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這不是我說滴,我的文學水平太低,想不出這麼好的詞彙來形容“貪污“:瞠目結舌。 焦裕祿式好幹部,也不是我說滴,是這位貪官先生自己說滴,這孫子在未被揪出來之前,一直以“焦裕祿式的好幹部”自詡。經常自我表白“要做焦裕祿式的區委書記”。 這位貪官先生是遼寧錦州凌河區委原書記鄧為民。報道是中紀委旗下《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出滴。 中國的所謂“中紀委”說是中國的反貪機構,其實瞎掰,反貪機構比原來的貪腐機構只能更貪,在中國,沒有最貪,只有更貪。中國最大的貪官就是習近平和王岐山,因為這二位正在加強中國土匪流氓國家的獨裁體制和“貪腐制度”。 早先,“中紀委”在查處安徽副書記貪腐問題是,新發明了一項官員貪腐的“新罪名”,說是安徽省委副書記“又想升官、又想發財”。我靠,“想升官、想發財”也成了“罪名了,據此一說,中國人大部分人都該槍斃。這只能說明,中國的“反貪”只是一出鬧劇。 下面是相關報道: 遼寧錦州凌河區委原書記鄧為民“寡廉鮮恥、貪慾無度、驕奢淫逸,‘六項紀律’一個不落全部違反。轄區群眾戲謔道:他的名字就是個笑話——‘為民’嗎?分明是害民!” 鄧為民“情趣低俗,道德敗壞,行為之齷齪令人瞠目結舌。”那麼這個名為“為民”、實為“害民”,“行為之齷齪令人瞠目結舌”的官員,到底幹了啥呢? 鄧為民生於1966年,現年51歲,曾經是小學教師,轉入仕途後歷任錦州市古塔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錦州市凌河區委常委、副區長、常務副區長等職。自2011年起,先後擔任錦州市凌河區區長、區委書記。 今年1月7日,鄧為民被宣布調查;3月24日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 鄧為民在自述中說:“產生了和紀檢幹部同歸於盡的錯誤想法”。 鄧為民說,自己曾經千方百計找關係拉攏市紀委領導和辦案人員,對抗組織審查。 “在我的努力下,與市紀委一名年輕辦案人員建立了‘哥們’關係,他幫助我將多筆銀行查詢信息進行篡改和刪除,告訴我案件調查進展狀況。當我感覺到組織上肯定要深查了,光靠一個年輕人不行,就與其商量找一找領導,打聽了解他們領導的喜好,多次打電話、發信息,在他們住宅樓下等待。當被這些領導嚴正地拒絕後,我感到絕望,甚至產生了和他們同歸於盡的錯誤想法。” 鄧為民曾拿着禮物,在紀委領導的住宅樓下等,結果送禮被拒。之後,他在一個本子上寫下了一句話,“既然你們不讓我好過,那我就跟你們同歸於盡!” 此外,十八大後,鄧為民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出入會所、高檔酒店是家常便飯,逢年過節收受禮品禮金更是不在話下,他手裡持有的VIP貴賓卡幾乎涵蓋了錦州所有的高檔娛樂消費場所,其家裡也堆滿了各種高檔煙酒”。 鄧為民自述:在全區的幹部大會上,我反覆要求大家要遵守八項規定,但當我講這些話時,內心是矛盾的,底氣是不足的。因為自己私下裡依然偷偷摸摸地接受着“哥們”“朋友”、老闆的宴請,只是組織上不知情而已。“他所有的包里,全是錢” 2015年12月24日,凌河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開幕式上,參會人員都已到齊,卻獨獨不見區委書記。而這樣的情景,已是鄧為民的常態。 鄧為民經常“消失”,有時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人,還經常缺席應該由區委書記主持召開或區委書記應出席的重要會議,例如區委常委會。那麼鄧為民忙啥呢? 鄧為民忙着“吃老闆”。項目審批、土地流轉等有權力尋租空間的工作,才是鄧為民樂於從事的工作,他的口頭禪是“幫助投資企業排憂解難”。在幫企業“排憂解難”中,他獲得“回報”1823萬餘元。 以下是兩個鄧為民幫企業“排憂解難”的小故事。 故事一:2011年,錦州某公司與韓國某公司簽約的一個項目落戶在凌河區,鄧為民給予該項目各種“關照”,事成之後,1000萬元“好處費”就揣進他的腰包。 故事二:2015年,某房地產老闆因開發手續問題找到鄧為民。“這事也能辦,但有難度,我得擔風險。”鄧為民暗示該老闆,最後雙方以16.2萬美元“成交”。鄧為民拿到了錢,該老闆卻遲遲沒拿到手續。其後不久,鄧為民又以買房為藉口向該老闆借款100萬元。該老闆手續沒辦妥,只好照辦。事後,鄧為民卻“忘了”還錢。 書房所有的抽屜里,衣服的兜里,他所有的包里,全是錢!從他這一處住宅里查出的各種現金、存摺等,共計近4000萬元。