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 談 五 蘊 。。。
五蘊大家都知道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又稱五陰、五受陰。
蘊有聚集之意,陰有覆蓋之意。如樹蔭之覆蓋陽光。五陰亦復如
是聚集、覆蓋生命之實相,而輪迴生死於三界六道中。
色蘊——色身剎那剎那、念念變異。粗觀色身每日新陳代謝,今
日之毛髮比昨日長;大吃大喝,日久即肥胖。細觀色身微至細胞
剎那變異,由呼吸吸入氧氣,經血液輸送養份,供給全身之細胞
以滋養色身所需之能量。再觀現代醫學發達,斷手斷腳及色身之
器官大都可移植手術。由此觀之色蘊虛幻無常。
受蘊——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等三受,加上憂受及喜受即
五受。五根緣五塵境而產生之覺受稱之為受蘊。如眼見色、耳聞
聲、鼻嗅香、舌嘗味、身緣觸,經由意根緣五塵相分而生意識了
別諸法塵,而產生之種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之覺受韻味。
但此受蘊皆念念變異,虛幻不實。如眼見色,看見美好事物便有
樂受;看見厭煩事物便生苦受;無苦無樂之境便是不苦不樂受。
聲、香、味、觸、法亦復如是。貪著六塵起心分別,即生三受乃
至五受。而受蘊念念變異、忽喜忽憂、忽苦忽樂,有淡有濃,非
是恆常。由此觀之受蘊虛幻無常。
想蘊——有語言文字之想及無語言文字之想,覺知即是想,因此
想蘊不離意識,有意識即有想蘊。一般對想蘊之認知都習慣於語
言文字之思惟,但語言文字是後天薰習學習而來的。想事情並非
一定非得用語言文字來思惟。如無相念佛,單純一個淨念相續不
斷也是想蘊。動物之活動無語言文字,如水中魚之游動,皆無語
言文字,但不離想蘊,有食物知道吃,有危險知道閃避。
又禪定大都屬有想定,因知道自己入定中之等持或等至位中,意
識攀緣定境法塵,隨定境之深淺,意識也隨之微細。如四空定之
非想非非想定,意識最為微細。非有想非無想,只因斷了意識之
證自證分——返觀之心,無法以證自證分作返觀察覺自心,但也
是不離想蘊。
但四禪中有無想定卻是離開想蘊,把意識心斷掉,以色界四禪之
天身欲做入涅磐想。但佛說這是外道五現見涅磐之一,非實際之
涅磐。因還有末那意根未斷及阿賴耶持執色界之天身,非實際之
涅磐。真正之涅磐是空十八界連意根末那也斷,余阿賴耶(此時
改名為異熟識)不在三界中受生稱之為涅磐。因此想蘊不離見聞
覺知之意識,而意識時時了別六塵諸法,審而不恆,由此觀之想
蘊虛幻無常。
行蘊——有身口意之行,身體之活動、嘴巴之說話、意念之思惟,
皆屬行蘊之範疇。色——要動不動、受——要受不受、想——要
想不想、識——要緣不緣之運作過程皆不離行陰。在不作為身、
口、意過程中,如色身不動、口不說話、意不思惟仍是屬行陰。
乃至一切的異熟果報,皆出於過去的無量行陰而來的,而行陰卻
是由色、受、想、識而來。身行與口行須有時間與空間之每一剎
那不斷延續轉換才能成就行陰。意行無需空間,但要有時間才有
心行思惟之成就,如意念每一剎那都在作了別決定,決定繼續坐,
繼續聽,決定出定、入定,決定要這樣,不這樣,或保持這樣即
是思量作定。心思的運作從沒間斷過,行蘊沒斷絕。由於有意根
與意識之存在,產生於身、口、意之行為而成行蘊,由此觀之行
蘊虛幻無常。
識蘊即是七轉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及意
根末那識。意根 又名末那識,此心恆審思量、處處作主,剎那剎
那不斷作主,乃至睡眠而夢時亦復隨處攀緣剎那作主。此識恆執
阿賴耶識之見分為自內我,亦執意識覺知心我,復執五根五識為
我。其體性為恆審思量,從無始來即是普遍而不斷地計著三界諸
法為真實。此識因遍計執性,與四煩惱相應,因帶質有覆,從來
不知自己之虛妄,無始來覆障真如之清淨性,又名俱生我執,能
與十八個心所有法相應,為一切眾生無明之根源。
意識有分別六塵之作用,又名分別事識;有情眾生生來即能分別、
思惟、觀察之覺知心即是意識。意識之現起乃因五勝義根不壞及
五扶塵根不壞,配合末那之接觸種種法塵,即現起意識,隨即思
惟分別而有妄想。修定中之有念靈知心或無念靈知心不論如何細
微之細心,乃至修至非想非非想定中之微細心皆是意識之範圍。
意識為了別外相分諸境,須與五識共同俱起方能了別對境,因此
又稱五俱意識。八識中意識思惟分別觀察能力最為敏捷,能與五
十一心所有法皆相應,通三性、三量、三境。然而此意識於五位
中(眠熟、悶絕、正死位、無想定、滅盡定)悉皆斷滅不起,除
此五位外,無不剎那生滅變異,恆常現起覺觀分別。
前五識是非恆非審,僅能各緣自境以率爾心了別性境現量,無法
入了別五塵境之細分法相,如眼識只緣色塵之顯色——青黃皂白,
不能緣形色、表色、無表色。耳識只能緣聲塵、鼻識只能緣香塵、
舌識只能緣味塵、身識只能緣觸塵。因功能差別各異所以分界,
又與意識俱起分別五塵,因此又通三性(善、惡、無記性),能
與三十四個心所有心相應。然五識的眼、耳、身三識只至色界初
禪,鼻、舌兩識初禪也無,因色界禪定天以禪悅為食,無需欲界
團食所需之鼻、舌兩識,由此觀之識蘊虛幻無常。
小潘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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