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运生解《红楼梦》(14)
1、雄辩的威力 第五十二回写麝月的唇枪舌剑。
宋嬷嬷听了,只得出去唤了他母亲来。打点了他的东西,又来见晴雯等,说道:“姑娘们怎么了,你侄女儿不好,你们教导他,怎么撵出去?也到底给我们留个脸儿。”晴雯道:“你这话只等宝玉来问他,与我们无干。”那媳妇冷笑道:“我有胆子问他去!他那一件事不是听姑娘们调停?他纵依了,姑娘们不依,也未必中用。比如方才说话,虽是背地里,姑娘就直叫他名字。在姑娘们就使得,在我们就成了野人了。” 晴雯听了,一发急红了脸,说道:“我叫了他的名了,你在老太太跟前告我去,说我撒野,也撵我出去。”麝月忙道:“嫂子,带了人出去,有话再说。这个地方岂有你叫喊讲礼的?你见谁和我们讲过礼?别说嫂子你,就是赖奶奶林大娘,也得担待我们三分。便是叫名字,从小儿直到如今,都是老太太吩咐过的……为的是好养活。连挑水、挑粪、花子都叫得,何况我们!……过一日嫂子闲了,在老太太、太太跟前,听听我们当着面儿叫他就知道了。嫂子原也不得在老太太、太太跟前当些体统差事,成年家只在三门外头混,怪不得不知我们里头的规矩。这里不是嫂子久站的……”说着,便叫小丫头子:“拿了擦地的布来擦地!”
“那媳妇”对晴雯等人心怀不满,并且抓住了晴雯“直叫他(指宝玉)名字”的把柄,晴雯面对这一要挟,第一反应是“一发急红了脸”,至于晴雯说出的那番话,多少总有些软弱无力,足以刺激“那媳妇”真地去告状。而麝月的话首先明确了双方的地位,其次是有根有据地摧毁了“那媳妇”手中把柄的价值,再就是“客观地”分析了“那媳妇”无理取闹、愚蠢地想要要挟他人的可耻原因,最后是用比喻的手法把“那媳妇”定性为应该被清除掉的灰尘或垃圾。总之,雄辩可以让我们制服外部世界里的各种恶意、可以让我们为自己清除掉各种隐患。 故事中的灵魂,是“喜爱雄辩”。 2、可耻的粗野 第五十二回写坠儿因为粗野而蒙羞的故事。
那媳妇听了,无言可对,亦不敢久立,赌气带了坠儿就走。宋妈妈忙道:“怪道你这嫂子不知规矩,你女儿在这屋里一场,临去时,也给姑娘们磕个头。没有别的谢礼——便有谢礼,他们也不希罕——不过磕个头,尽了心。怎么说走就走?”坠儿听了,只得翻身进来,给他两个磕了头,又找秋纹等。他们也不睬他。那媳妇嗐声叹气,口不敢言,抱恨而去。
宋妈妈所说“怪道你这嫂子不知规矩,你女儿在这屋里一场”,值得我们回味。真正能准确传达宋妈妈心中所想的说法应当是:“怪道你不知规矩,你在这屋里一场”,这个“你”指的是“坠儿”,宋妈妈的真实意思是:你坠儿之所以不知规矩,是因为你有一个不知规矩的母亲。就因为“忙”,所以宋妈妈出现了语误。 随后按照宋妈妈的话采取补救措施的是坠儿,而不是坠儿的母亲“那媳妇”。坠儿今天是不幸的,因为她首先受到了宋妈妈的一通训斥不说,而且在作出补救行动时得到了人家“不理睬”的可耻待遇,最严重的则是使得母亲被说成是粗野的根源、使得母亲在众人面前落了个“嗐声叹气,口不敢言,抱恨而去”的下场。 “坠儿”乃是“粗野”的象征。“厌恶粗野”这一人性在故事中隐秘否定了“粗野”。 宋妈妈说话时的“忙中出错”,是故事中最大的神奇之笔,这里的言外之音是:一旦我们表现出粗野,人们首先注意到的不是我们本人,而是我们的母亲啊。这是“粗野”的一大罪状。 3、权力与点石成金 第五十三回写贾珍唱起了权力的颂歌。
贾珍因问尤氏:“咱们春祭的恩赏可领了不曾?”尤氏道:“今儿我打发蓉儿关去了。”贾珍道:“咱们家虽不等这几两银子使,多少是皇上天恩。早关了来,给那边老太太见过,置了祖宗的供,上领皇上的恩,下则是托祖宗的福。咱们哪怕用一万银子供祖宗,到底不如这个又体面,又是沾恩锡(即赐)福的。除咱们这样一二家之外,那些世袭穷官儿家,若不仗着这银子,拿什么上供过年?真正皇恩浩大,想的周到。”
“皇上”乃是“权力”的象征。“皇上”只需用“几两银子”赏赐给他人,就能让那些本来富有的人家得到自己花上“一万银子”都不能买来的“体面”,就能让那些“穷官儿家”足以“上供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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