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上,一国元首特别是大国元首被暗杀身亡的,以美国为最:自1865年林肯被刺以来,已有四位总统因为遭到暗算以身殉职。不算积劳成疾死在任上的四位,也不算被暗杀未遂逃过死神的,43位美国总统在就职期间被刺身亡的风险超过了9%。当总统的风险高于任何一种职业。 美国总统、副总统的安全警卫由美国特勤局负责,这种机制的由来和军队没有任何关系。军队是国家滴,在美国,当兵是一种职业,而这种职业的职责范围,不包括保卫总统的人身安全。以下是“特勤局负责总统安全”机制产生的历史: 华盛顿担任美国第一任总统,8年期间国会尽管给他定下了不菲的年薪,但是却没有提供警卫。 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是第一位住进总统府的总统。当时总统府还没有完工,别说警卫,连篱笆都没有。一天早晨,亚当斯夫人赫然发现有乞丐在她用来晾挂衣服的东厅地板上睡觉。无奈之下,总统向国会求助,因为那时首都唯一的治安力量是由国会掌管的警察局。国会经过讨论,认为,房子都给总统盖了,而且那栋房子再怎么说也是国会管理的资产,好歹夜间总要安排一个守夜的吧,于是总统府有了警卫。 但是要给总统安排保镖,国会却舍不得花钱。即使到1865年第16任总统林肯在华盛顿被同情南方分离主义的凶手枪杀,国会仍然只是提供总统府的警卫。 1881年第20任总统加菲尔德被一位求职未果心怀不满的律师行刺受伤,拖延80天后去世。直到20年后,美国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利在水牛城遇刺不治,国会才决定正式为总统提供人身保护,任务交给了总统府隔壁的财政部特勤局。 以下是美国总统受保护的演变历史: 1902年特勤局安排两名特工作为总统的保镖。 1906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访问巴拿马,是美国在任总统第一次走出国门。有特勤局保镖保护。 1907年国会的公务员杂项开支法正式将特勤局总统警卫的开支列入预算。 1908年塔夫脱当选总统,到翌年就任之前,特勤局开始对他提供保护。 1913年国会立法将总统保护永久化(无需每年授权),同时授权对候任总统提供保护。1917年国会授权保护总统的直系亲属,并且立法规定“威胁”总统人身安全为一项联邦罪行。 1919年威尔逊总统参加巴黎和会,签订凡尔赛和约,有10名特勤局特工提供保卫。 1951年年国会立法将总统及其直系亲属的保护永久化,同时在副总统要求的情况下也提供保护。 1961年国会授权对卸任总统在一段合理的年限内继续提供保护。 1962年国会立法保护副总统或总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及候任副总统。 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国会决定对肯尼迪夫人及其幼年子女提供为期两年的保护。1965年国会决定对卸任总统及其配偶提供终身保护,子女16岁之前也提供保护。 1968年罗伯特∙肯尼迪遇刺,国会授权对主要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或被提名人提供保护。以上法律后来有所修正。 1994年国会制定的法律规定,1997年1月1日之后当选的美国总统,卸任后享受10年的保护,在那之前当选的仍然得到终身保护。所以目前在世的卡特、老布什和克林顿总统都可以享受终身保护,而特勤局对小布什总统提供的保护到2019年就将结束。 2002年国土安全部成立,特勤局自2003年3月起从财政部划归国土安全部领导。 2007年5月,特勤局开始对奥巴马参议员提供保护。那时他还只是参选总统的候选人,尚未获得民主党的提名,创下了特勤局对总统候选人提供保护时间最早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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