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共长天一色”好在哪里?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王勃《藤王阁序》中的名句。“共”的意思是和、与。 在我看来,“落霞与孤鹜齐飞”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几乎是不通的——“鹜”是野鸭子,自然能飞,但“落霞”的“飞”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说法字面上是让人费解的。 为什么“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前面有“落霞与孤鹜齐飞”?这首先是因为《藤王阁序》是所谓骈体文,是由对联构成的,“秋水共长天一色”出现之后,必须写出一个对联的另一半。 “秋水共长天一色”确实是了不起的,因为其中有言外之意:人们发现,一年中的某段时间里,“水”的颜色和“长天”的颜色是一样的,一年当中的这段时间应该有一个名称,就像人们已知的事物各有一个名称,事物的名称源于人们的命名,现在,每年中的这段时间被命名为“秋”。给事物命名,让每一个已知的事物获得名称,这可以让语言保持简洁——现在是什么季节?现在是“秋”季;如果没有个“秋”,我们就只能啰里啰唆地回答:现在是“水共长天一色”的季节。 此名句与谢灵运的名句“池塘生春草”,可谓异曲同工,都是在隐隐约约地暗示“命名”的价值。 前面说过,因为骈体文形式上的需要,在“秋水共长天一色”出现之后必须写出一个对联的另一半,最终写出的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这一半通不通的句子。诗人受“必须”的驱使,则不可能有精美的艺术诞生。“必须”首先是艺术的头号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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