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初期,Cherokees是美國最大、最主要的原住印第安人部落。數百
年以來,他們生活、耕種在北喬治亞地區。到1830年,國會通過了印第安人
遷移法令,這個法令使得政府有權重新安置好幾個印第安人部落的原住民——
Cherokees、Choctaws、Chickasaws、Creeks以及Seminoles——把他們的
土地交給白人。
1838年,安德魯.傑克遜總統簽署命令,讓Cherokees人離開他們的領地。總統
要把這些土地交付白人,因為這片土地上,發現了金礦。
傑克遜總統出動軍隊,把Cherokees人的男女老幼集中起來,從喬治亞遷往
奧克拉荷馬。當時正是最最酷寒的冬季,Cherkees人被迫“行軍”一千二百英里。
行程中,4000多印第安人死於極其惡劣的環境、氣候、飢餓和疾病。
非常不幸,這些殘酷的、充滿血淚的事實,發生在一個以“人人生而平等、人人
享有平等的生活權力、享有充分自由、享有追求幸福的權力”為崇高理想的國家!
這一悲慘、痛苦的時期,在美國歷史上被稱為:血淚歷程。是從Cherokees
印第安人土語翻譯過來的,原話意思是:哭喊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