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一個具有法律和道德性質的名稱。英文Adultery,有損壞名譽之意。其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的行為屬於通姦。有些地區和國家,通姦屬於犯法行為,如中國,會受到法律制裁。在通姦除罪化地區,則是純粹道德上的問題,如果配偶通姦,可以此為理由,申請離婚。
如此看來,美國屬於通姦除罪化地區、國家。一個例子就可以說明:克林頓和萊溫斯基。通姦之後,不僅不受懲罰,反而可以高調宣傳,萊溫斯基一舉成名,享不盡的榮華富貴。老婆希拉里,甚至因此名聲鵲起,聲望更增,要競選美國下屆總統。
依我看,美國的社會制度真是先進得不得了,法律歸法律,道德歸道德,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其實,有關同性戀的合法化,與此有些類似。
在中國,通姦是“違法”的。但可以肯定,對通姦罪的懲罰應該更加偏重於對“社會道德”的尊重,總的說來,“教育”層面的意義更多,古云:訓之不利,施之以法。所以在量刑方面,通姦罪不會太重。
況且,中國社會目前狀況:二奶盛行、情婦遍地,各種不同等級的娼妓,讓嫖客們各得其所,不亦悅乎。換妻聚樂部也很多,通姦算什麼呀?通姦的人因該說算是比較純潔的、有知識、有操守的!僅比“貞潔烈婦”差一點點而已。
中國把通姦罪用在“貪官”上,而且高調宣傳,什麼與“多名女性通姦”,義正詞嚴、大加討伐。屬於不倫不類、譁眾取寵、媚俗羨賤、婊子太監。由此可見,中國的法律、宣傳方面確實到了日暮途窮、黔驢技窮、狗急跳牆、飲鴆止渴的地步了。
這樣做的原因有:
1、把“貪官”搞臭。把人”搞臭”,中國宣傳的一貫做法,或者說是所謂“中宣部”的一貫流氓作風。因為僅僅是“貪官”貪了多少錢,錢再多也引不起人們的興趣了,反正無官不貪,當官時,國家就是自己家,貪多少還不是小菜一碟兒?
2、顯示一下現在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道德品質有多麼的高尚。“黨和國家領導人”是絕不會通姦的,更不會與多名女性通姦。
3、教育廣大“人民群眾”,不要“通姦”,那是犯法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4、共產黨,不僅是“三個代表”,而且具有科學發展觀,現在是全國人民的“道德典範”,絕不通姦!
其實,所謂“貪官”的罪行,不在通姦上,是通過通姦建立了廣泛的“人脈”、建立了“貪污腐敗”的“獨立王國”,通姦不過是手段,一種與時俱進的貪污方法、聯絡手段!
中國貪官犯的罪,與通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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