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下“生死狀”公司走一趟
加州疫情突然升高。疫情大爆發以來,加州的確診人數按照州排列,一直在老四老五的位置上下徘徊,而如今居然爬升到老二的位置,只排在紐約州之後。

全美確診293萬人,死亡13萬2千。
加州確診26萬2千,死亡6千3百33。
而加州的這個確診人數的快速增長,又主要在南加州地區,而南加州地區又主要在我所居住工作的洛杉磯縣。

洛杉磯確診10萬8千,死亡3千4百54。
公司原定進入7月後要逐步恢復正常,可疫情緊張局勢加劇之下,原定的恢復正常時間被推遲到8月份,我估計到了8月也夠嗆。
我工作中一個重要文件已經通過郵局寄到公司。我需要去公司拿郵件回家,完成我的工作。根據公司規定,所有公司員工目前都必須在家上班,到公司需要經過批准。我經過了公司的批准程序,今天早上去了一趟公司拿郵件。那個批準的過程,用誇張的語言說,有點像立下“生死狀”,搞得有點緊張,有冒死而行的悲壯之感。
按照程序,先是給老闆去了一封郵件,申請到公司一趟拿郵件。老闆skype 里與我先做一番溝通,告訴後面有一些手續比較麻煩,可能會把你嚇着,想好了一定要去嗎?老闆還說要把我換成她,她是不會去的。我回答我還是要去,我覺得不會有問題。
接下來她從skype 裡帶領我到了公司網站關於進入公司注意事項的地方一條一條問我:
知道進入公司戴口罩的規定嗎?我回答:知道。
知道進入公司要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的規定嗎?我回答:知道。
知道進入公司辦完事後儘快離開不能在公司工作的規定嗎?我回答:知道。
然後她告訴我她要到公司網站一個專門的網頁去登記我去公司拿郵件的事。
接下來,按照她的要求,我給她發了一封正式的郵件,說明今天幾點幾分到公司拿郵件。她也正式回復我一封郵件通知我我去公司的申請得到批准,但註明:我去公司是自願的行為。言外之意:後果自負?
今早出發去公司一路交通順暢,大多數人都在家上班,高速公路太好開車了。
公司附近停車場上或者只有兩三輛車或者一片空蕩: 

街上行走汽車稀少,行人不多。注意到路人大多數都戴口罩,但還是有少數幾個不戴口罩。 
進入公司後只見到一個人,那就是mail room 里值班的員工,整個辦公區域空無一人。 
我在重重防護措施下進入公司:戴面罩外加塑料透明面罩,戴眼鏡(我除了開車平時從來不戴眼鏡),戴帽子,戴手套。

拿上郵件後,馬上離開公司,一分鐘都不多停留。
回家後,迅速洗手,結束了這一不尋常的公司之行。
為什麼堅持此行?因為好玩啊。宅家宅得心慌,出來散口悶氣,看看久別4個月的公司,藉此寫篇博文,留個紀念。其實沒有那麼可怕啦。只要自己防護好,應該沒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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