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理由 --高行健
文學也只能是個人的聲音,而且,從來如此。文學一旦弄成國家的頌歌、民族的旗幟、政黨的喉舌,或階級與集團的代言,儘管可以動用傳播手段,聲勢浩大,鋪天蓋地而來,可這樣的文學也就喪失本性,不成其為文學,而變成權力和利益的代用品。
人把感受與思考注入到語言中,通過書寫而訴諸文字,成為文學。當其時,沒有任何功利的考慮,甚至想不到有朝一日能得以發表,卻還要寫,也因為從這書寫中就已經得到快感,獲得補償,有所慰藉。我的長篇小說《靈山》純然為了排遣內心的寂寞,為自己而寫,並不指望有可能發表。
回顧我的寫作經歷,可以說,文學就其根本乃是人對自身價值的確認,書寫其時便已得到肯定。文學首先誕生於作者自我滿足的需要,有無社會效應則是作品完成之後的事,再說,這效應如何也不取決於作者的意願。
訴諸語言並非旨在改造這個世界,而且深知個人無能為力卻還言說,這便是語言擁有的魅力。
語言乃是人類文明最上乘的結晶,它如此精微,如此難以把握,如此透徹,又如此無孔不入,穿透人的感知,把人這感知的主體同對世界的認識聯繫起來。通過書寫留下的文字又如此奇妙,令一個個孤立的個人,即使是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時代的人,也能得以溝通。文學書寫和閱讀的現時性同它擁有的永恆的精神價值也就這樣聯繫在一起。
文學之超越意識形態,超越國界,也超越民族意識,如同個人的存在原本超越這樣或那樣的主義,人的生存狀態總也大於對生存的論說與思辨。文學是對人的生存困境的普遍關照,沒有禁忌。對文學的限定總來自文學之外,政治的,社會的,倫理的,習俗的,都企圖把文學裁剪到各種框架里,好作為一種裝飾。
然而,文學既非權力的點綴,也非社會時尚的某種風雅,自有其價值判斷,也即審美。同人的情感息息相關的審美是文學作品唯一不可免除的判斷。誠然,這種判斷也因人而異,也因為人的情感總出自不同的個人。然而,這種主觀的審美判斷又確有普遍可以認同的標準,人們通過文學薰陶而形成的鑑賞力,從閱讀中重新體會到作者注入的詩意與美,崇高與可笑,悲憫與怪誕,與幽默與嘲諷,凡此種種。
我主張這樣一種文學:
「文學原本同政治無關,只是純然個人的事情,一番觀察,一種對經驗的回顧,一些臆想和種種感受,某種心態的表達,兼以對思考的滿足。」
「所謂作家,無非是一個人自己在說話,在寫作,他人可聽可不聽,可讀可不讀,作家既不是為民請命的英雄,也不值得作為偶像來崇拜,更不是罪人或民眾的敵人,之所以有時竟跟著作品受難,只因為是他人的需要。當權勢需要製造幾個敵人來轉移民眾注意力的時候,作家便成為一種犧牲品。而更為不幸的是,弄暈了的作家竟也以為當祭品是一大光榮。」
「其實,作家同讀者的關係無非是精神上的一種交流,彼此不必見面,不必交往,只通過作品得以溝通。文學作為人類活動尚免除不了的一種行為,讀與寫雙方都自覺自愿。因此,文學對於大眾不負有甚麼義務。」
「作家倘從事這種寫作,顯然難以為生,不得不在寫作之外另謀生計,因此,這種文學的寫作,不能不說是一種奢侈,一種純然精神上的滿足。這種冷的文學能有幸出版而流傳在世,只靠作者和他們的朋友的努力。曹雪芹和卡夫卡都是這樣的例子。他們的作品生前甚至都未能出版,更別說造成甚麼文學運動,或成為社會的明星。這類作家生活在社會的邊緣和夾縫裡,埋頭從事這種當時並不指望報償的精神活動,不求社會的認可,只自得其樂。」
作家其實承擔不了創世主的角色,也別自我膨脹為基督,弄得自己精神錯亂變成狂人,也把現世變成幻覺,身外全成了煉獄,自然活不下去的。他人固然是地獄,這自我如果失控,何嘗不也如此?弄得自己為未來當了祭品且不說,也要別人跟著犧牲。
作家也不是預言家,要緊的是活在當下,解除騙局,丟掉妄想,看清此時此刻,同時也審視自我。自我也一片混沌,在質疑這世界與他人的同時,不妨也回顧自己。災難和壓迫固然通常來自身外,而人自己的怯懦與慌亂也會加深痛苦,並給他人造成不幸。
人類的行為如此費解,人對自身的認知尚難得清明,文學則不過是人對自身的觀注,觀審其時,多少萌發出一縷照亮自身的意識。
文學並不旨在顛覆,而貴在發現和揭示鮮為人知或知之不多,或以為知道而其實不甚了了的這人世的真相。真實恐怕是文學顛撲不破的最基本的品格。
這新世紀業已來臨,新不新先不去說,文學革命和革命文學隨同意識形態的崩潰大抵該結束了。籠罩了一個多世紀的社會烏托邦的幻影已煙消雲散,文學擺脫掉這樣或那樣的主義的束縛之後,還得回到人的生存困境上來,而人類生存的這基本困境並沒有多大改變,也依然是文學永恆的主題。
這是個沒有預言沒有許諾的時代,我以為這倒不壞。作家作為先知和裁判的角色也該結束了,上一個世紀那許許多多的預言都成了騙局。對未來與其再去製造新的迷信,不如拭目以待。作家也不如回到見證人的地位,儘可能呈現真實。
這並非說要文學等同於紀實。要知道,實錄證詞提供的事實如此之少,並且往往掩蓋住釀成事件的原因和動機。而文學觸及到真實的時候,從人的內心到事件的過程都能揭示無遺,這便是文學擁有的力量,如果作家如此這般去展示人生存的真實狀況而不胡編亂造的話。
