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生、太太、大爷、大妈、大叔、大婶们,赶紧坦白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美国人优待俘虏。 否则,隐瞒曾经的党员身份,靠欺骗取得美国绿卡或国籍,无异一辈子做贼、人品下流。 美国社会的社会风气是“轻信而严查”,说谎、骗人是中国人的特有习惯,在美国吃不开滴,党员先生们务必要小心谨慎耶!到头来,别弄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狗咬尿泡空欢喜。 中国大陆移民年轻时为了获得工作升迁、升学等种种好处,或者“积极追求进步”而加入共产党,律师建议申请来美要如实填报。 下面有则新闻报道:59岁华人男子林禄,11年前,在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时,隐瞒曾为中国共产党员的事实,被控移民诈欺罪名成立,目前面临最高五年徒刑及罚款25万元的惩罚。消息传出,在具前中共党员身分的大陆新移民中,引起寒蝉效应。 移民律师表示,是否曾经为共产党员,并不会百分之百影响申请绿卡或入籍结果,但由于申请者在填写表格及回答移民官口试问题时,并不清楚移民局是否已经掌握情况,因此申请者要诚实作答。 有些数年前填报申请表格来美、在询问是否共产党员一栏填写不实资料的华人移民表示,他并非刻意隐瞒,而是担心一旦据实填写就会被拒来美,相信现在美国,像他一样是前共产党员身分者,多如过江之鲫,但“过得海就是神仙”,“林禄只是运气不好而已”。 曾经加入共产党,究竟会不会影响中国大陆人士申请绿卡或入籍? 资深移民律师表示,曾入共产党,不是取得绿卡或入籍的绝对障碍。他解释,儘管移民法有规定,加入共产党、纳粹等极权组织者,不可以进入美国,但如果脱离共产党已经至少五年,且非担任重要职务或活跃人物,一般都可顺利过关,取得美国合法居留或成为公民。 在绿卡I-485表格,以及入籍N-400表格上,都明确提问申请人是否曾加入过共产党,部分华人因为害怕影响申请,刻意隐瞒加入共产党的既存事实,最容易引起移民官质疑的情况,就是申请者在表格填写时,前后圈选不同答案,或是在口试时,说法变来变去,这些言行,都会直接影响移民官是否给予放行的决定。 例如,如曾出任中国国有企业外派美国高层职位,在入境美国档案中,早有共产党员纪录,几年后,假使这位高层申请绿卡,却谎称自己“从未入党”,就躲不过移民局法眼。 中国民众申请美国签证时,同样也会被问到“是否为共产党党员?”。以专业律师立场,应当如实回答。 如果的确加入过共产党的话,每个人因情况不同都应解释加入原因,可能有的因为进入大学唸书、找工作或是年纪太轻等因素,而选择加入共产党,如是这些情况,申请者还是有机会获得入籍许可。但如果是因为“反对美国资本主义”而加入共产党,移民局很有可能对申请者入籍打大问号。 纽约华人网消息 联邦伊利诺州北区检察官办公室4日公告,59岁华人男子林禄(Lu Lin,译音),因申请入籍美国时,刻意隐瞒曾经加入中国共产党,及曾使用“林禄”以外姓名的事实,2日在联邦法庭承认“向移民局官员做出虚假陈述”的移 民诈欺罪,目前面临最高五年徒刑,以及最高罚款25万元的惩处。 这厮隐瞒党员身份11年,终尝苦果。 据报道,居住在芝城西郊瑞柏市(Naperville)卡尔顿路(Colton Circle)的林禄,今年1月14日,被联邦控以“非法取得美国公民或入籍”罪名,稍后1月21日开庭时,林禄曾当庭辩称无罪,此案由联邦第七上诉法院 法官华裔法官张宜民审理。张宜民2日表示,将在今年11月9日宣布判决结果。 林禄的起诉书指出,他在申请入籍时,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加入或参与过中国共产党,而且也从来没有使用过林禄以外的其他名字。然而,检调单位查出,林禄不仅在1987年至1997年,曾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而且 他曾拥有“杨运”(Yung Yeung)的身分证件,且属中国公安部(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所有。 林禄2日庭讯时承认,他所以隐瞒曾为共产党员,同时没有诚实陈述曾使用过其他名字,是为了想顺利取得美国国籍。 由检方与林禄达成的认罪协议书指出,林禄在2006年1月12日,在清楚知道自己提供伪造信息的情况下,向与他进行入籍口试的芝加哥移民局官员,表示自 己从来没有使用过“林禄”以外的姓名,同时也不曾加入过共产党,林禄并当场向移民官发誓,其陈述全部属实。林禄后来经过两次入籍口试后,于2008年通过 入籍许可,同年在芝加哥宣誓成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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