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两个强奸罪犯 卡恩强奸案扑朔迷离。如果卡恩真的被法院确定做了被指控的事,那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一个如此有名有教养有地位的人,怎么会突然变成野兽,在那样的时间地点,以那样的方式,做出那样的事。 由卡恩强奸案,我想起了我认识的两个人。他们都非常出人意料地犯了了强奸罪,被判刑入狱,毁了此生。 C 是我在青海工作时的同事。小我两岁,我们关系非常亲密,算得上是好朋友。C 和我一样也是来自四川。他和我一样都爱好读书。那时读书主要是读马恩列斯毛的书和历史书。我们常在一起交换书和交流读书心得。C 很能写文章,以后被调到单位的宣传部门工作,成了笔杆子。1978年我通过高考到了北京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1982年我留北京工作后,还回青海去过。C 当时对我热情接待,找了一辆车陪我去塔尔寺玩。我还陪C去相过亲。我留北京工作时马嫂怀儿子的1984年期间,他曾托人给我带过好几筒水果罐头来给马嫂补充营养。以后他要学英语,准备考中央党校研究生,我到北京外语学院帮他买了一套《今日英语》的录音磁带。就在我要出国之际,突然从青海同事那里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 C 因强奸未遂罪被判入狱了。根据别人的叙述,大约在春节期间,C 的一个 同事邀请他去家里吃饭。吃饭中,同事有事出门办事,就剩下C和同事的老婆。C 大概是酒多喝了点,在屋里只有他和同事老婆时,企图强奸同事老婆未遂。同事的老婆以后告发了他,他最后被判刑入狱坐牢。我到美国后在九十年代初期曾收到过C的一封信。他当时已经出狱开始在做生意,要我给他提供一些美国的生意信息。以后听说他一直在商界寻找机会发展,但始终没有做成什么事。2008年年我回国期间曾和他通过一次话,聊了两三个小时。聊天中,发现他有些话说得很奇怪。比如他说他当年坐牢和中美关系有关,他是为了国家的重大利益忍辱负重坐牢。此事他现在不能说等等。我把他的话告诉了当时的另一个熟知他强奸案情的同事,那个同事说,他脑子坏了。 W 是大学低我一级 (79级)的同学。W 给我的印象极好。他是共产党员,学生干部,79级的团支部书记,人长得很壮硕,孔武有力,但对人很和善。他各种运动都行,最厉害的项目是摔跤。和他算不得很深交的朋友,但也有过不少接触,关系不错。和他一接触,就会对他有种很信任的感觉。就在他那一届将要年毕业的那个夏天,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在同学中传开,W 被公安局刑警队以入室强奸罪抓走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公安局接到报案,最近几年夏天在学校附近的农村民房中,都有人深夜潜入居民家中强奸妇女。因为天热,有些居民开窗睡觉,这就给罪犯机会。刑警队派人在附近埋伏了几年,都没有抓住,有次差点成功,但罪犯非常狡猾机敏,最终逃脱,而这次终于把他抓到。他是夜里大家熟睡后,一个人爬起来外出,翻过学校围墙,就到了农村居民居住区,正要作案,被埋伏的刑警碰上了。警察问他半夜到这里来干什么,他说他是学生干部,发现有人到宿舍偷东西,就跟着小偷到了这里。警察把他带到学校保卫部,通知系里。系里主任书记都赶来保他,说一定是警察搞错了。而且他确实在宿舍楼里有协助做保卫工作的职责。不过最后警察根据受害者指认和其它相关证据,还是确认他为罪犯,他也承认了。最后入狱坐牢。 我多年一来一直在想,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了。他们犯下的们强奸罪和他们一贯的作为完全不相符合,超出了任何熟知他们的人的意料。因为对他们的好感和信赖,我当时还和马嫂提过想把他们介绍对象给我的朋友和亲戚。虽然最后并没有真做,但他们的事发后,我可真是对当初的这种考虑感到后怕。 我问我自己的眼力怎么那么糟糕。我在想强奸恐怕是人类男性最复杂的一种行为,只是用道德两个字去解释太过于简单化。这里面会不会还有心理的和生理的原因?是男人,就会有性冲动。如果婚姻关系以外的性冲动只是一个臆想,在道德上法律上都不会有任何问题。中国的古人不是这样讲过:“百行孝为先,在心不在事,在事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在事不在心,在心千古无完人。”而把婚外的性冲动转化为行动,如果是以平和的双方自愿的方式进行,也只是非道德的淫乱。但强奸是以违法的暴力非自愿的方式去实践性冲动。想想看,一个正常的男性在企图把性冲动转化为行动时,如果遇到女性的反抗,听到一句“臭流氓”之类的话时,一定会马上失去了性欲望。可强奸犯完全相反,他们就是要在女性的反抗咒骂声中,不顾一切后果的用暴力去实践自己的性冲动。多年以前读过一篇关于强奸行为的分析文章,文章说,强奸犯有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素质。很多强奸犯不是没有渠道发泄性冲动,而是一定要用这种暴力的方式去满足性冲动。我在想是不是有这种可能,有强奸行为的男性他们瞬间荷尔蒙分泌的强度和速度大大超过常人,所以有的强奸案的发生有很大的随意性,根本不是有预谋的。比如卡恩和我的同事 C。而同事 C 和同学 W 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与人相处的其它方面都很有教养,没有任何暴力强加于人的倾向。 我不是心理和生理领域的专家。以上议论,无意为强奸犯辩护。强奸就是强奸,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不过强奸作为一种人类男性的复杂暴力性行为,应该有从多方面研究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