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治正确”,说起来十分简单。就是“liberty”和“freedom”之间的斗争。 “liberty”一词,来自美国《独立宣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中的自由权,英文liberty。这里,自由是一种权利。 “freedom”一词,来自人权法案,美国的公民入籍考试是这样解释滴: What is one right or freedom from the First Amendment?答案有五个: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出版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 人权法案是在《独立宣言》之后、根据联邦宪法成立政府之后,由政府、议会、宪法三方通过的法案。可以认为,《人权法案》所定义的自由,是政府允许的自由,超出了《人权法案》的自由,政府、宪法不予保障。 《人权法案》开始只有十条,最后追加到27条。几乎每一次追加,都是在调节和解决“liberty”和“freedom”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促使美国不断发展和前进的”民权运动”的结果。 这也是为什么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成仅次于美国总统的美国最伟大的领袖人物之一。华盛顿纪念广场上,除总统之外,只有四位人物享此殊荣。马丁路德.金便是其中一位。 所谓“言论自由”,是人权法案规定的自由之一。也就是说,“freedom”与“liberty”是有区别的。 川普作为共和党总统竞选人,在竞选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言论自由”,弘扬并彰显的《独立宣言》所赋予的美国人民的“liberty”。 说他说是“大嘴巴”?说对了,嘴巴越大越好,这正是他受很多人支持的地方。”嘴巴大”正是美国“政治正确”的方面之一。 所以,川普从另一个侧面代表了美国的“政治正确”。这样:言论自由、政治正确、支持川普就顺理成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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