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危矣
期中选举后的第一天11月7号,司法部长塞斯(Jeff Session)宣布辞职。 塞斯在辞职信中说,他是应总统要求辞职,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是被开除。11月7号塞斯被开除,11月8号就被要离开司法部大楼,期中选举刚落幕,全美执法机构最高首脑的司法部长在内阁中第一个被如此紧急的方式干掉,这说明去掉塞斯是川普选后迫不及待要做的第一件大事。
与塞斯走人同时,川普任命取代塞斯的代理司法部长是司法部办公厅主任惠特克(Matthew Whitaker)。此人曾经当过联邦律师,但在2017年九月加入川普政府之前,已经脱离法律界8年。他在进入司法部工作以前,在电视台电台和报纸上发表过大量诋毁穆勒调查的言论,有报道说,他曾经对他的朋友私下说过,他上电视节目多说川普喜欢听的话,这样才可能回到政府去工作,果然去年9月他如愿回到联邦政府当了司法部办公厅主任。不少媒体评论都认为他非常有可能秉承川普意志,终止或者阻扰破坏穆勒的调查。
穆勒调查越来越逼近川普。穆勒调查是悬在川普头上的一把利剑,他公开讲过多次,穆勒调查是“witch hunt” 和“hoax”, 他随时可以行使总统职权,终止穆勒调查, 去掉这个心头之患。他现在开始动手了。搬掉塞斯,换上忠实于自己的人,是他即将对穆勒调查动手的第一步。
塞斯自上任司法部长后一直不断遭受川普无情的公开羞辱。他如此痛恨塞斯这个昔日的忠实盟友和竞选大将,原因就在于塞斯担任司法部长后,依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宣布回避司法部正在进行的对川普竞选团队的通俄门调查,把对这个调查的监督工作转交给了副部长罗恩斯坦(Rod Rosenstein.) 为什么他要如此做?因为他曾经是川普总统竞选团队成员。他这样做依据的是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你自己不能调查你自己,这是有关维护美国司法独立性的一个非常重要原则。这是美国司法制度的美丽还是丑陋?当然是美丽。可是川普不喜欢,川普心目中的美国司法部相当于川普公司的安全保卫部,老子提名任命的人不能控制住管辖下的穆勒对自己的调查,要你有何用?
赛斯和 罗恩斯坦都是长期坚定的共和党员,但同时他们也是职业的司法专业人士。政治理念与司法专业的操守和判断是两回事,必须分开。他们不以政治理念指导影响自己的专业工作,值得称赞。塞斯回避穆勒调查,罗恩斯坦一直保护支持穆勒的调查工作,这些都体现了司法专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代理司法部长惠特克已经成为管辖穆勒调查的最高领导。穆勒调查的经费要求,重大的调查行动,一直到最后报告的处理都要经过他批准。虽然他是临时性的司法部长,但他手中确实掌握有攸关穆勒调查的生死之权。
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司法部长走人以后,根据正常的规定的继任顺序,代理司法部长应该轮到经过参议院投票通过的现任副部长Rod Rosenstein。可川普的任命绕开这个顺序,把一个司局级官员越级提拔为代理司法部长。其针对穆勒调查而来的可能性很大,他要一个忠实于自己的人来控制影响穆勒调查。
第二, 前天有人问川普关于惠特克的代理司法部长任命问题时,他居然说他不认识此人。可他就在前几天还说过他对此人”highly respect“。据来自司法部的消息,实际他们之间会面至少十几次,特别在塞斯与川普关系变坏以后,很多时候都是他代表塞斯去见川普汇报工作。今天川普的白宫高级顾问康威 (Kellyanne Conway) 又说,川普当然认识惠特克。是川普年老记忆力有问题,还是他心虚,有意拉开与惠特克的距离,以方便惠特克为他剪除穆勒?
美国总统与内阁的司法部是个什么关系?
美国总统为政府行政 executive branch 之首,是 command in chief, 司法部包括司法部之下的FBI是总统之下的内阁的一部分,总统当然可以也应该领导司法部和司法部下的FBI。
首先,总统对司法部长副部长FBI局长有提名权。总统提名,经过参议院批准,这些执法部门头子才能正式上任行使职权。
其次,总统可以没有任何理由解除司法部长包括FBI局长的职务。
另外,总统对司法部有大政方针的领导权,这种领导是大的方向和一般层面意义上的领导,记得小布希上台时就提出司法要重点打击毒品犯罪,川普上台后提出要重点打击非法移民犯罪,这些都属于大政方针的领导。
但是总统不可以干预具体案件的司法调查和起诉。为什么不可以干预具体司法案件?因为司法的独立性。
总统当然更不可以干涉对自己和与自己有关联的人的案件的调查,如果干涉就犯下阻碍司法之罪。
这些原则都是美国民主制度的闪亮光辉点,是美国的民主制度的伟大之处,也是美国社会制度极其重要的建制(establishment)。川普和他的支持者们一直鼓吹反建制,难道连这些美国民主制度最宝贵的建制也想反掉?
川普对代理司法部长的任命正受到如下挑战:
在美国当过陪审员的朋友都会知道,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对案件可能有偏见的任何候选人都会被剔除掉。惠特克就在一两年前发表过大量反对穆勒调查的观点,他已经公开过鲜明坚定的反对穆勒调查立场。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公正公平地领导好穆勒调查吗?有不少声音要求他回避穆勒调查,但他已经表明不会回避。很多有关回避的规定不是硬性要求,他不回避,别人对他也无奈。
还有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是川普这一任命的合法性问题。美国宪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的各个机构部门的“principal officers” 必须经过参议院同意。司法部有一个规定,部长缺任后的下一个继任顺序是经过参议院确认程序的副部长。但联邦职位空缺法还有这样一个规定:总统有权任命同一部门中的高级主管来代理部长。川普的任命就是依据这条法律。而宪法是最高大法,川普的这一任命有可能在未来面临违宪的法律挑战。
最新消息:惠特克今天回答记者问题时说,他不会砍掉穆勒调查的经费。还有消息:司法部正在草就关于惠特克代理司法部长任命案合法性的法律意见。穆勒调查前景命运如何?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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