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中期,很多州对黑人投票仍然有限制。
其中一条法律:有读、写能力的人,才能投票。即使说有文化的人才能投票。
仅此一条,就限制了很多没有上过学的黑人。
另一条法律规定,投票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财产,而达到这个标准的黑人
少之又少。
还有一条,投票人在投票之前,必须为政府上过税,但多数贫穷的黑人,穷到
没有上税的资格。
1965年8月6日,总统约翰逊签署了一项投票改进法令:取消了对投票人文化
程度的限制,法令并促使投票人在投票前,学习联邦宪法、如何投票,以行使
自己的公民权力。
投票法案的通过对美国南方的影响尤其显著,接下来的三年之中,美国南方
增加了数百万黑人登记选民。到1968年,黑人投票人对南方政治的影响力,
日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