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命题:有A就有B。(有A是条件,就有B是判断)
逆命题:有B就有A。(有A是条件,就有A是判断)
否命题:有A就没有B。(同上,略……)
逆否命题:没有B就没有A。(同上,略……)
一个命题(有条件、有判断的陈述句)要成为定理,必须经过证明。
只有原命题、逆命题都成立,这个命题才可以称为定理。
数学上称为条件的完备性和判断的唯一性(完唯性),或条件的充分性和判断的必要性(充要性)。
如:命题: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相当于(有三角形,就有内角和等于180度)。它的逆命题是:内角和等于180度的多边形,是三角形,相当于(有内角和等于180度,就有三角形)。如果原命题和逆命题都得到证明,这一命题就可以成为定理,用这个定理就可以再去证明其它的问题。逻辑学上称为“推理”和“演绎”,那就是进一步的“学问”了。
有一个问题很重要:原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是同时成立的,所以有时候,一个原命题证明起来比较麻烦、繁琐,可以转而去证明它的逆否命题,也是一样的。这样可以使证明过程简化而清晰。
总之,逻辑不是道理,也不是想当然的“推理”,其中没有“感情”色彩,千万不可乱用,更不要动辄奢谈“逻辑”。导致满口胡言,信口开河。
比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一个逆否命题,它的原命题是“有新中国就有共产党”,显然是胡说八道!孙中山推翻满清,建立的中华民国,当然是“新中国”。那时,共产党大概还在马克思的大腿肚子上转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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