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阴的出生 (根尘二法为缘) “《中阿含经》卷七云:若内耳、鼻、舌、身、意处坏者,外法便不为光明 所照,则无有念,意识不得生。诸贤!若内意处不坏者,外法便为光明所照 而便有念,意识得生。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识就是了别的意思;凡是出生以后的目的是为了了知 六尘的心,就是识阴所摄的心;因为识阴等六识是为了分别六尘诸法而出生 的,若是胜义根已经毁坏时,就无法接触外六尘境,就是不被光明所照。譬 如内耳处,即是耳根的胜义根(脑中掌管听觉的部分);当耳根的胜义根毁 坏时,就不会被外声尘的光明所照,就无法使本识在胜义根中变生内声尘出 来,意根与意识就都无法在这上面有意念出生,耳识就不会出生。同理,五 胜义根若全部毁坏时,意根就无法假籍五根来对五尘及法尘接触,就是内意 处坏(意根被障碍而对内法尘无法相触),意识就永远无法出生,只能进入 正死位中。离念灵知正是如此,所以离念灵知必须有正常的根与尘,才可能 出生,正是意识心。 识阴等六识,都是依根立名的;所以,依眼根与色尘而生的识,是出生后专 门了别色尘的心,就依眼根而称为眼识;乃至依意根与法尘而生的识,专门 了别法尘,也能了别其余五尘,这心就是觉知心、离念灵知,就依所缘的意 根而被称为意识。 识阴等六识都属于根尘二法为缘而出生的生灭法,不是本来自在的常住心; 意识心既然是识阴所摄,当然不能外于识阴由二法为缘出生的圣教。佛陀为 免后世有人特地发明意识的细心、极细心。说是不属于意根与法尘为缘而出 生的心,所以特地强调说:‘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 故。是名比丘!眼识因缘生,乃至意识因缘生。’已经特别强调:所有的意 识,不论是粗心、细心、极细心、超细心,只要是意识,一定是意根与法尘 为缘才能出生的有生之法;这是特地强调说:一切粗细意识,皆意、法为缘 生。特地强调所有的意识,不论粗细,都是意根与法尘为缘而出生的。有生 则必有灭,一定是生灭法。 由以上阿含道诸经中的教证举例,佛门学人读过以后,当然都已了知阿含道 中对识阴的定义是六个识,而意识正是识阴所摄的缘生、无常法。这六识会 被列入识阴中,原因有四(有四个共通性):一是都由根、尘二法为缘而生 的心,二是都会了别六尘中的某一尘,或如意识会了别全部六尘;三是必须 五色根的胜义根(内眼处乃至内意处)不坏,才能触内六尘而出生六识;四 是必须有意根的意念同时运作,才会有识阴六识的出生与存在。譬如经中佛 说:‘(五色根若毁坏者)外法便不为光明所照,(意根)则无有念,意识 不得生。’在意识出现以前,识阴六识心还没有出生,仍不存在,当然这个 念一定是由意根心中生起的,不可能是由尚不存在的意识心中生起的。正因 为五色根不坏,外法能从五色根入于如来藏心中,所以有了外法光明而有内 六尘法的光明,所以意根才会生起想要了知外法的意念,然后意识才会从如 来藏中生起,才会有前五识随同意识同时生起(意根不能持意识种子,故不 是从意根中生起意识)。识阴的意涵,从这四个道理加以理解及思维以后, 就很清楚明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