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平权修正案
“美国女性的个体改变和成长的形象,在复杂纷乱的世界中,常常遇到挫折、 甚至粉碎……她们的外部世界会把女性挤压回舒适的家庭围墙当中。”1963年, 著名作家Betty Friedan在他的书中写道,书名《The Feminine Mystique》。 Friend辩称,女性却要确认自己排除家庭以外的独立身份,脱离家庭主妇和 母亲的角色。
1966年,Friend协助成立了世界女性组织NOW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用以推动强化女性权益的法律的制定。
NOW的最高成就在于,它推出了“女性平权修正案”(ERA)。很多人反对ERA, 他们认它取消了部分保护女性的条款,这将使传统家庭及传统观念受到伤害。
1972年,国会以微弱多数通过了《平权修正案》,35个州同意,要成为联邦 宪法条款,还差三个州。
今天,改善女性社会地位的斗争仍在继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 女性乃是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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