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现代文明史上,没有“马克思”主义什么事儿。“马克思主义”是不折不扣的“破鞋”,除去“中国特色”这种不要脸的“主义”,没有任何人、任何国家对它感兴趣。包括中国的“同志加小兄弟”--朝鲜。
其实,“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也只是个幌子而已,“党和国家领导人”没有一个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没有一个人曾经读过“马克思的书”。至于“毛泽东思想”,那更不好使啦,简直臭透了街啦。“马克思主义”不过是“中国特色”的招魂幡。
真正的民主制度,也始于美国。民主不是概念,它只是对一种社会制度的概括性描述。这种社会制度以自由、法制、人权为基点,可以有多种形式。但是,相比之下,美国的民主制度最完善、最彻底,最有生命力。离开了美国为标准的民主的社会制度,奢谈、妄谈“民主”概念,犹如“舌涂毒液”、“口吐莲花”。
世界上没有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民主。什么“独裁式民主”、“自上而下的民主”、“自下而上的民主”、“过渡性民主”、“党国精英式民主”……这都是那些自称“思想家”、“理论家”们或一厢情愿、或别有用心生造出来得虚无缥缈的东西,无非是响应习二百五的“民族复兴梦”,连习二百五自己都不买账。
另外,没有科学就没有民主,民主与科学密不可分、浑然一体。
理由很简单,美国以前的各种“社会文明”,包括什么“中华五千年文明”、“世界四大文明”、“伊斯兰古代文明”、“穆斯林文明”等等、等等,其最显著的特点是“缺乏科学性”,或者说,早期的历史文明,“科学”还没有那么发达,科技还没有那么进步,因此“科学”含量低。也因此成就了一大批“哲学家”、“思想家”……;还有中国的什么“儒家”、“法家”、“老家”、“道家”……。这并不等于说,古代“文明”无一是处,不过,古代的所谓“文明、文化”确实缺乏科学基础、特别是近现代特别发达的“实验科学”的科学基础。
现代科学文明,始于美国。这样说,并不过分。因为,早于美国建国之前的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促进,并没有以“社会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比如英国的“工业革命”,它只是造就了一个强大的“大不列颠日不落”王国,没有科学民主制度的保障,日后难免要逐步走向衰落。
唯有美国,把科学技术、科学思想、科学思维方式融入到立国之本之中。美国的立国之本是什么呢?《独立宣言》、《联邦宪法》、《人权法案》。
因为这些文件的起草人、制定人中的美国先贤,有很多“科学家”、发明家”,特别是《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的富兰克林,是个做出了多项科技发明的、世界闻名的“发明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立国之本的重要文件中,具有充分、完备的科学含量,充满了“科学思维”、“科学逻辑思维”的精华。
所以:人类现代文明,起于美国、源于科学。
看以下历史事实: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出生于美国麻省波士顿,是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班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班杰明·富兰克林,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
1776年6月,麻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班杰明·富兰克林、维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斐逊、纽约州的罗伯特·李文斯顿、康乃迪克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即后世所称之五人小组(Committee of Five))聚集起草合宜之文告以宣示独立之决心。五人小组决议,宣言由托马斯·杰斐逊独立起草后对富兰克林与亚当斯展示,富兰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订了其中48处。杰佛逊后据此誊录了一份修订版,由五人小组于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陆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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