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聖 諦 佛教的四諦,也稱四聖諦。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一、苦諦:吾人一期生死中,有生、老、病、死、求不得、愛別離、怨憎會、五蘊熾盛 等八苦。此八苦則歸結為一苦--五蘊熾盛苦,一切苦皆因五蘊熾盛而有故。或雲三苦:苦 苦、壞苦、行苦。身受苦、意受苦、服藥苦、皆名苦苦。有生必有死,世間一切法終歸壞 滅,是名壞苦。諸行無常,剎那變易,是名行苦。 苦之現象本來存在,乃是事實,非因假名施設而有。眾生不了苦之真義,貪着眷屬及五欲 等,此等貪着便生諸苦。佛子學佛,不能了知定中定外一切能知能覺之心皆是識蘊,故不 離行苦;了了常知之心,雖無妄想語言,仍是念念變易,無常生滅,佛子多半不知此哩。 若執此心,便致輪迴。能了知此者,名為“知苦聖諦”。 二、苦集諦:知苦聖諦後欲得滅苦,應知苦集之真義。苦集者,貪求五塵境,於順逆境中 起諸憎愛,造諸業行,謂身三口四意三。以此集諸異熟果報種子,集諸種子故,復生後 有。若於一期生死中,造諸十惡不善業行,即是聚集未來世再受三惡道五蘊之種子;若 於一期生死中,造諸十善業行而執有為福德善根,則是聚集後世三善道五蘊種子。此二 業行,皆名聚集輪迴苦種,是名苦集聖諦。 修道之人若未了解定中定外能知之心剎那生滅,復未了知作主之心剎那異緣、念念無常, 將此二心內執為我;復以此二妄心無形無相,矯變為無我空性,不信善知識語,恆執不 舍,亦是苦集,名為集“有愛住地煩惱苦”,若不斷此惡見,永劫不出輪迴。若能了 知,名為“知苦集聖諦”。 三、苦集滅諦:知苦集之理後,應知苦滅相。苦滅者,貪愛滅故苦滅。有情貪求五塵境及 其所生諸法者,實因貪愛內六根;貪愛內六根者起於執自內我,執自內我者恆執能知能覺 之心及作主之心。執知覺作主心故不甘寂寞,時時處於五塵境及其所生諸法中,欲覺知自 身所受,欲覺知自心受想。 若於自內我之執受能斷之理了知,則知此執受斷者不貪覺受,則知不貪覺受者必不着五塵 境及定境,則知有情若有滅世貪愛者,想受陰滅,便出三界。知此理者,名為“知苦集滅 聖諦”。 四、苦集滅道諦:知苦集滅聖諦後應知苦集滅之道,謂修四念處觀、四正勤、 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行此三十七道品,能斷苦集。苦集已 斷則知苦滅,自知不受後有,是名滅苦集之道。 世尊說此四聖諦者為小乘人依五蘊說,若離五蘊即無四聖諦。然五蘊非真實有, 暫有似有、假合而有,故非真有,終歸於滅。”
(引文摘自蕭平實著作《真實如來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