作家把握真實的洞察力決定作品品格的高低,這是文字遊戲和寫作技巧無法替代的。
對作家來說,面對真實與否,不僅僅是個創作方法的問題,同寫作的態度也密切相關。筆下是否真實同時也意味下筆是否真誠,在這裡,真實不僅僅是文學的價值判斷,也同時具有倫理的涵義。作家並不承擔道德教化的使命,既將大千世界各色人等悉盡展示,同時也將自我袒裎無遺,連人內心的隱秘也如是呈現,真實之於文學,對作家來說,幾乎等同於倫理,而且是文學至高無上的倫理。
那怕是文學的虛構,在寫作態度嚴肅的作家手下,也照樣以呈現人生的真實為前提,這也是古往今來那些不朽之作的生命力所在。正因為如此,希臘悲劇和莎士比亞永遠也不會過時。
文學並不只是對現實的摹寫,它切入現實的表層,深深觸及到現實的底蘊;它揭開假象,又高高凌駕於日常的表象之上,以宏觀的視野來顯示事態的來龍去脈。
當然,文學也訴諸想像。然而,這種精神之旅並非胡說八道,脫離真實感受的想像,離開生活經驗的根據去虛構,只能落得蒼白無力。作者自己都不信服的作品也肯定打動不了讀者。誠然,文學並非只訴諸日常生活的經驗,作家也並不囿於親身的經歷,耳聞目睹以及在前人的文學作品中已經陳述過的,通過語言的載體也能化為自己的感受,這也是文學語言的魅力。
如同咒語與祝福,語言擁有令人身心震盪的力量,語言的藝術便在於陳述者能把自己的感受傳達給他人,而不僅僅是一種符號系統、一種語義建構,僅僅以語法結構而自行滿足。如果忘了語言背後那說話的活人,對語義的演繹很容易變成智力遊戲。
語言不只是概念與觀念的載體,同時還觸動感覺和直覺,這也是符號和信息無法取代活人的言語的緣故。在說出的詞語的背後,說話人的意願與動機,聲調與情緒,僅僅靠詞義與修辭是無法盡言的。文學語言的涵義得由活人出聲說出來才充分得以體現,因而也訴諸聽覺,不只以作為思維的工具而自行完成。人之需要語言也不僅僅是傳達意義,同時是對自身存在的傾聽和確認。
這裡,不妨借用笛卡兒的話,對作家而言,也可以說:我表述故我在。而作家這我,可以是作家本人,或等同於敘述者,或變成書中的人物,既可以是他,也可以是你,這敘述者主體又一分為三。主語人稱的確定是表達感知的起點,由此而形成不同的敘述方式。作家是在找尋他獨特的敘述方式的過程中實現他的感知。
對文學的顛覆是一種文學革命的空話。文學沒有死亡,作家也是打不倒的。每一個作家在書架上都有他的位置,只要還有讀者來閱讀,他就活了。一個作家如果能在人類已如此豐盛的文學庫存里留得下一本日後還可讀的書該是莫大的慰藉。
不把寫作作為謀生的手段的時候,或是寫得得趣而忘了為甚麼寫作和為誰寫作之時,這寫作才變得充分必要,非寫不可,文學便應運而生。文學如此非功利,正是文學的本性。文學寫作變成一種職業是現代社會的分工並不美妙的結果,對作家來說,是個十足的苦果。
尤其是現今面臨的這時代,市場經濟已無孔不入,書籍也成了商品。面對無邊無際盲目的市場,別說孤零零一個作家,以往文學派別的結社和運動也無立足之地。作家要不屈從於市場的壓力,不落到製作文化產品的起步以滿足時興的口味而寫作的話,不得不自謀生路。文學並非是暢銷書和排行榜,而影視傳媒推崇的與其說是作家,不如說作的是廣告。寫作的自由既不是恩賜的,也買不來,而首先來自作家自己內心的需要。
作家所以不計報酬還寫自己要寫的,不僅是對自身的肯定,自然也是對社會的某種挑戰。但這種挑戰不是故作姿態,作家不必自我膨脹為英雄或鬥士,再說英雄或鬥士所以奮鬥不是為了一個偉大的事業,便是要建立一番功勳,那都是文學作品之外的事情。作家如果對社會也有所挑戰,不過是一番言語,而且得寄托在他作品的人物和情境中,否則只能有損於文學。文學並非憤怒的吶喊,而且還不能把個人的憤慨變成控訴。作家個人的情感只有化解在作品中而成為文學,才經得起時間的損耗,長久活下去。
因而,作家對社會的挑戰不如說是作品在挑戰。能經久不朽的作品當然是對作者所處的時代和社會一個有力的回答。其人其事的喧囂已蕩然無存,唯有這作品中的聲音還呼之即出,只要有讀者還讀的話。
誠然,這種挑戰改變不了社會,只不過是個人企圖超越社會生態的一般限定,作出的一個並不起眼的姿態,但畢竟是多多少少不尋常的姿態,這也是做人的一點驕傲。人類的歷史如果只由那不可知的規律左右,盲目的潮流來來去去,而聽不到個人有些異樣的聲音,不免令人悲哀。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學正是對歷史的補充。歷史那巨大的規律不由分說施加於人之時,人也得留下自己的聲音。人類不只有歷史,也還留下了文學,這也是虛枉的人卻也還保留的一點必要的自信。 http://bbs.tibetcul.com/simple/?t5321.html (法籍華裔作家高行健(2002年12月7日)在瑞典皇家科學院發表了題為《文學的理由》的演講。) (小百合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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