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运生谈艺录(146)
天工与人力的分界线 “玉壶系青丝,沽酒来何迟?山花向我笑,正好衔杯时。晚酌东窗下,流莺复在兹。春风与醉客,今日乃相宜”,这是李白的诗“待酒不至”。“沽酒”的意思是买酒,“衔杯”的意思是喝酒。 产生于天工(灵感)的作品让读者感觉到的,是一气呵成;除此之外,一切平庸作品各部分之间最多也只有某种松散的关系,多一句少一句从根本上都是无关紧要的。 李白此诗的前四句是一气呵成的,其中有这样的言外之意:“山花”不是动物,更不是人,因此是不可能“笑”的,一个人真的发现“山花向我笑”,那意味着出奇迹了。奇迹不是什么好东西,“山花向我笑”这样的奇迹一旦出现,人们最应该做的事情是喝酒——“衔杯”,这样的时刻不去喝酒,就意味着某种痛苦,但问题是这样的时候哪能保证有酒可喝?要是不能及时搞到酒,痛苦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其次,奇迹有可能让我们心情浮躁,最终去责怪他人——责怪买酒的人磨磨蹭蹭——“来何迟”。总之,“奇迹”受到了隐秘的否定。 李白此诗的后四句就不是这样,它们是无趣的。就这四句诗来说,有意义的问题是:李白在生机勃勃的前四句诗之后,为什么写出了这平庸的另外四句? 产生于灵感的作品,有如泉水从源泉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诗人在灵感过程中其实是无所用心的,灵感过程结束后,诗人的心情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总想额外说上几句。李白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下此诗的后四句。 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我欲渡河水,河水深无梁。愿为双黄鹄,高飞返故乡”,这首汉代古诗也是前四句一气呵成,后四句可有可无;“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观城”,杜甫此“春夜喜雨”,也是完全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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