的,而如果这些中国画如同金缕玉衣北魏陶俑一样,本身都是假的,那这些捐赠者就减税好处上可就真是大赚,而美国政府就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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