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之后,按规定时间,来到“办事处”。(就是上次来过的地方)进门过程和上次一样,要通过“安检”。之后,把“预约通知信”交给前台工作人员之后,立刻得到一个“等待号码”,到三楼等待。等了大约两个小时,才轮到我们。
这一次,“面试”我们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也就二十一、二岁,长得眉清目秀,看着像是江浙一带出身的江南女子,皮肤白皙、细嫩。最起码,是中国南方人血统。可能是事先安排的,这位姑娘会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还是普通话!使我有一种见了老乡的感觉。因为事先预约过,她对我们的基本情况相必已经了解,所以,谈起话来单刀直入,简单问过几句话之后,非常痛快也很高兴地告诉我们:“没问题,你们的情况完全符合政府补助的标准,Don't worry。不过“住房补贴”可能要等一段时间,等工作人员做“家访”以后才能决定,但是没关系,你们的所有“补助”从今天算起。”
估计这位小姐做这个工作很长时间了,轻车熟路,也可能我的态度诚恳感动了她也说不定。接着说的意思大概就是:我们两个人,每月有370$的食品补助,只能购买指定的“食品”,在美国叫做食品券,其实就是一张银行卡,政府每月往里面打钱,用此卡到食品超市买东西,刷卡即可,一般超市都有食品卡的刷卡器。
另外,每个月有250$的现金补贴,但是,分两次,也就是,每两个星期125$。这个钱直接打到我们的“食品卡”,凭此卡,可到“城市银行”“ATM”机取现金。
但是,住房补贴比较麻烦,家访、批准以后,钱只能直接打给我们的“房东”。有关的“房屋租赁契约”在面试之前我们已经准备好,当时还不知道干什么用,以为只是为了“家访”,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
后来我才知道,美国政府对这类“专用项目补助”检查、监督都非常严格。据说有一个弱智残疾儿童的祖母,(补助的钱不少,一个月将近2000$)用这个钱攒起来买了一辆汽车,被政府知道后,没收、拍卖汽车不说,还罚了老太太不少款,老太太“认罪伏法”好,才免于刑事起诉,政府并建议更改监护人,把老太太吓了个半死!因为在政府看来,钱既然是补助给孩子的,必须全部花在孩子身上,不得“营私舞弊”。
之后,江南小姐干净利落的为我们办好一切手续,出人意外的是,给了我们每人一张地铁的“往返”车票,让我们即刻去某某某地址,领取“粮食券”!
哇塞!效率之高、照顾之周到令人咋舌。美国真是天堂!
到了领取食品券的地方,又排了一次队,不过人不是太多,当场照相、制作、领取、设密码,所有工作不到十分钟。
这一下,我们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吃饭、穿衣、住房……而且都是白给!人到了天堂也不过如此吧?我们那个高兴劲儿就甭提了!
现在当然习以为常了,刚有食品券那几天,简直跟上了天似的。相当于进了超市,看什么好,随便拿!那叫一个痛快。以前舍不得买的东西,这回全舍得了。
而且像我们这种从来都省吃俭用的“抠门儿”大爷、大奶奶,那么多钱哪儿花得了啊,自己买菜、买粮食做饭,根本花不了那么多钱!怎么办?买好吃的呗!什么杏仁儿、核桃仁儿、开心果儿、松子儿、美国大榛子常年不断,什么蜂蜜、罐头,吃不了送人!我也变得大方了。
那些日子,我脑子里常常冒出李闯王进北京市时,老百姓唱的歌谣,叫做:“吃他娘,喝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
以上故事就算是“维权成功”。那么“打官司”是怎么回事呢?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官司”不得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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