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件规定了如下政策界限: “(一)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集市贸易的商品范围。 (1)粮、棉、油、烟、麻等重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计划分配的工业品和手工业品,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禁止上市的商品,必须严格禁止上市。 必须严格禁止倒买黄金、白银和票证。 有的城市,经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暂时还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以后进城出售粮油的,也应当限定在供销合作社设置的货栈或粮食交易所成交,以便对买卖双方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2)肉、鱼、禽、蛋、蔬菜(包括薯类)、水果等副食品以及其他一些土特产品,主要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是否允许农民在保证完成国家派购和履行议购合同的前提下进城出售,允许哪些,不允许哪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决定。 (3)有些小农副产品、小土特产品、小手工业品,如小鱼小虾、小水果、零星蔬菜、筐篓扫把、花鸟鱼虫,等等,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不便经营的,可以允许上市出售。”
按照这个文件,鸡蛋属于第二类产品,对这类产品的控制比一类产品松,原则还是统购统销,在完成统购指标前提下,农民可以进城出售,但允许那些,不允许那些,允许到什么程度,由各地方决定。
由此文件,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不同人在不同地区对此事会有不同的生活经历。
为什西木子和我生活过的三线工厂,可以买到农民来销售的各种农产品包括鸡蛋,因为这样的事方便了工厂职工生活,工厂允许农民进厂销售农产品。为什么绿岛所在城市可以从农民手里买到鸡蛋? 因为当地政府允许。为什我当“城管”的那个县城不允许农民买鸡蛋?因为当地政府不允许。在执行对第二类产品控制时,有很大地区差别。有良知的地方政府官员,会网开一面,睁只眼闭只眼,有比较多的灵活性。而有“宁左勿右”思想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可能严厉打击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
除了地区性差别外,应该还有时间性差别。比如全国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批判资产阶级法权那段时间,全国对农民进城贩卖农产品的活动肯定又会比其它时间限制打击得更厉害些。
不过根据当时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农民在计划经济集体经济以外,个人进城贩卖农产品属于自由市场商品经济,是资产阶级法权,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是走个人致富道路而不是集体经济致富道路,总的政策是限制,控制,甚至打击禁止。有部电影叫《青松岭》,里面有个反面角色叫钱广,他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罪行之一就是利用赶车的便利,把山里的榛子蘑菇捎带到城里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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