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崔的檢舉如果在美國可以拿到多少獎金?
崔永元最近講他收到了中國稅務當局對他檢舉范冰冰陰陽合同稅務欺詐的獎金:10萬元人民幣。
2007年3月1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第6條對發放獎金給檢舉人有如下規定:
(一)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億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以下的獎金; (二)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給予6萬元以下的獎金; (三)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給予4萬元以下的獎金; (四)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給予2萬元以下的獎金; (五)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給予1萬元以下的獎金; (六)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00元以下的獎金
小崔收到的獎賞完全符合上述規定的第一條。他的檢舉幫助中國稅務當局收繳入庫稅款和罰金達8.8億人民幣。但中國的對稅務檢舉的獎賞封頂就是10萬元, 收繳入庫稅款1億以上,不管數額有多大,都是10萬的獎勵。小崔檢舉幫助收繳入庫的稅款是8.8億, 一億以上,獎金就應該是10萬。
那如果小崔檢舉的事發生在美國他會得到多少獎賞呢?
根據美國稅法7623條款,小崔的這類檢舉應該在政府追回的稅款加罰金的15%-30%的範圍內浮動。按照美國有關法律,這類可以申請獎賞的檢舉不能是“educated guess”, 不能是猜測推理,它必須具體詳盡可靠。獎金的計算也比較複雜,需要考慮稅務稽查中查出來的逃稅總額,有多大份額直接來源於檢舉人提供的信息,還有就是檢舉人提供的這些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幫助了國稅局稽查人員發現逃稅事實,幫助程度最大的按照30%去計算,而幫助程度最小的按照15%去計算,幫助程度介於最小和最大之間的,就在從15%到20%這個範圍內去浮動。
我們目前對中國江蘇稅務局接到小崔檢舉後,對范冰冰個人以及關聯企業的稅務稽查結果細節知之甚少。我們知道小崔公布過范冰冰陰陽合同的複印件,這個陰陽合同的複印件一定對江蘇稅務局稽查人員的稽查工作幫助不小。我們知道被稽查出來的欠稅包括范冰冰個人所得稅和相關企業的所得稅兩大部分。
我們暫且假定,收繳入庫的范冰冰8.8億欠稅款加罰金都是基於小崔提供的包括陰陽合同在內的信息,這些信息對於稅務稽查的幫助程度是在15% 這個最低點上。如果依照上述假定,小崔應得的獎金應該為: 8.8 億 RMB X 15% = 1.32億 RMB。美國稅法制度下的獎金將是中國稅法制度下的獎金(10萬)的1000多倍,差別很大。
中美稅法有關檢舉人獎金的規定的最大差別就在於:中國稅法下的檢舉人獎金只是一個數額,它封頂,最高就到10萬。而美國稅法下的檢舉人獎金是個百分比,它不封頂,檢舉人檢舉檢舉出來的欠稅款和罰金數額越大,檢舉人得到的獎金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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