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认错” 在大众场合指出一个中国人的错误,即使你没有任何恶意,人家会觉得你这是在宣战,他这一辈子也难以忘记这件事。 厌恶错误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人性,《圣经》“创世纪”说亚当和夏娃犯下偷吃禁果的错误,从此就有了无穷无尽的生命的痛苦;中国语言里有“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的格言,折射的也是对错误的恐惧。 中国文化似乎对“永远正确、绝对正确”有特殊的偏好。孔子居然自称进入七十岁之后就能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正是“绝对正确”的意思。任何人只要说自己绝对正确,他大概就是绝对不正确了。孔子他老人家带给中国文化的负面的东西,主要的可能是对“绝对正确”的着迷和对一切过错的恐惧——孔子研究《易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避免犯严重的错误,而不是追求真理。 普通中国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承认自己犯了错误的。了解民族性格的政治家,也就是能准确地戳到人们痛处的人。四十年前,“写检讨书”风行于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写检讨书的实质是迫使人们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让一个人写检讨书,对于这个人乃是一种相当严厉的处罚。 只有在缺乏宽容精神的民族那里,人们才会对自己的错误有病态的讳莫如深。一个中国人一旦有了足够的权势,对于这样的人来说,非常之大的一个诱惑,是千方百计地把自己描画为绝对正确、永远正确。 我国的政治生活中经常冒出不诚实的说法,但这不是因为中国人喜欢不诚实,不诚实只是某种后果,导致这一后果的原因之一,是人们对“我绝对正确、永远正确”的病态的喜爱。“我们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和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年相互否定”,这一疯疯癫癫的说法,其目的却是明确的,那就是要维护“我们绝对正确、永远正确”的光辉形象。 一个民族迷醉于“绝对正确、永远正确”,只能表明这个民族心理上还是一个儿童。 达尔文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悟出了进化的基本原理,却一直要等到半路杀出个华莱士,这才在老朋友们的一再催促下,最终出版《物种起源》,这时候的达尔文已经五十岁了。从基本原理的发现到一个理论体系的成熟,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实更是一个不断的自我纠错的过程,不能设想达尔文会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贯正确、绝对正确”的人。人是多么容易犯错误的动物啊。 真理是什么?真理是一千次错误之后正确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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