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旅馆拒绝曾家住大堂无关文化差别
瑞典中国游客事件虽然就曾家被放置墓地这件事在华人中间引起的反应而言,有文化和风土人情差别的问题,但就旅馆拒绝曾家3人在大堂休息这点来说,无关文化风土人情差别。
曾家提前14小时到达旅馆,要求在大厅休息,曾父甚至躺在了大厅沙发上。旅馆开始同意他们的要求,以后改变主意要求他们离开,他们拒绝离开。于是旅馆叫来警察。警察来了之后他们仍然拒绝离开,于是就有了警察的强制驱离。
首先要明确一点曾家提前14个小时到达旅馆时,不是旅馆的客人,而是 non guest 的身份,也就是路人。如果旅馆当时有房间,让他们提前14个小时住进旅馆,他们就是旅馆客人了。而旅馆住满,没有房间给他们住,他们就不是旅馆的客人。 他们虽然定有房间,但是要等待14个小时后登记入住才是旅馆客人。不是旅馆的客人只是路人,是 non guest,与旅馆就没有任何的商业关系,当然无权呆在旅馆大堂过夜。
旅馆如果同意曾家在大堂休息,那是人家做好事善事。但旅馆不是慈善机构,人家如果不同意,曾家就只有离开一条路。如果不离开,坚持赖在那里不走,就如同强买强卖,在哪里都行不通。人家旅馆与你约定是14小时后出卖旅馆房间的使用权给你,你提前到达,没有房间给你住,你要求买大堂的空间当房间住,人家不愿意出卖大堂给你住,这个买卖就不能成交,有什么好争辩的。
买卖自愿是普世的商业原则。旅馆餐馆都是对公众开放的私人企业,只要不是处于种族宗教性别的原因,他们甚至有权拒绝对不喜欢的客人提供服务。前不久川普白宫的新闻秘书Sarah Huckabee Sanders 一家人去新泽西某餐馆吃饭,就被餐馆拒绝服务。旅馆经理刚对Sanders 表示不欢迎她及家人在餐馆吃饭,Sanders马上就带着家人离去,这种依据政治理念的商业歧视并不违法。
中国有句老话:“买卖不成仁义在,何苦相逼强买卖”,就是讲的这个道理。这是普世的价值,非西方独有。有人说,中国文化重人情比较灵活,而瑞典西方文化重视规则,所以就发生了冲突,听起来好像说,此事如果发生在中国,旅馆就会采取通融变通的做法,允许曾家在大堂过夜。是这样的吗?我看不是。我不相信中国旅馆会允许提前到达14个小时的客人在旅馆大堂过夜。我在中国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这样的事。
为什么旅馆不愿出卖大堂给曾家住?道理很简单,一是不雅观。大堂人进人出,是旅馆的门面,可却有几个人躺在沙发上睡觉,不好看吧。二是可能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在美国很多城市都有有关出租房屋住宿条件的法律规定,房东不能把不符合住宿条件的房子出租给房客住,更何况是旅馆。瑞典应该也会有相关规定。旅馆如果同意曾家在大堂休息,有可能违反有关法规,还会对曾家因为住在那个不应该住的地方产生的任何问题负有法律责任。据说曾先生还把父亲有病作为一个要求在大堂休息过夜的理由。而这个理由更会把旅馆值班人员吓坏,更不可能让他们住。因为同意让有病之人住大堂,出了问题比如病情加重,旅馆可能为此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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