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各家电视台都是“党的喉舌”。一直以来,配合共党的所谓“反腐”,高调宣传各级贪腐官员的“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与多名女性通奸”,并将他们“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先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直说就是嫖娼和卖淫。
嫖客当然就是各级“党和国家领导人”,娼妓就是“各级女秘书、女主播、女明星、……”。与嫖客和娼妓的不同在于,“各级女秘书、女主播、女明星……”出卖身体以后,所得到的回报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是“权势”、“权力”和“资产”、“资本”,而嫖客即“党和国家领导人”付出的也正是娼妓们所需要的,二者一拍即合,公平交易。
所以说贪腐官员“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对“娼妓”的侮辱,“娼妓”比“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尚的多,她们卖完了自己,收钱走人,对社会危害不大。
再说“与多名女性通奸”。“通奸”本不是什么大罪,在美国和许多国家,根本不犯罪。男欢女爱、两情相悦,若说“缺德”,离婚就完了。在中国,别说通奸,换妻聚乐部也多得是。根本不算什么。但是中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不同了,他们的贪官“与多名女性通奸”绝不是什么“两情相悦”,而是“权色”、“钱色”交易。把这也说成“通奸”,是对“通奸”的丑化,真正的“通奸”远比“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与多名女性通奸”高尚许多,不能相提并论。
最后,把这些违反所谓“党纪国法”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开除出党,再移送司法机关,是对官大群众的侮辱!一是败坏了本来相对纯洁的“群众队伍”,二是污蔑“广大群众”,难道说只有群众才犯法、共党不犯法么?
所以说,中国,视广大人民群众如粪土,绝不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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