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忏悔:我当过一次”城管“
1971年,父亲解放出来分到四川某三线厂工作。姐姐终于离开知青点,到该厂当工人。我在工厂附近的县城中学读高中。
那时全国正在学习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该理论认为:资产阶级法权、资本主义制度以商品经济为基础。商品经济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和土壤,为了杜绝资本主义复辟,要大力批判商品经济。落实到农村,就是割资本主义尾巴,坚持人民公社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禁止农民有自留地,禁止农民发展私有经济,禁止农民进城私自贩卖农产品。
我读中学县城所地有个镇的市场管理所,类似现在的城管,不过比现在的城管还凶悍。现在的城管要求农民不要乱摆摊,那时是根本不让农民进城摆摊,专门取缔进城出卖农产品的农民。作为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我和几个同学被派去帮助市管所工作。我们的工作就是在市管所人员指挥下,在镇上东游西逛,看见有农民卖东西,就抓起来送市管所处理。
有一天接到消息,有几个农民在河边卖东西,我们赶过去抓,农民一见我们来,就提着东西四散奔逃,我们分头去追。我奋力追赶,感觉自己是在做一个伟大正义的事业,好像是追逃犯抓小偷那样卖力,最后追上了,是个大约12,3岁的小姑娘。小姑娘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城边的田埂上,把篮子放一旁,惊恐地看着我。小姑娘虽说是农村孩子,可是穿戴整洁干净,梳一根独辫子。我掀开篮子上盖着的蓝布,里面是一篮子鸡蛋。我当时觉得这个小姑娘怪可怜的,也闪过一个疑问:农民卖这么一篮子鸡蛋真的会引起资本主义复辟吗?市管所的人过来把小姑娘带到所里去处理。我不知道小姑娘那一篮子鸡蛋最后怎么处理了。估计是两种可能:1,没收。2,由供销社以低价强制收购。希望是第二种,这样小姑娘好歹还有点收益。
而今回想起来,觉得那时候的那种政策真是太缺德太无人性太欺负农民了。城里人有国家发工资,有国家保证供应生活必需品。农村的农民,为了手里能有点现金,买点生活日用品,自己家母鸡下的蛋舍不得吃拿出去卖,想换点钱回来花,都不允许?这是什么世道?中国历史上,从秦皇汉武,到唐宗宋祖,再到元明清,哪个朝代会有如此不通情理不讲道理的野蛮做法?有人说,毛泽东时代比较公平,我看不是那么回事,起码那个时代对中国占大多数人口的农民就很不公平。
多年前那个小姑娘惊恐的模样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我把此事同母亲和马嫂讲过多次,心里有忏悔,起码我那时帮助市管所做的事伤害了那个小姑娘,伤害了农民。算起来,那个小姑娘也是五十岁以上的人了。如果有机会可以找到她,在她面前,我一定深深地一鞠躬,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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