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里根,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里根任内,推倒了柏林墙。美国为代表的自由民主世界,以胜利者的姿态,结束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资本主义世界”和“共产主义世界的冷战。 柏林墙的建立是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两大阵营之间冲突导致的。 1989年东欧国家发生了一系列政治变革,邻国波兰和匈牙利政府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在数周的抗议活动后,1989年11月9日东德政府宣布允许公民申请访问西德以及西柏林,当晚柏林墙因故在东德居民的压力下被迫开放。随后数周中欣喜的人群凿下柏林墙作为纪念品,1990年6月东德政府正式决定拆除柏林墙。柏林墙的倒塌为结束统一社会党的独裁统治,东德政府的倒台以及两德统一铺平了道路,一年后的1990年10月3日两德最终统一。 之后,以发生在1991年12月25日的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为标志,苏联最高苏维埃于次日通过决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立国69年的苏联从此正式解体。 2、凡人,不用说啦,那多了去了,俗语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凡人随处可见。要是连了条腿的人都觉得骄傲,那可太没出息啦。 3、里根总统夫妻和凡人夫妻有两个区别:第一个区别上面已经说了,两者不能同日而语、比肩而立。不要说里根总统这样名声显赫、对人类历史有巨大贡献的政治、历史人物。就连一般的“名人”、“政治人物”、“公众人物”和凡人也有区别。这就是下面要说的第二个区别。 4、美国的“政治人物”不同于中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不允许自己办报纸、办媒体的。举个例子,原纽约市长彭博,据传原来有意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竞选美国总统,彭博出资办的一个网络媒体叫做“彭博社”,这个社的总裁是个女滴,要在媒体上长对此作宣传,而董事会不同意,女总裁愤而辞职。此例说明,一旦介入美国的政治,不允许私人操纵、控制媒体。也就是说,媒体在美国社会中是完全、彻底的“独立”的。 也就是说,对里根总统和夫人的温馨也好、恩爱也好之类的宣传、宣扬,是美国独立媒体的所作所为,与里根夫妻本人无关。尤其是,里根总统被刺遇害已经多年。前不久,里根夫人与世长辞,奥巴马总统亲临悼念,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下半旗致哀。 5、回过头来说“凡人”。网络上的博客,是网络媒体为所有“凡人”开辟的一个自由发言、自我表达的领地。这从博客内有所谓“日志”一栏就可以看出来。相当于为每一位开博的“凡人”提供了一个网上“日记本”。完全是私人空间,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别人无权干涉。 并且,所谓的“博文”,既没有“版权”之说,也没有什么“权威性”或附带的强制性、宣传教育性。中国的哪些党媒遗传因素,博文一概没有。 当然,有些有“喜欢教育人”、“喜欢以自我为中心”这类臭毛病的“凡人”,经常吹嘘自己是什么“作家”、什么“某报、某媒体的撰稿人”………别人也无可奈何,看笑话而已。……还有的什么“本博文版权所有、违者必究”,更有毛病,你究什么究?那属于法律问题,要究到法院去究,在博客上扯什么淡涅?不懂法律,还要用法来吓唬人,中国特色之一。 再并且,私人空间的文章,“发布出来”也是自主的,博客本身有“不显示”功能,就是说,每位“凡人”博主,写完日记可以不让人家看,既是“凡人”,自己的“日记”又想让别人看,这就相当于“主体”、“媒体”变成了一家人,自己办媒体、自己又是主体,这种情况和“政治人物”与“媒体”的关系,完全不能比拟。 6、所以说,凡人是凡人,政治人物是政治人物,完全两码事儿,放在一起,驴唇不对马嘴。所谓“眉毛胡子一把抓、秃子和尚都出家”,不伦不类、逻辑不通、文理不明。由此才会产生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胡搅蛮缠等等,最后是一脑袋浆糊,越晃越糊涂。 7、即是凡人,夫妻恩爱、名车豪宅都可以晒,可以晾,既然晾出来,别人看着不顺眼、不舒服,讽刺、挖苦甚至侮辱谩骂都属正常。况且,博主又有“拉黑”功能”、删除评论功能,有什么担心的涅? 8、至于说到男女有别,女博主应该受到额外的尊重,这只是一种说法。不过也可以说,博文既发,男女平等才对。 难道说,只许有男阿Q,不许有女阿Q么?女阿Q也是会造反滴。鲁迅先生在天有灵大概也会后悔没创作出一个女阿Q来,弄个小尼姑、光光的头皮在那里勾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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