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运生谈艺录(100)
原理的力量 有意义的文学原理只能是能直接指导文学作品分析的原理,但这样的文学原理有可能不是一次就能被认识清楚。“文学杰作的实质是一种目的的价值得到了暗示”,这是我早先认识到的基本原理,现在,这一原理被深化为“文学杰作的实质是一种目的所指向的事物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暗示”。根据新的原理去分析文学杰作,牢记在心的一个信念是:一种目的所指向的事物的价值得到的暗示必须是两次或更多。 “九牛新落一毛时”,这是杜牧的诗句。按照早先的原理做出的分析是:这“新落”的一根“毛”到底是从哪头“牛”身上掉下来的?换言之,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容易解决?答案是:这九头牛的毛各不相同,也就是这九头牛各有个性的时候,这个问题容易解决。所以说,“个性”的价值得到了暗示。 按照新的原理做出的分析,则是在上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事物的个性有助于我们解决各种问题,其实,一个事物要想有个性是困难的,因为每一个事物都有大量的自己的同类——“牛”就有“九”头之多。 “杏花红处青山缺”,这是欧阳修的名句。按照早先的原理做出的分析是:即使是一朵杏花,因为它是“红”的,它就可以影响巨大的“青山”的外观或命运——使得青山变“缺”,总之,“红色”的价值得到了暗示。 按照新的原理做出的分析,则是在上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一个小的事物一旦拥有了红色就可以影响巨大事物的命运,其实,红色的价值还在于它不是长久存在的,而是转瞬即逝的——随着杏花迅速走向凋谢,红色也就逐渐减退,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山的“青”(绿)的持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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