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因为有“独立宣言”和“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和“联邦宪法”的保障,人人都是自由的,人人都享有充分的、必要的做人的权利。简单说,人是个人,用阿庆嫂的话说,人有个人样儿。
特别是独立宣言的第一句话和人权法案的第一条:人人牢记在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人权法案第一条:如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保留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个人财物搜查和扣押必须有合理颁发的搜查令和扣押状的权利……
所以,在美国做人,很自在、很平等、很平和。这和钱多、钱少无关,和地位高低也无关。不信您看看,即使那些“乞丐”、“卖艺人”(当然很少,说实话,比中国少多了,不是一个数量级),各个都神气活现、不卑不亢、和蔼可亲,您“施舍不施舍”都没关系,大大的、朋友的干活!
那些动不动就拿出自己的房子、厕所、厨房、几朵破花儿,出来炫耀一番的家伙,那些瞪着俩眼问别人“挣多少钱的”家伙,问都甭问,中国猪。
在中国国内的人,基本上都是猪。您想啊,说话都受限制,不是猪是什么?甚至比猪还不如。猪还可以大声叫唤。
就有那二百五一样的家伙,有男有女,在美国大唱中国猪圈好还不说,还净说美国的坏话,说美国这不行、那不行,还是中国猪圈好,中国猪圈一定会战胜美国,最后统一战线,把美国也统一成猪圈,当然啦,共产党是养猪人喽!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说猪圈好,滚回去完事儿,在美国可扯的什么淡哪?中国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以毛老头子为代表的老土匪、中土匪、小土匪;红后代、官后代、红基因,算是什么东西呢!
美国的言论自由是给人的自由,中国猪可跟着瞎起什么哄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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