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寫文章用筆在紙上寫,寫得好的呢,送到出版社,出書啦,就成了作家了。不過中國出版社出的書都是垃圾,即便作家也是垃圾作家。出不了書的呢,比如記者什麼的,或乾脆,自己的筆記、日記……因為都是用筆,所以可以自稱為作家、作者、筆者……後來有了網絡更容易了,不用紙了,自稱為網絡作家、網絡寫手。 這種叫法不科學,因為現在連筆也不用筆了,所以以上稱呼都不正確,該淘汰了。 那應該叫什麼呢?好辦,現在寫東西,離不開電腦、Ipad、手機,用得無非是打字機、鍵盤、觸摸屏、鼠標。 這樣,用打字機的可以自稱打手;用鍵盤的自稱鍵人;用觸摸屏的您可以自稱觸生;用鼠標的呢,可以謙卑地稱自己為鼠輩。 要是覺得不光彩,用觸摸屏的,也可以稱自己為自摸或摸奶,畢竟男女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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