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平權修正案
“美國女性的個體改變和成長的形象,在複雜紛亂的世界中,常常遇到挫折、 甚至粉碎……她們的外部世界會把女性擠壓回舒適的家庭圍牆當中。”1963年, 著名作家Betty Friedan在他的書中寫道,書名《The Feminine Mystique》。 Friend辯稱,女性卻要確認自己排除家庭以外的獨立身份,脫離家庭主婦和 母親的角色。
1966年,Friend協助成立了世界女性組織NOW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用以推動強化女性權益的法律的制定。
NOW的最高成就在於,它推出了“女性平權修正案”(ERA)。很多人反對ERA, 他們認它取消了部分保護女性的條款,這將使傳統家庭及傳統觀念受到傷害。
1972年,國會以微弱多數通過了《平權修正案》,35個州同意,要成為聯邦 憲法條款,還差三個州。
今天,改善女性社會地位的鬥爭仍在繼續,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 女性乃是半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