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肥咖”在行动
肥咖,美国外国帐户课税遵行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的中文简称
美国总统奥巴马2010年3月18日签署生效的就业加强法中,在税务法(Internal Revenue Code)里新增第四章即肥咖(FATCA)条款,它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FFI)和美国联邦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签署类似合格中介协定(qualified intermediary agreement , QIA)的协定;也就是,FFI必须向IRS申报具有美国公民身分或持有永久居留证(绿卡)的客户资讯。包括:客户姓名、银行帐户、帐户余额等。FFI若不配合签约,其日后在美国的投资收益,需先课税30%后,才能汇出,等于投资收益大减。
这个肥咖条例正在实施中,它的厉害,最近从一个老同学的经历中见识了。
某老同学以美国公民身份海归回北京在某国企任高管。该国企一直在策划到香港上市,最近上市得以成功,股票价格也有所上涨。老同学作为公司高管,分有原始股不小数量,准备卖出,换成现金。但办理该国企上市并处理有关股票买卖业务的香港某银行通知老同学,要求他在股票卖出之前,先填写W-9表交给银行。
什么是W-9表? W-9表是个很常见的美国税务文件,在现行美国税务制度下,美国的商家在付款出去时,如果付款有关收款人的income, 就会要求收款人提供这个表。这个表上填写有收款人名字地址税号等重要税务信息。付款人收到表,付出款后,会根据W-9表信息,向国税局申报申报收款人的income。因为IRS已经有了收款人的income信息,这笔income就很难从税务申报中瞒报。而今,这个美国国内的税务文件已经推行到全世界去了。“肥咖”以前,外国的金融机构没有义务像美国的金融机构那样履行W-9表的手续,现在,因为肥咖条例,它们被迫做了。美国税务当局在全球范围内,对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比过去更严密的税务监管正在实现中。
老同学征求我的意见,我说你当然得给香港银行填写W-9表。非但如此,你今年报去年税表时,必须在肥咖条例要求的海外金融资产申报表上,把今年出售的股票作为金融资产申报出去,因为它的价值已经超过了申报最低门槛。为什么?因为你今年出售股票,要在个人税表上申报资本利得税,这样一来,这笔金融资产申报的问题就出来了。一个很自然的联带问题是,今年申报出售股票资本利得,那过去申报过这笔金融资产没有?如果没有申报,就有罚款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资产申报和所得申报是关联着的。肥咖是对海外金融资产的监管,所得来源于金融资产,只要监管住了金融资产这个源头,它产生的所得也就监管住了。
海外工作的美国公民的个人税表申报截至日期是6月15号,老同学还来得及在申报去年个人税表时,申报这笔海外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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