鄧為民自述:“每逢年節或家中婚喪喜慶事宜,下屬、同事、朋友、企事業單位領導、個體老闆均以慰問、看望、拜年為名,送給我禮金、禮品、消費卡。面對這麼多的東西,自己都搞不清楚是誰給的”。 鄧為民造成近1億元國家經濟損失。 2015年,國家審計署瀋陽特派辦審計了錦州市凌河區政府的一個土地出讓項目,由此炸開了鄧為民違紀“冰山”的一角。 該土地出讓項目發生於2011年至2013年,鄧為民時任凌河區區長。當時,凌河區政府想徵用某處農用地,找到錦州某拆遷安置公司。該公司為拆遷工作共投入1.2億元,而鄧為民在沒有經過集體研究和履行合法程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以2.1億餘元的價格與該公司簽下了協議,只此一項,造成國家經濟損失9000余萬元。 “樂於”“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的鄧為民,用權很任性,抓起“經濟工作”很霸氣,“這事就這麼定了”“這事必須整”,班子集體在他眼中成了擺設,凡事由他一個人說了算。 安排30餘人“升官”: 其一,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鄧為民不僅“吃老闆”,還“吃熟人”。找他辦事的熟人請託最多的就是人事安排。2010年至2016年間,經鄧為民安排調動的有30餘人,他從中收受財物達471.2萬元。 他心裡有一個‘價目表’,關係的親疏以及請託事項的難易程度都是‘定價’的要素。”不過,鄧為民拿了錢還不一定辦事。 鄧為民的一個校友在凌河區里任副局長,想調整到正職崗位,先後2次共送給鄧為民50萬元,但直到鄧為民被免職,事也沒辦、錢也沒還。當調查人員問及原因時,鄧為民說:“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校友,我得避嫌,另外這個人品質有問題。”其二,隱瞞個人重大事項。 按照規定,官員應該定期上報個人的婚姻狀況、財產情況等個人重大事項。 可鄧為民2014年離婚後,一直未向組織報告。為了不讓人發現匿贓的“老巢”,他經常“演戲”,讓司機每天開着空車去他與前妻的居所,佯裝接送他上下班。 他還費盡心力藏匿財產,把裝有巨額現金、銀行卡的保險柜,藏到一處閒置多年的房屋內;將大量外幣、金條等貴重財物放入礦泉水紙箱中,並與20余箱礦泉水一起堆在放滿雜物的地下室。 吃喝吸毒獵艷“大滿貫”,淫穢視頻、吸毒工具……這些“辣眼睛”的物品的主人就是一名曾經的人民教師、受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 鄧為民吃喝吸毒獵艷搞了個“大滿貫”。或利用上下級從屬關係或以金錢為誘餌,他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在一個商人朋友的引誘下,他迷上了吸食冰毒,甚至慫恿他人一起吸…… 鄧為民在懺悔書中寫到:自己由於工作生活上的不檢點、不規矩、不自重、不嚴守底線,錯誤不斷,一犯再犯,不僅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而且把好端端的一個家庭給毀了。想想自己即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想想自己即將面臨的鐵窗生涯,想想自己將孑然一身、疾病纏身、無依無靠,不禁潸然淚下。這是懺悔自責的淚水,是悔恨內疚的淚水,也是請求組織寬恕的淚水。 鄧為民曾經說:要做好新時期的區委書記,首先要確定“對黨忠誠、站穩立場、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把對黨忠誠作為政治的“定海神針”,明確做區委書記,就要做焦裕祿式的區委書記。要充分發揮“區委書記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將區委工作作為黨執政興國的一線指揮部來抓,在政治方向上堅決不能走岔、走偏。 鄧為民表示:要樹立“強化宗旨、造福一方”的正確政績觀;發揮好集體領導的作用。 他當時說:要樹立“強化宗旨、造福一方”的正確政績觀。要走出時間少、事務多的思想誤區,把深入基層、服務群眾作為重要工作,把“心動”化為“行動”,真正解決突出問題。凌河區將全力保障民生,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堅決不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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