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美国的“政治正确”在建国基石的三个文献中:《独立宣言》、《联邦宪法》、《人权法案》。如果做个形象的比喻,美国是人类历史上一所漂亮的摩天大厦,《独立宣言》是地基,《联邦宪法》是建筑主体,而《人权法案》是大厦的内外装修。 生活在大厦中的人,缺一不可,并且都有责任和义务关心这座大厦,不过有的人考虑地基比较多,这些人是美国的思想家、哲学家;有些人考虑主体建筑比较多,这些人是美国的政治家、政府官员;还有些人考虑内外装修比较多,这些人就是各色各样的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音乐家…… 当然了,不一定都是“家”,摊儿哄的居多。最多的还是穷人和富人、凡夫俗子,用中国土话说叫“人民群众”。 《独立宣言》中的经典名句: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被中国人翻译成: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 错了。这是中国人误解、曲解、歪曲所谓“普世价值”的根源。原文意思应该是:下述真理不证自明,人是造物主创造的,造物主创造的人,人人平等。具体体在是“Creator”一词。 从本质上说,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只有美国这样具有基督教文明的国家,才会有“人人平等”。中国那种土匪流氓国家,不信神,不可能有人人平等。弄来弄去还是人治人。不信神是个人自由,“无神论”是为了创造“人神”,中国土匪流氓国家的人神是共产党的总书记。马克思无神论、中国的“党章”和“宪法”,唯一的作用就是不断创造出新的“人神”来。 有人不服气,说是你说得不对,“政治正确”到处都有:各个党派、宗教、社会团体、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政治正确”、各个社区有各个社区的“政治正确”、各个企业单位、各个集团、集体都有自己的“政治正确”,人离开了“政治正确”寸步难行……“政治正确”是一种社会道德、人文历史的客观存在……云云。 是,您说得不错,也别说什么党派、宗教、州、社区、集团、集团,就连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政治正确,有道是:”猫尾巴长,狗尾巴短,儿媳妇偷懒婆婆嫌,小叔子又把嫂子恋,老爷子偏好抽大烟。”,这只是家庭“政治正确”的一种,还有那“党章入洞房”、“共产主义上炕头儿”的涅………不过所有这些都是扯淡。 下面开讲美国的政治正确。共分三部分,提纲如下:类似于八股文,大一、小一、abcd一应俱全。 一、美国政府 1、民主原则: a、联邦宪法 b、宪法修正案 c、独立宣言 2、政府架构 a、政府的三个部门 b、各部门的相互制衡和制约 c、各部门功能和作用(议会、法院、总统) d、政党、国务院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a、公民权利(投票或选举权) b、公民义务(投票或选举) c、公民宣誓 d、公民怎样介入、参加美国社会的政治? 好啦, 打起鼓、敲起锣,美国政治说一说。 一不玄、二不魔,是人一听就明伯。 谁要说是不正确,回家自己细琢磨。 能弄明白算正常,弄不明白傻二哥。 要不就是傻大姐,稀里糊涂唱情歌。 二哥赶紧找媳妇,大姐厨房去cook。 闲杂人等靠边儿站,该干嘛的去干么, 中国人您莫多嘴,打起背包快回国。 美国本土多神圣,岂容共寇呈邪魔。(沙家浜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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