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法院判決川普關稅違憲違法
最高法院今天2026年2月20日作出美國憲政史上里程碑式的6:3裁決,川普於去年4月所謂“解放日“宣布對全球所有國家徵收的大部分關稅措施違憲違法.
判決川普關稅違憲違法的6個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John G. Roberts,大法官:Sonia Sotomayor, Elena Kagan, Neil Gorsuch, Amy Coney Barrett, and Ketanji Brown Jackson. 6個大法官中,Neil Gorsuch,和Amy Coney Barrett 為川普1.0期間由他提名參議院通過而任命。
3個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
Clarence Thomas, Samuel A. Alito, Jr., Brett M. Kavanaugh,
以下是該裁決的主要內容:
川普關稅超出行政權限: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裁定,川普關稅措施超出了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賦予的權限。多數意見認為,這項旨在允許總統應對“異常和特殊威脅”的1977年法律,並未授權總統單方面實施範圍廣泛的關稅。
國會權力優先:該裁決重申,根據美國憲法,徵收關稅和稅收的權力屬於國會,而非總統。 儘管國會可以委託部分權力,但法院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中的授權不夠明確,不足以證明對全球進口商品徵收“解放日”關稅的合理性。
馬黑評論:簡略瀏覽過一遍IEEPA,其中沒有一個字提到關稅(Duties 或者 Tarrifs.)。持不同意見的法官Brett M. Kavanaugh 認為:既然IEEPA 授權總統可以禁止某種商品進入美國,總統就應該有權以徵收高關稅方式禁止或者限制某商品進入美國,可問題在于禁止某種商品進入美國不涉及關稅,而以徵收關稅方式禁止或者限制某種商品進入美國涉及到了關稅,而稅收權力屬於國會。
“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 適用:這是最高法院過去建立的一個原則。它指的是,美國行政機構各部門在發布涉及到有重大經濟後果或者政治後果的行政命令Regulations當然也包括總統行政命令時,不能引用過去國會制定法律中含混不清的語言,必須有國會制定法律中清晰明確的授權。最高法院裁決中運用了“重大問題”原則,指出如果國會意圖IEEPA立法中賦予總統通過大規模關稅單方面重塑美國經濟的權力,那麼國會會在法案中明確表述。
馬黑評論:”重大問題原則”的意思換個說法就是:政府行政部門不能自行延申擴大解釋國會制定的法律中的語言,而發布有重大經濟政治後果的行政命令。IEEPA 沒有一個字授權總統可以徵收關稅,川普關稅具有重大經濟後果,因此依據重大問題原則,川普不可以自行將IEEPA授權總統可以採取措施調整貿易政策擴大解釋為可以徵收關稅。
裁決範圍:該裁決使許多關稅無效,但並非全部。它特別針對依據IEEPA徵收的全面“互惠”關稅。根據其他更具體的法案(例如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涵蓋鋼鐵和鋁)徵收的其他關稅不受此裁決的影響。
直接的經濟不確定性:該決定並未明確聯邦政府是否需要退還向進口商徵收的超過2000億美元的關稅,而這一過程可能會造成混亂。
馬黑評論:最高法院判決前,川普對最高法院發出過威脅,他說最高法院的判決關繫到美國經濟的生死問題。意思是最高法院如果判決否決他的關稅,美國經濟就會走向死亡。這類威脅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沒有任何影響。關稅如果違憲違法,就必須退稅,但退稅的問題非常複雜的確可能會造成混亂。但這個責任在他以及他周圍的顧問們。這麼重大的問題,它的法律可行性有沒有充分討論研究過?我看沒有討論。與川普1.0不同,川普2.0的顧問們和內閣成員們大都馬屁精,yes man, 草台班子混混,還個個膽大包天,視法制規則傳統為廢物。最高法院這個判決並不驚奇。
最高法院判決出來後,川普發表講話,罵最高法院的決定為國家的恥辱disgraceful。罵兩個經他提名而任命但沒有站到他一邊的大法官 Neil Gorsuch,和Amy Coney Barrett 為傻瓜走狗, 不愛國不忠於憲法,受了外國利益集團影響,為他們的家庭蒙羞等等,偉大領袖的震怒毫不掩飾,沒有一點點對司法的尊重。這在美國歷史上史無前例。
總統的行政決定和命令被最高法院判決違憲違法,美國歷史上常常發生,一點也不新鮮。三權分立不是說說而已,它是真實存在了250年一直在發揮作用的政府運作機制。2023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在“拜登訴內布拉斯加州案”(Biden v. Nebraska)中以6比3的投票結果裁定,拜登政府取消高達4000億美元學生貸款債務的計劃違憲,超越了行政權限。拜登有沒有召開新聞發布會罵大街對沒有站到自己一邊的法官們發動人身攻擊?沒有吧。總統的權力確實大,但是憲法的權力更大。這就是美國。
請注意,最高法院判決之前,該案已經經過兩個地方法院和一個上訴法院判決川普關稅違憲違法。最高法院只是在接受川普政府的上訴後,最後確認三個下級法院的判決正確有效。不容置疑,這是整個美國司法系統各級法官,從地方法院到上訴法院再到最高法院整體做出的判決。
最高法院判決只是否決了川普以IEEPA為依據對全球所有國家徵收的關稅,川普2.0期間,還有依據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為法源的national security tariffs部分。最高法院沒有對這個部分做出否決,但這個法律制只針對特定的對國防安全具有戰略價值的行業比如鋼鐵和鋁的進口。這個關稅不能馬上實施,它在實施前,商務部必須先有一個270天的調查,通過調查得出結論有關產品有關國防安全後才能實施。川普如果想以這條法律為依據,將它的應用範圍擴大到全球所有國家所有商品,很難。
新聞發布會上,川普宣布立即啟動以代替IEEPA關稅的是Section 122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關稅,按照這條法律總統可以向全球商品徵收關稅,但上限為15%,川普目前宣布的是10%。而且這個關稅是臨時性的,他只有實施150天的權限,150天后繼續實施必須得到國會批准。他實施依據這條法律的關稅措施會不會引起法律挑戰,有待觀察。
不管怎麼說,今天對川普來說可不是一個好日子。你從他新聞發布會上毫不掩飾的怒火發泄就可知。去年4月川普在所謂的解放日宣布的對全球開打的關稅貿易戰,是川普經濟政策施政的中心點,而今被最高法院判決裁定違憲違法,川普2.0為此受到的重創可想而知。
美國憲政史重大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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